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历史上古人是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

民以食为天!历史上古人是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

导语:食品安全,在现在的社会就像一个定时炸弹一样,是一个随时都能挑动大众敏感神经的词汇。自改革开放以来,食品工业迅速发展,为大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食品。但随之而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大众的重视,各类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出台和完善都有效的解决了一部分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得不承认,现代社会的食品质量总体水平的稳步提高和食品安全的状况不断改善,确实得归功于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民以食为天!历史上古人是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

其实不仅仅是现代人如此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在古代,食品安全也是相当严重的问题,毕竟“民以食为天”。在经济和科技都高度发展的当今社会,食品安全问题都无法彻底根治,有更何况是封闭的古代社会。但是这并不代表聪明如祖辈们会束手就擒,他们的食品安全智慧是我们如今都不得不感叹和称赞的。

一、中国古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主要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三个阶段。由于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十分的低下,能获取到的食物十分有限。《管子·牧民》曾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若连基本的温饱都无法解决,又如何会去考虑食物是否干净,种类是否丰富,更何况是食品安全问题。所以,在原始社会,人们对于所谓的食品安全是没有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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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之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奴隶社会出现了最早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礼记·王志第五》中曾记载“五谷不时、果实不熟、不鬻于市”这是古代有文献记载出现得最早的周代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规定。在那时还没有出现食品添加剂,所以农产品的“不时”和“不熟”等成熟度便是当时的食品安全了。虽然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成熟,这在某种意义上只能算作是一种道德教化,但是也充分表现了中国古代的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觉醒。

中国传统的食品安全思想体系形成于春秋战国,而最早系统提出食品安全理念的是我们的孔老夫子。《论语·乡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 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这是孔子谈到的“十三不食原则”,粮食陈旧和变味了,鱼和肉腐烂了,都不能吃。食物的颜色变了,不能吃。气味变了,不能吃。烹调不当,不能吃。不新鲜的东西,不能吃。肉切得不方正,不能吃。佐料放得不适当,不能吃。席上的肉虽多,但吃的量不要超过米面的量。酒没有限制,但不能喝醉。市场上买来的肉干,不吃。每餐必须有姜,但不要多吃。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这是社会的大变革时期,也是最容易推动新事物产生的时期,比如思想、帝王等等。食品安全也在这一时期发生了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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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理,古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发展也必须依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也就是说与社会繁荣时期密切相关。进入封建社会之后,第一个大繁荣时期便是汉朝。大一统时期,民族团结,思想统一这些良好的环境条件使得社会经济迅速发展,食品的数量和种类也快速提高,更不要说对外交流带来的稀奇古怪的食品。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优质稀奇的食品自然不少,但是假冒伪劣食品的数量也不可小觑。这对于医疗水平并不是十分发达的古代,是一个极大的健康问题。为此,汉朝朝廷也是出台了律令来保护百姓们的健康。

《二年律令》中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变质食品,否则将处罚肇事者及相关官员。

唐代关于这方面的法令更加完善。唐代是我国古代经济发展的高峰时期,当然食品交易也更加频繁,更是出现市场交易的坊、市。《唐律疏议•盗贼》:“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意思是,大唐子民如果发现食品变质了,食品的所有者必须立刻将食品销毁,否则杖九十;如果卖出去吃死人,绞死;就算自己不知道别人拿去吃,吃死了,也是过失杀人。

制假、造假、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自古有之,最典型的一个例子便是宋朝的秀才黑心商贩。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几回文庙,祭祀完的猪肉大伙分掉,可是到了盛夏,猪肉放不住。为了避免“浪费”,他们就把那些猪肉兑给肉贩子,肉贩子用血水泡洗一番,卖给不懂行的消费者。看来“注水猪肉”并非现代人的专利啊。众所周知,宋朝商品经济十分繁荣,逐利之风更是盛行一时。虽然宋朝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继承了唐朝,甚至在某些方面比唐朝更加严谨周密,但还无法彻底根除无良奸商们的利益熏心。只能是以更加严酷的法令对危害食品安全健康的行为加以打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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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食品安全监管是历史上最科学、最发达的时期,其中当属严格的检验抽查制度。清朝的茶叶市场十分繁荣,同时也是造假贩假最严重的地方。为了治理这种情况,清政府为茶叶商人颁发了“经营执照”和“注册商标”等,同时政府还专门派官员进行茶叶质量抽查,打击造假贩假行为。

二、中国古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基本特征

在思想上,中国古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现了顺应天时、敬天法地的法制观念,同时体现了“礼”的思想。在现代生物、化工技术不发达的古代,也不存在复杂的食品添加剂,人们所能获得的食品都是我们现在所羡慕的纯天然的、无添加的自然产品。所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多的是体现朴素的环保观和顺应天时、对自然的敬畏之心。《礼记》中便有记载“禽兽鱼鳖不中杀,不鬻于市”是指对于没有按照时节捕杀的猎物不能在市场上交易。

在内容上,法律条文具体规范。自春秋战国以后,法律不再由统治者们垄断了,普通的百姓们也可以知道法律条文的内容,这是一个时代、一个国家巨大的进步。同时,法律被百姓们所知后,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推动法律条文的完善的。从汉朝的《二年律令》到唐朝的《唐律疏议》再到清朝的检验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且法律条文更加的细致和具体。

在形式上,在奴隶社会时期,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者主要是以道德教育为主;在封建社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更加完善,同时处罚也更加严重,主要以刑法为主,同时惩治力度比较严苛。例如,在《二年律令》中便规定了连坐惩罚,不仅处罚肇事者同时也会处罚相关官员。这样的惩罚虽然严苛,但也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治理,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一些官员和不良商人之间的勾结。

三、对现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启示

1.加强对大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的教育。这是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从小孩到老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有意识地加强食品安全的自我教育。这不仅是对我们自己的食品安全负责,也是我们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时,应及时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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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食品安全问题自古以来便是政府和人民关注的焦点,甚至成为了世界瞩目的焦点。随着各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如 “阜阳劣质奶粉”、“海城豆奶”等。这些事故的发生正是在给各个食品安全部门一个重大警告,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所以,对于古代食品监管制度的借鉴必不可少了,可借鉴汉朝严格的处罚制度、唐朝完善的法律条文、清朝科学规范的检验抽查制度。

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争取早日将食品安全问题扼杀在摇篮之中。

3. 必须正视现在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虽然经过政府大力地监管,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得到了大大的改善。但是现在仍然存在许多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果这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妥善的治理,影响的不仅是我们个人的身体健康,更是会影响我们的国际形象。这时就需要以史为鉴,吸收和借鉴古代食品监管制度中的优秀部分,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行为,同时辅以思想道德教育,赏罚并行、齐抓共管,全面治理好食品安全问题。

民以食为天!历史上古人是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

总结: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幸福和国家福祉的重大安全问题,自古以来便深受重视,而现在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仅是对古代法制的传承,更是对食品安全责任和担当的传承。相信越来越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会为大众提供一个更加坚固的食品安全保障。

|作者|淡墨成画

参考文献

【1】基于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史研究(1978-2015)唐爱慧 2016

【2】当代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道德建设研究 王伟 2014

【3】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 施瑶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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