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潘恩:“權利平等”與“人民主權”是《人權宣言》的核心

1789年5月5日到8月4日是法國大革命的第一階段,這個階段的成果表現為王權被推翻,以國民議會為代表的

人民主權原則正式確立。從此以後,國王、貴族與僧侶都喪失了封建特權,平等的觀念開始深入人心,這些成果以《人權宣言》的形式公佈了出來。

法國大革命的進展非常迅速,在5月5日三級會議召開之前,國王仍然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可以代表國家發動戰爭,能夠用“密札”來監禁或流放任何人,他還擁有將一切財產充公的權力,以捐稅的名義來剝奪所有人的收入。在這樣的背景下,國王路易十六一手操縱著三級會議,想通過增稅法案來緩解財政危機,然而,這一次他徹底激怒了第三等級。在公民們的抗命下,法案一直拖到27日還是無法得到通過。之後,對代表們的資格進行審查又進一步激化了第三等級與特權等級間的矛盾。最終,6月17日,公民們在未得到國王允許的情況下,自行成立了國民議會,宣佈擁有最高立法權,並且否決了增稅的法案。路易十六知道後,於23日派兵包圍了會場,打算解散議會。然而,無論國王如何恐嚇,議員們都不再畏縮,他們先後在網球場、聖路易教堂等地聚集,討論制定一部新的憲法。7月9日,在最後一次交涉失敗後,宮廷流放了內克爾等得民心的官員。國民議會的議員們此時正面臨被逮捕的危險。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刻,為了拯救代表們,巴黎市民終於在7月12日起義了。

托馬斯·潘恩:“權利平等”與“人民主權”是《人權宣言》的核心

《人權宣言》是法國大革命第一階段的成果

《人權宣言》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制定的?

作為法國大革命的見證人,英裔美國啟蒙思想家托馬斯·潘恩在《人權論》中回顧了那天發生的事。

潘恩說起義之前,國民議會一直在距離巴黎十二英里之外的凡爾賽宮開會。宮廷在確定議員們鐵了心要抗拒王命之後,便製造一個陰謀,由國王的幼弟達爾託伯爵作為牽頭人,組建一支平叛部隊,採用突然襲擊的手段來逮捕議員,破壞國民議會及正在組建中的人民政府。

在軍隊集結的時候,議員們都陷入了極度的恐懼之中,全國人民都很同情他們,站在他們的一邊,但是人民卻沒有軍權,無法拯救自己的代表。在絕望之下,國民議會的副議長拉法耶特侯爵提出了一項《人權宣言》的草案,他認為國民議會就要被鎮壓下去、即將從歷史上消失了,但它的原則應該保留下來,讓世人知道議員們所堅持的信念究竟是什麼?於是,議員們便在7月11日悲壯地草就了第一版的《人權宣言》。

7月12日,由宮廷任命的新一屆內閣正式上臺,內閣改組的消息很快就傳遍了巴黎的大街小巷。當天,朗博斯親王率領的一支德國僱傭騎兵逼近路易十五廣場,在與圍觀群眾的衝突中,有士兵用劍刺倒了一個老人,這激起了人群的憤怒,“武裝起來!”的呼聲頃刻間響徹全城。人們撿起石塊用來投擊僱傭兵,對方立即開火還擊。有一支法國衛隊聽到消息後,就衝出兵營,加入到群眾的隊伍中。相關互相交戰,直到夜幕降臨,騎兵撤走為止。當天夜裡,為了防止被偷襲,人們徹夜配備各種武器,包括槍炮、刀劍、榔頭、木棍等等。整個13日,巴黎都在緊張的氛圍中度過。法國內閣沒有料到這些習慣於奴役的狀態公民居然敢徒手反抗一支三萬人的軍隊。

到了14日,巴黎市民們開始意識到單靠防禦無法改變現狀,他們的事業正處於危險的關頭,一旦國民議會被逮捕,那麼又將恢復到以前的奴隸狀態。於是有人提議去攻打巴士底獄,如果能夠把這座堅固的堡壘擊垮,那將會使內閣與宮廷聞風喪膽,正視人民的力量。

托馬斯·潘恩:“權利平等”與“人民主權”是《人權宣言》的核心

托馬斯·潘恩(1737-1809),法國大革命的見證人

攻佔巴士底獄,王權走向崩潰

就在14日的清晨,巴黎市民截獲到一封信件,得知過去似乎支持起義的巴黎市長已經出賣了他們,這名市長向宮廷通風報信,使大批軍隊正向巴士底獄馳援。

於是,市民們立即洗劫了一所殘廢軍人院,奪走了那裡所有的武器。就在這天上午,人們互相發出警報說巴士底獄的大炮已經調準方向,正對著聖安東街。從上午九點到下午兩點,全城只有一個口號:“到巴士底獄去!”從各區蜂擁過來的群眾們紛紛扛起步槍、長矛和大刀,浩浩蕩蕩地向要塞進發了。

要塞的守備士兵與市民對峙了一段時間後,群眾開始變得急不可耐,他們不顧士兵的警告,掄起斧頭來砍向吊橋上的鎖鏈。很快鐵鏈就被砍斷了,吊橋放下後,人群一擁而上,擠到對岸去。正當他們砍向第二座吊橋時,留守的士兵果然開槍了,一下子殺傷了許多人。然而群眾並不退後,他們依然高呼:“拿下巴士底獄!”就在這時,法蘭西近衛軍團帶著大炮來支援市民,守備部隊看到情況不妙,便督促要塞司令投降。司令走投無路,便打算炸燬堡壘,與市民同歸於盡,結果守備士兵自己逮捕了他。這樣,代表法國封建統治堡壘的巴士底獄終於被人民攻克了。

從這一刻起,專制制度賴於維持的“恐懼”原則徹底失效,人民親自攻下了往日最恐懼的地方,王權賴於運行的基礎開始走向崩潰。

當巴黎市民攻克巴士底獄的消息傳入宮廷後,國王路易十六驚訝地問:“這是一場叛亂嗎?”利古昂爾公爵站在一旁回答說:“不,陛下,這是一場革命”。接著他便對國王進行勸導,說如今巴黎已經被人民掌控,而這座城市又是法國的心臟,國王應當到議會去,跟人民進行和解,以免國家陷入內戰的災難。

托馬斯·潘恩:“權利平等”與“人民主權”是《人權宣言》的核心

“攻克巴士底獄”代表人們對封建專制的恐懼已經消散

國王與議會和解,開始取消特權

7月14日,在巴黎起義之後,法國各省紛紛效仿首都人民,到處組織市政府來實行自治,成立國民自衛軍以自衛。國家的權力和武力逐漸易手,王朝搖搖欲墜。

攻克巴士底獄在表面上只是一次小小的軍事勝利,但它卻擊垮了一個根深蒂固的政治原則。人們開始從恐懼中走出來,不再懾服於王權,而是勇敢地與之對抗。王權專制在全國的所有地方都受到了抵制,沒有人再向以前那樣承認和接受它了。因此,雖然大革命的第一階段以妥協的形式來結束,但絲毫也掩蓋不了背後的勝利與進步。對此,潘恩在《人權論》中說:

“這個國家的人民起來造反並不是反對路易十六,而是反對政府的專制原則。這些原則並非路易十六首創的,而是許多世紀前就確立了。”

路易十六溫和的秉性不同於那些殘酷的暴君,只要他肯放棄專制原則,不走到人民的對立面,人民就會重新接受他。在革命的第一階段,路易十六確實是這樣做的,他親臨議會,對議員們說:“唉,我是發自內心地信任你們”,接著便命令軍隊撤離巴黎和凡爾賽,議員們全體起立鼓掌,將他送回凡爾賽宮。7月27日,國王又親臨巴黎市區。在他到來之前,人們還高呼著“國民萬歲”的口號,但是當人們看到國王親臨首都,並且不帶衛兵的時候,到處又都爆發出“國王萬歲”的呼聲了。8月4日夜晚,為了回報人們的諒解與擁戴,宮廷接連發出了一系列廢止封建特權的動議,包括廢除人身勞役、改什一稅為貨幣稅、取消狩獵特權和貴族領主的裁判權等。

平等的原則在這時候上升為第一位,代替了舊制度的恐懼與特權。當路易十六與人民站在一起時,人民熱烈地擁護他,授予其“法蘭西自由再造者”的稱號;而到了後來,當他站到人民的對立面,想恢復專制原則時,人民才將他推上斷頭臺。

托馬斯·潘恩:“權利平等”與“人民主權”是《人權宣言》的核心

人們真正想推翻的是專制制度的“恐懼”原則,而非君主本人

《人權宣言》的核心原則是什麼?

在大革命的第一階段裡,議會於6月23日公開違抗王命,代表著王權的精神力量已失效;巴黎市民則於7月14日攻克巴士底獄,表明王權的物質力量也已走向終結。經過屢次中斷之後,議會決定通過一部宣言來詔告天下,宣佈法國人民已經擺脫了奴役狀態,即將行使天賦的人權。這些權利會成為未來新憲法的制定基礎,也是新政府的統治原則。

1789年8月26日,法國國民議會正式公佈了《人權和公民權宣言》,顧名思義,這篇宣言的主要內容是闡述“人的權利”及“公民的權力”兩個概念。潘恩認為《人權宣言》的核心就是前三條內容:

第一條規定,“在權利方面,人生來都是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這是新社會所賴以運行的基本原則,它否定了封建社會的尊卑等級特權與奴役專制。在第四條的補充中,進一步說這裡所講的“自由”是指“政治上的自由”,它表現為在不做任何危害他人之事的情況下,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權利平等則表現為每個人在行使自己的權利時,不得妨礙他人自由地行使同樣的權利。如果一個人能夠行使別人不能行使的權利,或者在行使的過程中妨礙到了他人而不受到懲罰,那麼就說明他享有了特權,違背了平等原則。

托馬斯·潘恩:“權利平等”與“人民主權”是《人權宣言》的核心

《人權宣言》體現盧梭的“主權在民”與“平等”原則

第二條規定,“這些權利是:自由、財產、安全以及反抗壓迫”;一切城邦、公社、國家等政治結合的目的都是為了保護人的這些權利不受侵犯。人們建立國家的目的不是為了征服土地、掠奪資源以及奴役他人,而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天賦人權。對自由與權利的限制,都要由法律來規定。法律只能禁止有害於社會的行為,不能迫使任何人去做法律不要求做的事。

第三條規定,“國民是一切主權之源”,這是對王權的徹底否定。國家機關的一切權力都來自於人民,國家所有官吏都由人民進行選任,而不是由國王來指定及委任。

總的來說,《人權宣言》對“人的權利”進行了規定,認為人生來而平等,享有自由、財產、安全以及反抗壓迫的權利。國家與社會制度要以保衛人的權利不受侵犯為基本原則,圍繞著這個原則進行運作與治理;因為國民是一切主權之源,國民是國家的主體,是國家根本利益之所在,熱愛祖國就是熱愛國民,積極維護國民的利益。國家機關的一切權力都是國民委託出去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能僭越之,這是對“公民的權力”進行詮釋。

可以說,“權利平等”與“人民主權”就是《人權宣言》的核心原則,它是法國大革命第一階段的直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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