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縣:提高村幹部待遇及村級組織辦公經費

那坡縣:提高村幹部待遇及村級組織辦公經費

為進一步提升村級組織建設保障水平,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切實解決好村幹部的後顧之憂,激發村幹部幹事創業活力,讓村幹部政治上有盼頭,工作更有勁頭,真正成為為群眾排憂解難的主心骨,那坡縣決定從今年起,提高村級幹部待遇及村級組織辦公經費。

非邊境村黨支部書記兼村民委員會主任的補貼標準為每月2200元;村黨支部書記或村民委員會主任的補貼標準為每月2000元;村其他定員全額補貼幹部(村民委副主任)補貼標準為每月1800元;村定員半額補貼幹部(村婦聯主席、村治保主任、村團支部書記)補貼標準為每月1200元。邊境村黨支部書記兼村民委員會主任的補貼標準為每月3300元;村黨支部書記或村民委員會主任的補貼標準為每月3000元;村其他定員全額補貼幹部(村民委副主任、村民兵營長)補貼標準為每月2700元;村定員半額補貼幹部(村婦聯主席、村治保主任、村團支部書記)補貼標準為每月1800元。社區黨支部書記兼居委會主任補貼標準為每月2860元;社區黨支部書記或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補貼標準為每月2600元;社區其他定員全額補貼幹部(居民委員會副主任)補貼標準為每月2340元;社區定員半額補貼幹部(社區婦聯主席、社區治保主任、社區團支部書記、社區調解委員)補貼標準為每月1560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誤工補貼:主任每月補助400元,其他成員每月150元。村(居)民小組長誤工補貼:每月補助150元。自然屯黨支部書記誤工補貼每月補助300元。

村(社區)幹部實行業績績效獎勵,每年年初對上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實行績效考核,根據年終考核評定檔次分別給予相應績效獎勵,績效獎勵經費由縣財政承擔。定員全額補貼幹部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獎勵3000元,稱職的獎勵1500元;定員半額補貼幹部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獎勵2000元,稱職的獎勵1000元。年終考核評定檔次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的,不得享受當年度績效獎勵。村(社區)幹部給予人身意外保險補貼,由縣委組織部代繳在職村(社區)幹部人身意外保險,每人每年150元。任職期間,因違紀違法等原因被免職、撤職或罷免的;擅自離崗長期外出或因其他原因不履行職責的,不予納入保險範圍。正常離任村(社區)幹部給予生活補貼,已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貼的正常離任村幹部月養老生活補貼標準調整為任期每滿一年50元/月。從2020年起,對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且連續工作時間滿10年(含10 年)以上的或累計工作時間滿20年(含20年)以上的正常離任村幹部,按任期每滿一年50元/月(村定員半額補貼幹部的補貼標準減半)核發。對不符合享受養老生活補貼條件的,按退職處理,發給一次性生活補貼。補貼計發按本人實際工作年限,以退職前本人的月補貼為標準,每任期一年發給一個月的補貼。村(社區)幹部離世給予生活補助,在職的村(社區)幹部,因公殉職的發給喪葬補助2000元,並按本人實際工作年限計發補貼,以本人生前月補貼為標準,每任期一年發給一個月的補貼;因病逝世的發給喪葬補助1000元,並以本人生前月補貼為標準,發給6個月的補貼。正常離任領取月養老生活補貼的村幹部,去世後發給喪葬補助1000元,並以本人生前月養老生活補貼為標準,發給3個月的補貼。

除了提高村幹部待遇這外,還保證村級組織辦公經費。非邊境村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每年3萬元;人口在2000-4000人的,每年3.5萬元。邊境村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每年4.5萬元;人口在2000-4000人的,每年5.25萬元。社區每年6萬元。自治區級五、四、三星級黨組織所在村(社區)的辦公經費分別相應上浮20%、15%、10%。從第四批星級黨組織起,每批次評定結果確定後,由縣委組織部向縣財政局追加經費預算。行政村黨組織活動經費按照農村黨員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落實,主要用於開展"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主題黨日等黨內組織生活和黨組織活動。自然屯黨組織活動經費按每個每年1000元的標準落實。從第四批星級黨組織起,對新命名的五、四、三星級黨組織分別給予不少於1萬元、7000元、5000元的黨建工作經費支持。非邊境村(含農村社區)農村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經費按照農村黨員每人每年200元、村(社區)幹部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核定,0至3公里邊境村農村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經費按照農村黨員每人每年300元、村幹部每人每年1500元的標準核定,還落實每村每年5萬元的服務群眾專項經費,主要用於村黨組織開展便民服務、關愛幫扶、公益活動、群眾性活動、公共服務等村民迫切需要提供的服務事項。( 農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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