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潯區關於做好餐飲服務業復工復產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2號)

南潯區關於做好餐飲服務業復工復產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2號)

根據我區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為切實解決群眾實際生活需求,按照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16號通告精神,經研究通告如下:

一、飯店、酒店、民宿、農家樂等餐飲業,包括含有堂食的餐飲單位,即日起可以開放營業。

二、餐飲單位要嚴格落實防控措施:

1.控制就餐容量。顧客就餐距離不少於1米;長條桌同排隔位相坐,對面錯位相坐;圓桌隔位相坐;提倡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文明就餐。

2.做好消毒工作。停業後首次恢復營業的要對經營場所(包括洗手間、電梯)、設備設施、餐飲具等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洗消毒,並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3.查驗“綠碼”進入。實行“綠碼+佩戴口罩”進店消費(老人、小孩憑“有效證件+佩戴口罩”),除就餐外,顧客應全程佩戴口罩,拒絕不戴口罩者進入。

4.加強場所通風。用餐場所要加強開窗通風,不得使用中央空調。

5.加強食品安全。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操作。

6.加強員工防護。嚴格做好員工健康監測,服務過程中員工必須全程佩戴口罩。

三、餐飲單位要禁止“紅碼”“黃碼”人員就餐;禁止承辦宴會酒席;禁止經營野生動物;禁止有發熱、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員工上崗。

四、落實餐飲單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每日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自查自檢。

五、各鎮(開發區)、度假區管委會落實屬地責任,加強餐飲業疫情防控管理;商務、市場監管、衛生健康、文化廣電旅遊、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加強行業檢查指導,對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餐飲單位要及時糾正、依法處理。

南潯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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