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沒有履行告知義務,當事人該不該要求保險公司理賠商業險?有何依據?

用戶1833223659378


首先我們去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無論是購買財產險,還是人身險,保險公司人員都有責任向客戶履行告知義務!有些客戶購買保險不全面,沒有購買全險!只購買了一些主險,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之類的,而沒有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意外醫療保險的!還有因事故而不在具備創造財富能力從而無法負擔保費的豁免保險,而保險購買的不全面就導致了保險理賠責任和範圍不全面,當客戶強行不購買一些附加險時,保險公司應告知客戶理賠的範圍!最後購買保險時,客戶會拿到保險公司的一份保險合同,客戶應認真閱讀合同裡面的保險條款,以及保險責任和範圍!因為保險合同就是一份保險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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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保險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保險公司必須擔責任,進行賠償。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8條的規定“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以及提供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繫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


堃尚居


是否留存有保險公司不履行告知義務的證據。

如果合理合法的話,已購買的商業險一定要找保險公司理賠。

如果保險公司已履行告知義務,那麼大概率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與保險公司的糾紛建議走法律程序。


小豬賺賺


您的問題闡述的不是很清楚。

保險公司自然是要履行告知義務,沒有履行,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不一定是理賠。

理賠首先要有事故發生,和沒有履行告知義務沒有必然聯繫。

你可以把問題補充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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