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监委“三字诀”学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近日,永寿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以“快、深、广”三字诀,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学习。

一是突出一个“快”字。隔离病毒,不隔离学习。在疫情发生的特殊时期,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永寿纪检人”微信工作群,及时转发《规则》原文,转载宣传解读《规则》的相关文章,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利用手机等移动平台随时随地关注和学习。

二是突出一个“深”字。《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处置等程序,明确了检举人、被检举人的权利和义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责任和要求等内容。纪检监察干部发挥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带头学习《规则》,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理解《规则》的内涵精髓,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成为既懂法又明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做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行家里手。

三是突出一个“广”字。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规则》的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发挥学习贯彻的“传递效应”,把学习《规则》同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尤其是同学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同时,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把学好用好《规则》作为全面加强检举控告办理力度、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有力有效的“磨刀石”,确保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永寿县纪委监委 来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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