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榮:打擊逃廢債行為 引導小微企業合法經營

李東榮:打擊逃廢債行為 引導小微企業合法經營

“‘小微活、就業旺、經濟興’,小微企業在穩定增長、繁榮市場、促進創新、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6月21日召開的小微金融行業峰會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表示。

李東榮表示,近幾年我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無論是供給端還是需求端,一些老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解決。同時,一些新情況、新挑戰也在不斷出現,全局性、系統性的解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任重而道遠,需要通過加強風控、注重科技驅動等方式來提高。

目前,在傳統服務模式和技術條件下,小微企業缺信用、缺信息、缺抵押的根本癥結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小微金融總體上依然面臨成本高、風險大、效率低、供需不匹配等問題,從而影響了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內生動力和商業可持續性。

由於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部分地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一些小微企業鑑於自身經營管理水平有限,生產經營困難加劇,債務違約風險增大,這就對金融機構如何增強風險的甄別和管控能力,把握防風險與重小微的動態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小微金融企業服務日益多元化,這些變化給金融機構的綜合服務能力和同業合作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戰。

同時,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還面臨著,在金融與科技融合的發展趨勢下,一些金融機構,特別是小微金融機構存在理念滯後、機制僵化、人才匱乏、數據基礎偏弱等困難,在應用金融科技解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痛點、難點方面,存在意識不強、定力不夠、能力不足。

對此,李東榮認為,金融業應堅持需求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結合,把握好發展的出發點,創新的著力點,業務的切入點,共同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再上新臺階。首先要堅守普惠初心,深刻認識到小企業也能做成大事業,小生意也能幹成大市場。“我們在堅持差異化、特色化發展的同時,要有效的完善內部激勵考核體系和內部定價轉換機制,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留出足夠的空間,金融管理、財稅產業等部門應該形成共識,加強統籌協作。”李東榮表示。

其次要加強風險防控。金融機構應該事前築牢風險防火牆,事中加強風險監測預警,事後理性應對,妥善處置,防止風險積累和擴散,注意避免風險處置過程中產生次生風險。同時,貫徹好小微企業不良容忍度和授信盡責、免責等制度,保護好授信部門和從業人員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另外,金融管理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應該通過風險補償基金、融資擔保等方式,建立起合理有效的風險分擔機制。

第三,將“高大上”的數字技術應用於接地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注重科技驅動。金融部門應依託各種創新管理平臺,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小微企業客戶為中心,緊密結合小微金融場景,通過加強同業及跨界的合作,積極穩妥的推進金融科技創新。

例如,應用大數據技術完善精準營銷、信用評估、風險定價等業務功能,開展精細化、精準化的小微金融創新,應用雲計算技術,實現業務系統彈性擴展,和金融服務集約式發展,更好適應小微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以及運用移動互聯技術與電子商務公共服務等場景,緊密結合,實現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實時化和移動化。

同時,要完善基礎設施,李東榮強調,要繼續深化和推廣銀稅互動和銀商合作模式,建立完善小微企業綜合信息共享平臺和金融服務對接平臺,有效的整合公共部門信息,金融產品服務信息,中介機構服務信息,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需求信息,做好小微企業信用評價結果與金融服務的有效對接。

此外,李東榮表示,金融管理、財稅、司法、產業等相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快完善守信聯合激勵機制,堅決打擊逃廢債行為,引導小微企業誠信合法經營。同時要發揮好標準的基本支撐作用,加快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標準體系建設,提高小微金融在提高服務要素、產品定價、信息安全、合同文本等方面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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