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導語:食品安全,在現在的社會就像一個定時炸彈一樣,是一個隨時都能挑動大眾敏感神經的詞彙。自改革開放以來,食品工業迅速發展,為大眾提供了豐富多樣的食品。但隨之而來的食品安全問題也引起了大眾的重視,各類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出臺和完善都有效的解決了一部分的食品安全問題。不得不承認,現代社會的食品質量總體水平的穩步提高和食品安全的狀況不斷改善,確實得歸功於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其實不僅僅是現代人如此重視食品安全問題,在古代,食品安全也是相當嚴重的問題,畢竟“民以食為天”。在經濟和科技都高度發展的當今社會,食品安全問題都無法徹底根治,有更何況是封閉的古代社會。但是這並不代表聰明如祖輩們會束手就擒,他們的食品安全智慧是我們如今都不得不感嘆和稱讚的。

一、中國古代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演變

中國古代主要分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三個階段。由於原始社會的生產力十分的低下,能獲取到的食物十分有限。《管子·牧民》曾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若連基本的溫飽都無法解決,又如何會去考慮食物是否乾淨,種類是否豐富,更何況是食品安全問題。所以,在原始社會,人們對於所謂的食品安全是沒有意識的。

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較之原始社會,生產力水平較高的奴隸社會出現了最早的食品安全監管的規定。《禮記·王志第五》中曾記載“五穀不時、果實不熟、不鬻於市”這是古代有文獻記載出現得最早的周代的食品安全監管的規定。在那時還沒有出現食品添加劑,所以農產品的“不時”和“不熟”等成熟度便是當時的食品安全了。雖然由於生產力發展的不成熟,這在某種意義上只能算作是一種道德教化,但是也充分表現了中國古代的人們食品安全意識的覺醒。

中國傳統的食品安全思想體系形成於春秋戰國,而最早系統提出食品安全理念的是我們的孔老夫子。《論語·鄉黨》“食不厭精,膾不厭細。食饐而餲,魚餒而肉敗,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肉雖多,不使勝食 氣。惟酒無量,不及亂。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這是孔子談到的“十三不食原則”,糧食陳舊和變味了,魚和肉腐爛了,都不能吃。食物的顏色變了,不能吃。氣味變了,不能吃。烹調不當,不能吃。不新鮮的東西,不能吃。肉切得不方正,不能吃。佐料放得不適當,不能吃。席上的肉雖多,但吃的量不要超過米麵的量。酒沒有限制,但不能喝醉。市場上買來的肉乾,不吃。每餐必須有姜,但不要多吃。春秋戰國時期是我國古代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時期,這是社會的大變革時期,也是最容易推動新事物產生的時期,比如思想、帝王等等。食品安全也在這一時期發生了質的飛躍。

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同理,古代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發展也必須依靠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也就是說與社會繁榮時期密切相關。進入封建社會之後,第一個大繁榮時期便是漢朝。大一統時期,民族團結,思想統一這些良好的環境條件使得社會經濟迅速發展,食品的數量和種類也快速提高,更不要說對外交流帶來的稀奇古怪的食品。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優質稀奇的食品自然不少,但是假冒偽劣食品的數量也不可小覷。這對於醫療水平並不是十分發達的古代,是一個極大的健康問題。為此,漢朝朝廷也是出臺了律令來保護百姓們的健康。

《二年律令》中規定“諸食脯肉,脯肉毒殺、傷、病人者,亟盡孰(熟)燔其餘。其縣官脯肉也,亦燔之。當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贓),與盜同法。”即肉類因腐壞等因素可能導致中毒者,應儘快焚燬變質食品,否則將處罰肇事者及相關官員。

唐代關於這方面的法令更加完善。唐代是我國古代經濟發展的高峰時期,當然食品交易也更加頻繁,更是出現市場交易的坊、市。《唐律疏議•盜賊》:“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有餘者速焚之,違者杖九十;若故與人食並出賣,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絞;即人自食致死者,從過失殺人法。”意思是,大唐子民如果發現食品變質了,食品的所有者必須立刻將食品銷燬,否則杖九十;如果賣出去吃死人,絞死;就算自己不知道別人拿去吃,吃死了,也是過失殺人。

製假、造假、缺斤短兩等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自古有之,最典型的一個例子便是宋朝的秀才黑心商販。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幾回文廟,祭祀完的豬肉大夥分掉,可是到了盛夏,豬肉放不住。為了避免“浪費”,他們就把那些豬肉兌給肉販子,肉販子用血水泡洗一番,賣給不懂行的消費者。看來“注水豬肉”並非現代人的專利啊。眾所周知,宋朝商品經濟十分繁榮,逐利之風更是盛行一時。雖然宋朝對於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繼承了唐朝,甚至在某些方面比唐朝更加嚴謹周密,但還無法徹底根除無良奸商們的利益燻心。只能是以更加嚴酷的法令對危害食品安全健康的行為加以打擊和制止。

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清朝的食品安全監管是歷史上最科學、最發達的時期,其中當屬嚴格的檢驗抽查制度。清朝的茶葉市場十分繁榮,同時也是造假販假最嚴重的地方。為了治理這種情況,清政府為茶葉商人頒發了“經營執照”和“註冊商標”等,同時政府還專門派官員進行茶葉質量抽查,打擊造假販假行為。

二、中國古代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基本特徵

在思想上,中國古代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現了順應天時、敬天法地的法制觀念,同時體現了“禮”的思想。在現代生物、化工技術不發達的古代,也不存在複雜的食品添加劑,人們所能獲得的食品都是我們現在所羨慕的純天然的、無添加的自然產品。所以人們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更多的是體現樸素的環保觀和順應天時、對自然的敬畏之心。《禮記》中便有記載“禽獸魚鱉不中殺,不鬻於市”是指對於沒有按照時節捕殺的獵物不能在市場上交易。

在內容上,法律條文具體規範。自春秋戰國以後,法律不再由統治者們壟斷了,普通的百姓們也可以知道法律條文的內容,這是一個時代、一個國家巨大的進步。同時,法律被百姓們所知後,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推動法律條文的完善的。從漢朝的《二年律令》到唐朝的《唐律疏議》再到清朝的檢驗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在不斷地豐富和完善,且法律條文更加的細緻和具體。

在形式上,在奴隸社會時期,對於違反食品安全監管制度者主要是以道德教育為主;在封建社會,關於這方面的法律更加完善,同時處罰也更加嚴重,主要以刑法為主,同時懲治力度比較嚴苛。例如,在《二年律令》中便規定了連坐懲罰,不僅處罰肇事者同時也會處罰相關官員。這樣的懲罰雖然嚴苛,但也能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制度。官員們為了自己的利益也會加大對食品安全的治理,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一些官員和不良商人之間的勾結。

三、對現代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啟示

1.加強對大眾的食品安全意識的教育。這是預防食品安全問題的一個重要措施,從小孩到老人,我們每一個人都要有意識地加強食品安全的自我教育。這不僅是對我們自己的食品安全負責,也是我們作為社會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在發現有違反食品安全法規的行為時,應及時舉報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2. 與時俱進,充分認識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安全問題自古以來便是政府和人民關注的焦點,甚至成為了世界矚目的焦點。隨著各種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如 “阜陽劣質奶粉”、“海城豆奶”等。這些事故的發生正是在給各個食品安全部門一個重大警告,必須充分認識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所以,對於古代食品監管制度的借鑑必不可少了,可借鑑漢朝嚴格的處罰制度、唐朝完善的法律條文、清朝科學規範的檢驗抽查制度。

未雨綢繆、防微杜漸,爭取早日將食品安全問題扼殺在搖籃之中。

3. 必須正視現在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雖然經過政府大力地監管,現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已經得到了大大的改善。但是現在仍然存在許多的食品安全問題,如果這些食品安全問題得不到妥善的治理,影響的不僅是我們個人的身體健康,更是會影響我們的國際形象。這時就需要以史為鑑,吸收和借鑑古代食品監管制度中的優秀部分,嚴厲打擊違反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行為,同時輔以思想道德教育,賞罰並行、齊抓共管,全面治理好食品安全問題。

民以食為天!歷史上古人是如何進行食品安全監管的?

總結: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關係人民幸福和國家福祉的重大安全問題,自古以來便深受重視,而現在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不僅是對古代法制的傳承,更是對食品安全責任和擔當的傳承。相信越來越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會為大眾提供一個更加堅固的食品安全保障。

|作者|淡墨成畫

參考文獻

【1】基於媒體報道的食品安全史研究(1978-2015)唐愛慧 2016

【2】當代中國食品安全領域的道德建設研究 王偉 2014

【3】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研究 施瑤 2012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