北京二中院“雲庭”當庭宣判一起四億標的大案


近日,北京二中院利用“雲庭”當庭宣判一起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一審案件,及時保護原告金融機構近4億元債權,有序推進4家被告企業破產重整進程。

該案是一起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某資產管理公司起訴4家房地產企業及其實際控制人王某夫婦,要求償還重組債務本金、補償金、違約金共4億餘元,並要求行使擔保權利。

因王某夫婦下落不明,第一次開庭傳票只能以公告方式送達,但4家房地產企業在庭審時,突然告知法庭其已向所在地法院申請破產重整,3家企業的申請剛獲受理,1家企業的重整申請仍處於審查階段。為防止訴訟拖延,主審法官孫兆暉與外地法院破產審查法官保持密切聯繫,隨時瞭解審查進程。

2月24日,第4家被告企業的重整申請被外地法院受理。正值全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時期,為保障原告金融債權儘快實現,促進被告企業的重整工作穩步開展,法官決定採用在線庭審方式進行開庭。一方面,主審法官多次向被告企業的管理人釋明案件順利審結對企業重整的意義,管理人表示同意線上庭審,不再申請中止訴訟,協助法院做通被告王某夫婦的工作。曾經“下落不明”的王某夫婦最終也向法院提交應訴材料,同意線上庭審。另一方面,法官以電話和電子郵件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反覆核對債務本金、補償金和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和數額,交換雙方有關抵押權的書面意見。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本案“雲庭”如期進行,雙方當事人分別在合肥和北京參加庭審。

庭審中,合議庭緊扣爭議焦點,高效核對雙方有關事實和法律的主張、理由,各項程序有條不紊。經過不到1小時的庭審,案件基本事實逐一查清,法律問題全部釐清。

合議庭決定當庭宣判,判決全部確認某資產管理公司主張的債務本金3億元,部分確認補償金,並確認其依約享有的各項擔保權利。

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從一審判決,感謝法院在疫情期間高效在線庭審,為金融債權實現和企業重整贏得寶貴時間。當事人某資產管理公司還專門寄來信函,稱讚法院疫情期間審判不中斷、標準不降低,及時維護企業權益,切實優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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