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拖欠農民工工資新規定


社會|拖欠農民工工資新規定

我們總能在網上看到很多農民工因討要不到工資而無法回家過年的情況,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我國曾專門制定了相應的刑罰來打擊不支付農民工的用人單位和團體組織。但是即使是這樣,依然有農民工無法追回工資的情況發生,在新聞上依然是各地農民工因討要不到薪資而發生的悲劇。


社會|拖欠農民工工資新規定


  在2018年新年伊始,我國下達了一項新舉措,將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拉入市場管理“黑名單”。為了相應這一舉措,某省在臨近年關的這段時間對長期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不予批准新項目開工。

  不予批准長期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對新項目進行開工只是在某省市內一定範圍的相關政策,但是該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對惡意欠薪的單位的懲戒力度,更加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是一項非常惡劣的行為,正因為這些不良單位的惡劣行為,給違法分子製造了可趁之機,導致每到年底才總是會發生農民工聚眾討薪,甚至非法聚眾討薪等事件的發生。法律知識單薄的農民工,本以為通過集體討薪的行為可以拿到被拖欠的工資,殊不知他們已涉及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

  為了減少過年時農民工討薪的現象,對市場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在所難免,我國市場經濟制度也決定了我國需要相關政策來對其進行宏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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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提醒:

  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1、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或相關負責人,可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該項刑事罪名,對監督用人單位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發揮了促進作用,減少了農民工討薪難的發生,為農民工合理討薪提供了一個合法的渠道。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認定要素:

  ①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② 數額較大;

  ③ 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

  2、被相關單位拉入市場管理“黑名單”。


社會|拖欠農民工工資新規定


  不予批准長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新項目的開工是保障農民工可以拿回工資的一種措施手段,在2018年,我國已開始實行市場管理“黑名單”制度,將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拉入市場管理“黑名單”,加大了對市場管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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