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旅游企业稳定发展


内乡县: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旅游企业稳定发展

内乡县衙博物馆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了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做好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经内乡县旅游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出台多项支持旅游企业措施。

措施一,充分利用政策指导复工复产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战胜疫情稳定发展的通知》(豫文旅〔2020〕5号)文件要求,做好国家、省、市有关财税、社保、金融等优惠政策的衔接和落实工作;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控措施。

措施二,大力推进特色民宿建设转型

内乡县: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旅游企业稳定发展

以品牌民宿投资经营为切入点,化危为机,力争实现民宿建设破题。对招引进入内乡的品牌民宿经营集团,内乡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房租、装修等投入上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一事一议”。

措施三,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旅游景区、旅行社在疫情解除之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营销推广活动。

一是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企业营销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变

全县各景区要适应市场变化,充分利用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今日头条等新兴媒体手段,策划话题、爆点,创新营销活动,力争在疫情解除后,迅速掀起一个市场高潮。

二是对疫情后市场营销活动进行财政专项补贴

对自3月初至6月底前各4A级景区开支的宣传营销费用,经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后,县财政予以补贴。具体标准为:对宣传营销投入50万元以下的景区,按总费用的20%予以补贴;投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景区,按总费用的30%予以补贴;投入100万元以上的景区,按总费用的40%予以补贴。

三是对旅行社引客入境进行财政奖励

内乡县:出台多项措施支持旅游企业稳定发展

对于一次性组织批量游客在内乡参观2家4A级景区且停留一晚的旅行社,凭景区门票和酒店住宿发票,给予奖励。标准为:100人以上的大巴团,奖励1000元/批次;200人以上大巴团,奖励3000元/批次;300人以上的大巴团,奖励6000元/批次。以上奖励,旅行社应于发团前三天向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请,由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监管、审核和奖励。

措施四,积极做好对上项目争取工作。

认真研究国家、省、市为应对疫情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加大对国家、省各类优惠贷款、扶持资金、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争取更多资源帮助旅游企业渡过难关。



内乡县文广旅局 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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