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真的可以好好相處嗎?

蒲扇


不得不說,有些人確實被一些所謂的面子,家人,朋友,孩子,或者人設!都在無奈掙扎的心情下離婚不離家。沒有什麼絕對的錯與對,就看當事人最在意什麼?

像問題當中情況,其實是過不好的,也處不好的,更回不到從前。為什麼到了這個時候卻不分開,原因在哪裡?婚姻不存在,愛情不存在,只有無盡口不對心的折磨。

就是因為人過不去好不容易建立的一切被摧毀!心裡難受的那道坎。特別道德感強的人情願受盡折磨,也不希望看到人設的崩坍。不幸成為別人的談資,那是自身容忍不了的缺點。


什麼樣的人比較容易出現這樣情況呢?

  1. 被道德綁架的人
  2. 家庭條件比較好的
  3. 存在利益關係的
  4. 無住所的
  5. 本身就不想離婚的
  6. 有復婚惻隱之心的
什麼樣的人不容易出現這樣的情況呢?

  1. 道德感弱的人
  2. 想得開的
  3. 一心想擺脫婚姻的
  4. 不存在利益衝突
  5. 心有所屬的
  6. 視婚姻為兒戲
如果像題中出現的焦慮,怎麼辦?

個人覺得,一是把自身在意的問題重新梳理一遍,想想一輩子就這樣藏藏掖掖以一個空殼維持表面幸福嗎?

二是,孩子在這一種家庭裡面真的幸福嗎?這種貌合神離的關係,並不能給孩子安全感,反而會讓孩子患得患失。

三是,親人,朋友,真的會隱瞞一輩子嗎?沒有不漏風的牆,時間一長,是個人都會看出端倪,到時候不是更難看嗎?

四是,一個屋簷下,還會在意彼此的言行,你們真的離的甘心嗎?還是純粹賭氣,各玩各的,這樣生活在一起意義在哪裡?一輩子就這樣嗎?


所以,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但不贊成做法,日子是自己的,窩心的活著不如瀟灑離開,人生短短几十年,不去享受,反而被所謂道德綁架一輩子,想想值得嗎?

人這一輩子顧不了那麼多,先顧好自己心吧!紅塵滾滾,你的一輩子怎麼過,沒有幾個人記得……


懂愛會愛


離婚不離家可以好好相處嗎?我做不到這一點,也許我心胸比較狹窄。

有人說做不了夫妻還可以做朋友。但是想過沒有,一個深深傷害過自已的人,一個彼此恨之入骨的人,一個見面就煩的人還同一屋簷下生活,我會瘋掉的。既然打定主意離婚就忘得乾乾淨淨,把他所有的東西從記憶中消失,不想看見他的存在,或許不在一個屋裡生活,對他的恨會減少,形成陌路,不產生交集。打定主意離婚,要麼我走,要麼他走,買不起房,租房總行吧!如果還在一個屋簷下生活,和離婚沒有二樣,幹嘛離啊!


結婚要謹慎,離婚也要謹慎。一旦進入婚姻就必須對婚姻負責,對孩子負責。不到萬不得已也不會離婚。既然離婚了,就是兩個自由人了,還住在一起也不像話,還想舊情復燃?何必當初呢!

我是比較保守的人,是不主張離婚的,只要婚姻的雙方沒犯大錯誤,沒有特別不好的惡習,並且願意改正的都不要離婚。只要在可控範圍內都不要有離婚的念頭,因為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很大。為了孩子離婚不離家,我認為不可取,孩子不笨不傻,難道看不出來嗎?



我這人心胸狹窄,情緒化比較嚴重,如果傷害我太深,我還裝做沒事一樣,並且同一屋簷下生活我做不到的,度量比較小。網友別噴我哦!


長江後浪推


離婚不離家啥意思?離了婚還要照顧身邊人感受,要面子,還住在一起?

那不行,犯法了朋友,非法同居了,除非沒人舉報你們。

我認為既然都是成年人,那麼選擇離婚,一定是男女雙方深思熟慮過的,權衡利弊過的。

既然離婚了還住一起,不存在和平共處的可能!任何事情不會永遠保持平衡,永遠不會!總是在改變的。

要麼你們離婚後感情越來越差,吵的比以前還兇,那你們住在一起互相傷害的更深,有意思嗎?

要麼,離了婚,反而輕鬆了,住著住著還找回了從前戀愛的感覺了,這樣會使男女雙方至少一人有復婚的念頭,那不更鬧著玩嗎?當年離什麼婚?過家家呢?

要過就好好過,大家坐下來心平氣和說出對方的優點,再指出不足,你哪裡不好受,打開天窗說亮話。能過咱就把日子往好裡過。不能過,咱們好聚好散,收拾好心情,打點一下離婚事宜,以一種較為委婉的方式告知雙方親屬,這人間數十載,誰還遇不到個變數?

離婚不離家這種情況不可取。

愛情的盡頭是婚姻,但我希望每個人都能邁過這個坎。我是月老,給我你的心我替你安心。



Mr月老


結婚證是紅色的,而離婚證是棗紅色的,這些顏色都有什麼寓意?在結婚證用大紅色象徵著以後的日子紅紅火火、蒸蒸日上,婚姻永遠幸福。而一旦拿上離婚證,註定兩個要各自去迎接新生活。棗紅色也類似血的顏色,它的寓意就是在說明離婚是血和淚的教訓。有的人離婚後不離家,這是什麼情況?幹嘛離婚後還要好好相處?

離婚不離家的狀況現實中還真不少。總有這樣一些人,在離婚時出於這樣那樣的原因而選擇不離家,繼續過著實質上已經改變而形式和內容上照舊的生活,表面看起來和沒離婚前並沒有什麼不同。

雖只是一張紙的區別而已。離婚不離家怎麼相處,能好好相處嗎?

假離婚。假離婚後男女雙方婚姻生活實質內容不變。不得不說,他們可能是為了某種目的,比如買房之類的,非法財產轉移。既然是假離婚,那一切就都是假的,雖然真的領了離婚證,但其他一切都沒變,當然就還住在一起嘍。這種假離婚情況,自然能好好相處。

還有一種離婚不離家的情況是,兩個人因一時衝動而離婚,但離婚後還是愛對方的,特別是有些男人出軌後被迫離婚了,發現自己後悔了,藕斷絲連,向女人扔幾個糖衣炮彈,女人本就帶著些不捨,心一軟,兩個人抱頭痛哭一場,就又住一起了。這種情況也有可能好好生活,也有複合可能性。

大部分女人離婚不離家都是因為有孩子,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不想讓孩子覺得這個家散了。往往這種情況,多半是兩個人不再愛了,貌合神離的兩個人住在同一屋簷下,相敬如賓,但沒有夫妻之愛,維持的家是個假象。這種情況現實不在少數。

我有一男同事,與他老婆關係一般,居家過小日子,大概在小孩上初二那年,在同學聚會遇見了多年的高中初戀女同學,估計又舊情復發,但考慮怕影響小孩,就相議離婚,待到小孩剛上大學才正式告白。

雖然離婚了,沒有經濟能力離家,沒有骨氣獨立離家。因經濟條件原因,夫妻僅共有一居房地,一時沒法分家居住。勉強住在一起,但雙方已無感情,無夫妻實質內容。如同合租朋友。可以和平相處。按法律意義講:這種情況下,雙方都可交異性朋友,互不干涉。但我建議最好“離家”後才交異性朋友,尤其不要帶異性朋友來共同的居家,以免剌激對方吃醋。


杏林隱士


真的離婚了,一定要離開那個傷心地,哪怕出去租房。

不到傷心處,不會做出那個決定,既然決定了,快刀斬亂麻,跟往昔道別。

1父母會理解你的難處,痛苦的日子他們也會為你難過,也會諒解你的行為,不必太過於擔心,你能開始新生活,也是他們的願望。

2孩子在這個沒有愛的氛圍裡成長也是毀滅性的,與其在兩人的爭吵裡渡過痛苦的童年,還不如在一個平靜的單親家庭裡過得平淡,或許更利於成長,撫養孩子的一方可能會更加努力為孩子付出來彌補。

3離婚了不離家更難於讓雙方儘快開始新生活,陳年舊事,各種不順還在眼皮子底下不停地被提起,對誰都沒好處。如果再經不住生理誘惑發生關係,更加欲理還亂。兩人畢竟都曾經為另一個人定性過了。

有個新聞說女主和男主離婚了,還住在一起,結果女主又懷孕了,而且藥房買藥緊急避孕藥也失效,女主奇葩的去藥房索賠,而且還痛宰前夫8000元,你說奇葩不奇葩?





古天涼月


離婚不離家真的可以好好相處嗎?

這個問題就看當事人是怎麼想的了。如果還彼此有感情,也為了孩子好,暫時不分開是好事;如果是已經對對方不報希望了,而且兩人也沒有孩子,那就不建議再住在同一屋簷下了。下面我就具體分析一下:

1.有好多夫妻,特別是年輕些的夫妻,好多都是一時衝動賭氣離的婚,引起彼此矛盾的都是雞毛蒜皮的一些事,並沒有誰犯原則性問題,還有感情。可既然辦了離婚,誰也放不下面子先低頭,所以,離婚不離家,兩人還有迴旋的餘地跟機會,建議再給對方一些時間,畢竟之間的緣分挺難得的,要珍惜。

2.如果夫妻某一方犯了不可原諒的錯誤,比如出軌,而對方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原諒,進而導致的離婚,那就一定要分開了。倆人還在一塊兒,各自怎麼發展新的戀情,而且犯錯的那一方整天在眼前晃悠,能不吵架,鬧矛盾嘛?何苦來呢。做不成夫妻,也不一定非得做仇人,好聚好散。

3.我要特別強調一點的就是,有孩子的夫妻,儘量不要離婚,單親家庭的孩子性格肯定會受影響,不開朗,容易自卑。另外,即使離婚了,也先不要離家,給彼此多點機會,更是為了孩子的幸福考慮,再好好相處一下,說不定過一段時間,冷靜下來後,還是覺得對方好。

人生海海,漫漫長路。夫妻能走到一起,得是有多麼特別的緣分啊,既然這麼難得遇見,請一定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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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子的鐵粉


這得看離婚的初衷是什麼?

1,經常吵架,彼時互不讓步,也沒有溝通解決的意願。那麼離婚不離家也沒有辦法和平共處,以前的矛盾和問題仍然存在,比如丟三落四,不做家務等還是會成為吵架的原因。

2,感情不和,這其實就是對另一半的不滿意,也許是精神成長沒有同步,也許是經濟水平相差懸殊,也許是性格不能容忍。這種不離家倒是也可以一起生活下去,彼此互不交涉就好了。

3,婚內出軌,這是離婚時間中最常見,也是最不能容忍的。出軌必定表示你們的感情有了瑕疵,而又不能原諒才會想離婚。如果還住在同一屋簷下,出軌那方不甘情感空白時另起新感情時,你又如何自處?

4,父母原因,這是很多家庭破裂的主要原因,婚姻畢竟不只有兩個人結合,還順帶著雙方父母,又是長輩,有道德立在那裡,起衝突時不好解決。如果離婚後還住在一起,相信我矛盾會變本加厲!

當然,離婚不離家也有很多原因,比如離婚後的經濟問題,孩子撫養教育問題,父母的贍養問題,都需要一套完整的房子。

那麼如何調整這種狀態呢?

1,如果是感情問題,就儘量提升自己,你所盛開,清風自來;你若精彩,天自安排。只有優秀的你才能重新吸引他或者更多的人。

2,如果是經濟問題,就努力工作,只有汗水不會辜負自己。收入高了,自然不會被一套房子掣肘。

3,如果是父母原因,就把雙方約在一起好好談談,把話講清楚,制定出大家都認同的協議,比如一月內來幾次,不可以做什麼等等。

4,如果是顧及孩子,那麼還是趁早跟孩子溝通吧,教育不僅僅是知識,還包括心理,一個已經破裂的家庭,孩子那麼敏感,不會永遠感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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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青色


離婚不離家,看到離婚同居的現象越來越多,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不接,離婚男女到底是怎麼系那個的,為什麼離婚不分手,離婚之後還要住在一起,不尷尬嗎?

近年來,離婚不離家在離婚訴訟案件中佔比達10%,更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從法律上講,離婚之後還住在一起算是同居,並不具有婚姻上的合法性。男女雙方離婚後,婚姻關係即解除。但是,現實中還是有不少離婚夫妻,選擇了離婚後並不離家,依舊生活在一起。當問及他們離婚不離家的原因時,他們卻平平淡淡的說因為丟不起也輸不起。

當然夫妻離婚同居,影響因素還有很多,比如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離婚了、比如說是為了孩子、比如財產分割的問題等等,當然也有一種情況下,離婚男女其中一方還有情,尤其是女人,離婚不分手,為的是在家裡待著,能多和那個不愛自己的男人相處,為了就是找機會挽回,雖然多情總被無情傷,但是很多痴情的女人都願意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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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秘密


無論你的嘴上多麼豁達,心裡多少都會有不舒服的感覺。曾經步入過婚姻的男女雙方,有過多少令人抓狂的夜晚,就有多少令人銷魂的纏綿。研究表明,人類對和自己發生過關係的異性會有更多的關注。先說男人,即使是高中時情竇初開暗戀過的女孩在多年後求他幫忙,他都有80%以上的概率會答應。因為男人對自己有過好感的男人,統統會劃分為自己的所有物,佔有慾領導一切。而對於女性而言,新時代賦予了女性更多選擇的自由,不少女性如果不是為了孩子,都曾經公開表示不會忍受跟現任丈夫生活在一起。但是,對於接受一個新的男人來說,現任丈夫的浪子回頭跟重溫舊情會讓她們把持不住。女人是感性的,對於女人來講,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第二個問題是,已經厭煩了跟對方相處的每一分鐘,卻還是要每天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生活,如何在這種生活裡找到出路。

我想,你想要的是一個宣洩的出口吧。男人厭煩了婚姻生活,絕多數是因為無法忍受女人的暴躁脾氣或者自己被綠了。因為在同等艱苦的條件下,男人對家庭裡女人的要求,其實不外乎是照看好家裡,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只要女人能維持住表面的和平,男人一般情況下不願意更換原配。而女人厭煩了婚姻生活,大部分是得不到被重視的感受。上面已經說過了,女人是感性動物,更加註重精神層面的交流跟溝通,當兩個人的婚姻有了孩子,女人的付出就是比男人多得多。而這時候的男人,如果既給不了經濟上的支持又給不了精神上的安慰,那麼女人崩潰的概率將高達99%。

因此,在這樣的婚姻中找出路,只要兩條路。

第一條路,既然你看不慣對方另結新歡,又無法忍受和對方在一起生活,只能去改變自己,因為你改變不了其他的東西,對方已經心有所屬就不必再強求,調整自己的心態,只把對方當做自己孩子的父母,把伴侶這一層含義所賦予的價值全部去掉,這樣你會想通很多事。比如說,對方今天回來很晚,身上居然還有香水味。但是他給孩子買了他心心念唸的小蛋糕,那麼他作為父母的關心已經有了,你對他的這一層要求他就做到了。其他方面的事情,至於他是否給了你安慰,是否給了你關心,都將不再是你的要求,這種方式會讓自己很放鬆。

第二條路,也是很多同床異夢的夫妻默契的選擇。兩個人都只針對孩子這一層關係,去盡到自己做父母的義務。而對於生活中的其他摩擦,都以成年人的一種閉耳塞聽去解決。畢竟,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居多,難道上司諷刺了你幾句你就離職了?難道車子爆胎了,導致眼下要緊的合同被一再擱置,你就不再爭取了?都不是,只是選擇不再想起那些不愉快的地方,選另一條路再抵達自己想去的地方。

最後,送給大家一句話,人生不求都如意,凡事只求半稱心。


拜月的葵花


我一個男性朋友,有段時間過的也是“離婚不離家”的生活。

兩人辦離婚手續時,妻子不要房子(房子是他的婚前財產,妻子對房子無任何貢獻)也不要孩子,按理說前妻應該要給孩子撫養費,但他沒有管前妻要,反而給了她一筆錢。

前妻說自己暫時沒有地方住,要求繼續住在家裡一段時間,他想著孩子也需要跟母親多接觸,心一軟,就答應了。

就這樣,兩人在同一個屋簷下住了好幾個月。兩人也從生活在一起時的雞犬不寧,進入到了住在一個屋簷下的尷尬彆扭、憤恨怨懟。

看似是各過各的,可是圍繞著一個孩子以及對房子的使用,兩個人的溝通還是在所難免,但是,兩人的價值觀、性格等等方面還是無法調和。

最重要的是,兩個人住在一起,非常耽誤彼此開啟新生活。

這位男性朋友也出去相親,但每次女方一聽說他還跟前妻住在一起,就直接打了退堂鼓。誰願意跟這樣與前任糾纏不清的人產生情感聯繫呢?現代人那麼忙,大家都怕麻煩。

網友“阿修羅”給我發私信,也講到了“離婚不離家”的問題。離婚後,丈夫是徹底自由了,成天在外面打麻將、找女人。

她呢,雖然知道自己已經跟他沒有一毛錢的關係,但每次看他夜不歸宿或晚歸,心裡還是無法平靜。那些他曾經給過她的傷害,又重新浮現在腦海,讓她久久無法釋懷。

我說,一個人要療傷、要頓悟,也是需要空間的。為什麼釋迦摩尼不是在財富、美女、臣子聚集的王宮裡頓悟那些佛理,而是要一個人跑到一棵菩提樹下冥思苦想?你看,連佛祖都避免不了會受環境的影響,何況是凡人?

至於那些跟前妻或前夫住著住著就變“炮友”的案例,更是層出不窮。也許,你只是忽然來了慾望,只是“將就著用用”,只是“一時意亂情迷”,但這種生活模式只會讓你真正走出離婚影響的時間往後延長了許多。

在這種關係中沉淪,你散失掉的是寶貴的痊癒時間、機會成本。

還有一種“離婚不離家”是“為了孩子”,這藉口當真有些荒謬。

關於這個問題,我回答得嘴都麻了。

一個人做什麼決定,很多時候是為了自己,扯出來“為了孩子”只是顯得自己偉大、崇高一些,能為自己積累一些所謂的道德資本,或是掩蓋自己“離不開對方能提供的物質條件”這一聽起來比較丟人的事實。

事實上,父母的婚姻對於孩子而言只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他們不大能理解婚姻意味著什麼。孩子最能直觀感受到的,是父母的情緒,是家庭的氛圍,是家庭裡流淌著的或溫暖或奇怪或者冰冷的“氣息”。

如果某個孩子對於“父母離婚、分開住”這事兒充滿恐懼,無法接受父母離婚的事實,說明這對父母的相處方式、這對父母跟孩子之間的互動已經出了很大的問題。父母光靠維持家庭完整、維持幸福假象並不能真正解決孩子內心的缺失問題。

如果不管父母是否住在一起,孩子能在父母那裡感受到充足的愛和安全感,能在現實生活中看到一對能輸出正能量的父母,懂得尊重父母的意志、自由和疆界,你覺得TA有多大幾率會長成“歪瓜裂棗”?

如果你真的把孩子當成一個和自己一樣平等的個體,就無需人為地為TA建立起一套“隱形牆”。如實地跟孩子講並引導TA積極看待父母離異這件事,並沒有多難。

孩子沒有你想象的那麼脆弱,脆弱的是自以為是的大人罷了。

什麼“隱離”,什麼“離婚不離家”,什麼“我們夫妻各玩各的”,什麼“隨便你在外頭怎麼瘋玩,只要肯回家、肯拿錢回家就行”……真是把家庭也當成是演戲的舞臺了。

這樣貌合神離、擅長演戲和妥協的父母,能給孩子帶來怎樣的婚姻觀、家庭觀呢?很多時候,“離婚不離家”的人缺的不是那個“湊合著住”的空間,而是直面真實和困難、與過去徹底決裂的勇氣。比起眼前那點“福利”,“離婚也離家”後面臨的苦和難,更讓Ta們無法承受。

我尊重別人的選擇,但更崇尚這樣一種人生態度:遇上對的人,就好好跟TA在一起,別作,別糟蹋,好好經營,給孩子做個好榜樣。遇上錯的人,非離婚不可,那就好好分開,好好善後。不必用謊言和偽裝來編織、掩飾自己的生活,該怎樣就怎樣。

活得簡單、敞亮點,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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