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如何報銷?

顓治國


一、報銷比例


城鎮職工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住院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


第一次住院:一級:100元;二級300元;三級880元。


第二次住院:一級:30元;二級90元;三級264元。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一級:0元;二級0元;三級0元。


注:年滿70週歲以上起付標準減半。


自付部分:


1、乙類藥品、特殊檢查、特殊治療:乙類藥品3%,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為10%;


2、200元以上一次性醫用材料、人工器官:國產10%,進口20%;


3、搶救超範圍用藥:40%。


統籌自付部分:


統籌自付部分=[住院總費用—(起付標準+先自付部分+全自費部分)]×自付比例。


在職員工:一級9%,二級12%,三級15%;


退休員工:一級5%,二級8%,三級11%;


門診報銷比例:


1、普通門診


個人全額支付費用



檢查治療費個人自付30%,基本醫療統籌報銷70%。



3、慢性病門診


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分醫院等級,先自付起付標準550元,超過起付標準後,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


注:每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2000元(限藥品費),經審核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特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額提高為3000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後的藥品費不再報銷。


4、特殊病門診


經審核認定的“特殊疾病”患者,一個自然年度內的門診費用按住院待遇報銷。


城鄉居民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住院醫療費待遇方面:


1、一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100元,報銷比例為85%;


2、二級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75%;


3、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00元,報銷比例為60%;


門診醫療費待遇方面:


參保人在定點基層衛生服務機構的門診醫療費及其診療費,統籌基金報銷50%,一個自然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400元;


二、報銷範圍


城鄉醫保費用下不予報銷情況:


(1)明確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關證明除外)、意外事故、醫療事故等明確由第三方負責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境外就醫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費用。


三、報銷條件


個人首次參保連續繳費6個月後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四、報銷材料


1、門診病歷


2、出院小結


3、疾病證明書


4、住院收費收據(發票)


5、住院費用清單


6、醫療保險IC卡(未辦卡的參保學生須提供醫保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7、異地住院費用報銷的,提供單位(社區居委會/學校)證明或《異地居住或駐外工作人員選擇異地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原件及複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點醫院結算的,提供相關證明及就診情況說明


9、委託他人代辦的,須提供申請人的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驗原件)


10、參保居民轉診轉院就醫的,須提供雙向轉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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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明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持卡就醫,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只有急診搶救或者有病危的情況才能手工報銷,城鎮居民醫保在符合報銷範圍的情況下,報銷比例為一級醫療機構85%、二級醫療機構75%、三級醫療機構60%,起付線分別為200元、500元、1200元,且每次住院均有起付線


扉葉


只要是屬於報銷範圍內的疾病,在定點醫院看病可以直接在定點醫院報銷。如果不是在定點醫院,只有那去醫保中心報銷了,需要正式發票,出院證,費用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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