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掃衛生時盜竊僱主家中高檔名酒104瓶 價值近20萬

正義網昆明3月11日電(記者劉呈軍 通訊員張玉絨)男子為僱主打掃衛生時盜竊僱主家中堆放的高檔名酒104瓶。近日,由雲南省曲靖市麒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某盜竊案收到法院判決,麒麟區法院經過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7年12月,楊某應聘到沈某的餐館做司機,負責給沈某開車、打掃沈某家中衛生和接送沈某的孩子上下學。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楊某利用給受害人沈某家中打掃衛生、接送小孩的時間,趁沈某家中無人之際,先後多次盜竊受害人家中的2006年飛天茅臺酒4瓶,2008年飛天茅臺酒4瓶,2010年飛天茅臺酒24瓶,2010年國窖1573酒72瓶,後將盜竊所得白酒低價轉賣他人,非法獲利10萬餘元,後將贓款揮霍一空。經價格鑑定,楊某盜竊茅臺酒、國窖1573酒總價值人民幣190194.68元。

  檢方認定,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以盜竊罪提起公訴。鑑於被告人楊某到案後能坦白認罪,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最終,麒麟區法院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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