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抄完会不会被“炒”

美女名师一夜跌落神坛---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胡红梅副校长因抄袭作弊被投诉上了热搜。

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抄完会不会被“炒”

胡梅红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

从报道上得知,她搞了10年儿童阅读推广之路,开发了全套“阅读树”课程,已经举办了400期“阅读分享活动”;到贵州、广西等偏远地区做阅读推广近300场;举办了1000多期“家长智慧阅读课堂”;引领“故事爸爸、妈妈”开展阅读活动,影响了3万多个家庭。

目前看来做的都是欺世盗名的“传盗”之事!

我们需要来剖析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胡梅红事件?

  • 为“名”所累

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儿童阅读工作室主持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等等。

这些名头可是好东西,如果是自己努力获得的,那该点赞,受人尊重。但是胡红梅为“名”所累,我们看看都做了些什么:

胡老师被爆出作品存在众多抄袭。原因是一个山东的普通女老师王爱玲在其个人账号“冰淇玲童诗”上发文,指出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王老师表示,2年前就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但是无法投诉,近日看到朋友圈信息,得知有更多受害者,决定发声。

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抄完会不会被“炒”

中外合璧的抄袭大法,可能是名号多了,没有时间搞研究了,不得不继续抄袭下去,直到东窗事发。

  • 给胡老师普普法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现在深圳龙岗区教育局也给出了处理结果:撤销职务,调离教学岗位。而且在年度师风师德考核中认定为“不合格”。并且将配合其他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在这里到底胡老师的抄袭,将被追究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这有相关部门来处理。

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这句话化用自清代孙洙编辑的《唐诗三百首》序言,“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

这句话的意思是经常读唐诗三百首,即使不会自己作诗也会吟诵诗歌。通过反复朗读、背诵,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吸收古人的智慧,体会作者的内在思想感情,从而能够吟诵。

清朝乾隆进士、蘅塘退士孙洙的这句名言,流传二百余年,至今脍炙人口,常用来阐释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的道理。或者指长时间被诗词熏陶,怎么也会受影响。

很可能我们的胡老师,在上学的时候没有好好听讲,将她人作品窃为己有,还获得了不错的名声,结果是抄完后就被“炒”了,这也彰显了我们社会的公平,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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