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主責但不墊付醫藥費,要我們自己墊付最後走保險,撞人卻不用花錢一樣,你怎麼看?

遠兒


撞到車雙方協商,撞到人,報120+110然後交警處理完,走人,買新車,等交警通知去處理,然後開舊車回家。


東莞澳廣實業有限公司


肇事卻不用花一分錢,我怎麼看?

首先我要糾正你的錯誤觀點

肇事者並不是一分錢沒花,人家花錢買了保險,保險公司在責任範圍內賠付第三方經濟損失,人家怎麼沒花錢了。非得從自己兜裡掏給你的錢才是自己花的錢?

而且從法律上來說,並沒有強制規定肇事者必須墊付費用。很多年以前,所有肇事者都是積極墊付醫藥費的,但是越來越多的傷者最後獅子大開口,故意不出院,定責後應該退還顛覆者的錢,也退不回去,開車的人都怕了,所以才有了,不墊付,不探望的無奈之舉。

作為傷者,醫療費和賠償有人給錢就可以了,至於還有其他要求的,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最後,花錢買了保險,出事還得自己出錢,那我買保險幹嘛。


貴陽小科


這個我也來說說吧。

舉三個例子,一是七、八年前的。我老公因為馬上要投標,可有些細節還沒做好,便把車子交給朋友代開。沒想到幾分鐘後就出事了,一個騎電動車的婦女從側面斜坡直直衝下來,瞬間撞出十幾米開外。人當場不省人事,於是趕緊送往醫院,檢查、手術,送重症監護室,費用象流水一樣長,錢都是老公墊付的,跟著守了一天一夜,直到她甦醒才離開,之後也是天天去看望,前後花了二三十萬,因為有保險,老公墊的錢也都給報了,整個事情直到最後處理都挺順暢的。可見肇事者拿出應有的態度,糾紛一般都可以避免。

第二個例子是在南京發生的,朋友開車右拐,燈是圓形的,紅燈也可以過,一個六十多歲的阿姨在車輛右手邊,騎著電動車突然就撞上來了,車一歪,人就跌坐在地上,把腳給扭了。報警之後就是去醫院檢查,幸好沒什麼事。第二天一早朋友帶著水果、牛奶,接上傷者去交警大隊處理,走了個快速理賠,付給對方2000元,自己又額外給了傷者200元,可以說是交通事故的完美解決。

第三個就是上月23號發生的,被撞的是我媽。事情發生在早上五點半,天剛朦朦亮,我媽在馬路邊被一輛小車碰倒,右後腦鼓了個大包,神志還清楚,車主詢問了兩句,便要帶我媽去醫院,既沒報警也沒給我家人打電話,說是手機不在身邊,我媽不肯上車,恰巧一位熟人看到,便隨車把媽送到我二姐家。之後二姐夫打了110和120,車主說是回家取錢,隨後會趕往醫院,人就走了。等我們去醫院檢查完並辦好住院手續住了院,車主和她老婆才趕到。態度還算真誠,就是不肯墊錢,還想讓我們配合把他的車從交警大隊給保出來。大姐當場就回絕,想拿車先拿一萬元放在醫院,我們已經墊付了5000,再放個5000在醫院也不為多吧。對方就各種推辭,一毛也不留的走了。

第二天,車主和他的一個叔叔又來了,說的話就更不好聽了。上來就輕描淡寫的一句,我們把人碰了,根本就不需要我們出面,到時由保險公司來解決就行了,我們之所以來看老人家,是看在都是家門口人的份上。我當場就來火:“這是什麼話,人被撞了,就成了我家和保險公司的事了?沒有你們,我媽會躺在醫院受這份罪嗎?當時如果不是熟人發現,你們直接把我媽送醫院,回頭來句,我是路過看見她倒了,做好人好事,說不定我媽就得背上'訛人老人'的罪名。”

回頭想想,二姐夫真不應該當時放他走,就應該讓他到醫院跑這跑那,我們心疼我媽,做了肇事者應該做的一切,卻變成應該的了。按道理來講,錢我們家屬可以先行墊付,你們來了就應該把錢結了,並預付一部分醫藥費,這是態度問題,也是我們的一種心理保障。錢在這,你心裡還能惦記著這個事,有什麼事,電話一打就能來,沒這錢上哪找人去。

說來說去,最後他們說願意充1000元到帳上,剩下的以後再說,並且講他是問過交警大隊的,不出錢也可以。我就更氣了,這是打發要飯的嗎?撞人竟撞得如此理直氣壯,還有天理嗎?我氣得恨不能當場也把他給用車撞一下,然後讓他的家人回去找錢給他住院。於是我就打電話給交警大隊,問他們有沒有說過不出錢的話,對方明確說沒有,並讓他們馬上過去處理。果然下午他們就把所需的錢給送來了,並給我們道了謙,這就叫敬酒不吃吃罰酒。

其實這本身也不是什麼大事,人沒事就萬幸了,出了事就是要拿出態度,這種把一切推給保險公司本身就有背常理,保險公司是保險公司,肇事者是肇事者,你可以撞人不花錢,但你也要為你所犯的錯有所付出,墊付醫藥費,看望病人、致謙、積極配合理賠,這些都是能做也應該做的。


藍雲之南


我在我姨夫的弟弟開車撞人了,當時他弟弟報警報120,我姨夫讓我在醫院等著,他弟弟配合警察調查驗血等,當時記得是拿了5000元交醫院押金的,等我去醫院後120車已經拉傷者到醫院去了,我和家屬說是我朋友的朋友讓我來的,不敢說親戚,怕家屬激動把我揍了,當時傷者幾乎沒有皮外傷,但是昏迷不醒,等醫院拍完片子說腦袋裡全是血,已經救不活了,我當時嚇壞了,家屬的兒子說馬上上省醫院去,就開始辦理轉院,當時還不讓我走,我打個電話告訴我姨夫說人救不活了,我姨夫說那你走吧,當時家屬還不讓走,我上廁所的時候偷跑了,回家後一宿沒睡覺,後來就是交警保險公司處理的這個事,那個傷者上省醫院一個禮拜也沒救活,最後保險公司好像賠了40多萬元,責任怎麼劃分的我沒問,這件事情後我問交警隊的同學了,其實我可以不去的,只要當時你報警了,報120了,報保險公司,剩下的問題就是他們處理了,去看傷者有時候一大堆麻煩事,比如激動被打,被訛不讓走,甚至墊付的錢有異議等等,還是不去為好,你去看與不看,尤其是撞死人了,你感覺家屬能諒解你嗎?還是按規程辦事吧,至於你酒駕也好超速也好無證駕駛也好,沒有保險也好,都是警察處理,還有就是交通事故到醫院搶救,就是沒有錢交付,醫院也會全力搶救的,就事論事


唐托拉斯基


講個我今年九月份的真事。我週日送小孩去綿陽外國語學校上學,車剛靠邊停穩小孩還沒下車,被一騎電動車的大叔直接撞到中柱倒地,當時騎車的大叔和搭車的一女的均手肘部和腿部擦傷,很輕微。我車中柱受損,右後門無法正常關閉。當時想報警,肯定判他們全責,保險拒負,而且我是外地人(成都),走流程太麻煩。於是只是例行報警(事後慶幸)報備。愛人出於好心還花了一百多帶他們去醫療室簡單處理了一下。騎車的大叔一直說不好意思,那女的(外地人,租房客)也沒說啥,我們還幫那女的去另外一所學校給她娃娃送東西,還把她送回家(成都青白江區)的。結果第二天,這女的說她腳疼手疼的要去檢查,我當時上班,愛人心軟,馬上開車接她去醫院各種檢查,後來還要去省醫院去核磁共振檢什麼的。我知道了馬上讓愛人不要再去給錢,保險公司介入。請假去綿陽交警大隊,找了大叔做當事人,寫了情況說明,調了現場監控,警察單方面給我出入認定書,都說那女的不要臉。前期愛人墊的錢,找那女的要發票,先一直推,現在半年了,乾脆換號搬家。所以,法律未明確必須要做的,就絕對不要去做。


曾婷頃


肇事者主責的情況,也就是已經經過交警,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了。這個情況就稍微複雜一些。比方,肇事者承擔7成責任,被撞人承擔3成責任。那麼接下來應該這麼處理。

首先,被撞人該住院就住院,並且由肇事者聯繫保險公司,大一點的保險公司都有墊付功能,也就是拿著住院的手續找到保險公司,一般會墊付一萬元左右的醫藥費。

其次,肇事者該修車就去修車。留好發票。等修車完畢後也報保險公司。

由於事故的責任劃分。那麼被撞者出院後要承擔肇事者3成的修車費用。肇事者由於報的保險,可以要求被撞者要回3成的醫療費。

這樣,就可以解決了。

至於肇事者要求被撞人走保險,我認為可以協調,如果走被撞人的保險,那麼肇事者事後要按照上面的情況,再處理後續事務。

歷史上,我處理過多起交通事故走保險的情況。雙方無論是誰,儘量不要出錢先墊付,墊付後的糾紛多了去了。由於事故雙方心情都不是很好,比方肇事方墊付醫藥費,被撞的一方很可能拿了發票報銷完畢了,就不給肇事方先前墊付的錢。或者被撞方墊付醫療費,回頭又找不到肇事方了。

這樣就會很麻煩。

誰也不想因為一個事故走向法律程序,那就浪費太多時間和精力了,最主要的是還要浪費一些錢,是得不償失的事。

我是王小雷,您身邊的理財師,歡迎您的關注。


王小雷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你的問題小法匠替你解釋一下。

肇事以後肇事者必須墊付醫療費用和看望傷者沒有法律強制性規定,所以一般墊付費用和看望傷者都是基於人道主義。在遇到不願墊付費用的肇事者時一定要自己墊付費用並保留好相關證據,待醫療終結以後進行理賠或者訴訟,畢竟傷者是自己的親人。當然實踐中也可以與交警部門取得聯繫,讓交警部門從中協調讓對方出費用。小法匠不建議為了墊付醫療費到肇事者單位或者住所吵鬧,畢竟交通事故是過失,彼此多一點理解和協商,互諒互助,反正最後費用都會得到保險理賠。


小法匠


我老婆那年夜裡十點鐘,由於大霧,撞了一個跑到馬路中央打電話的外地來京人員,當時視野實在不好,這主又穿著黑衣服,真是啥都看不見,還好,沒啥事,對方要求去醫院,要求去住院,沒問題,我家上的全險,就預備這種倒黴事呢,責任我也認了,懶得計較,想著皮肉傷,幾百塊錢了事,誰想到對方來了精神,獅子大開口:十萬塊!!!否則報警。我笑了:報警?笑話,老子又不是肇事逃逸,報警吧。一通折騰,警察也是無語了,人家都給你送到醫院了,還要求啥,賠償問題,那是保險公司的事。一段時間後,保險公司給我來了電話:先生,對方把您告了,您不用出庭,法官判決我們保險公司全額代為賠償二千多塊,至於他要求的十萬塊,他拿不出任何憑據,收入證明沒有,納稅證明沒有,法院不予支持。中國的道路交通法有時候還是挺好的[大笑][大笑]


近山遠水43911


沒辦法,有法必依嗎,

[捂臉]我好像在哪看到的,記不清了,一個男人強姦一個女人的過程中,男人的傢伙折斷,女性還要付一定的責任。

[捂臉]一個小賊扒倒三樓一家陽臺,被發現主人恐嚇,掉下樓摔傷,主人要付一定的責任。

[大笑]有一次我媽和鄰居大媽,被一個騎自行車買米的,騙了一些錢,倆老太太反應不對時,這人已下樓在我面前騎車跑車小區,我也覺得他神色不對,抬頭向上看,發現倆老太太在樓上喊哪,我馬上摩托打火去追,小賊已無影無蹤,我回來告訴,沒追到吧。。。。。。

[笑哭]倆老太太居然樂的夠嗆,說我一追出去,她們就在禱告神,可不要讓我兒子抓到他啊。。。唉。。。跟誰說啊


雪城紅哥


針對這個問題,我覺得怎麼回答都會有有人反駁,因為每個人站的立場不一效果也會不同。說下我去年的一次經歷,去年過年時候我開著轎車正常在直行車道行駛,因為車比較多我左前有個大貨車,而我這邊車道很長一段沒有車,我就正常行駛,突然從我左前大貨車前串出且是逆向行駛的一輛三蹦子,由於反應不及時和制動距離太短,所以撞上了,我車頭撞的比較嚴重,他的他是那種老年代步的摩托車,而且還非法載客中,那司機是一名快七十老頭,當時我跟他都撞懵了,我沒事他頭撞出血來,他車也撞倒了一條腿壓到了,當時問他情況後,老人清醒,頭部被玻璃砸出了血,一條退壓住了直立不起。當時我就立馬報警打了120且叫他聯繫他家人。後面交警來了查勘情況叫我自己可以協商解決看,120來了,他們家人就死活要抓住我要我去醫院交費,反正說的也好難聽,後面我就問一個熟人這個情況我最多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因為這個老人家無駕駛證,逆行,非法載客等,後面他的另外一個兒子來了,我就把他拉過來跟他說事情的經過,跟他說這個事情的過錯方或者責任劃分問題,而且告訴他,這個事情大家都不希望發生,發生了大家就好好的或者最小損失的去解決,你好說話我也好說話,後面他兒子覺得過錯在於自己父親也就沒有讓我墊付醫院費用叫我先走,不然他家其他人要吃了我樣!後來結果出來,老人家頭部沒問題,就是腳有骨折,其他沒事,我呢車去定損出來一萬三左右,後面我也跟他兒子說,如果按正常定則的話你爸爸肯定要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這樣我的車和你自己的傷都需要你父親承擔,相信大家付不起這個責任畢竟都是打工的。看你好說話我也好說話,後面怎麼的大家也知道我也就保險費第二年多了幾百,他父親也得到保險治療費…

有時候我們碰到這種情況也不用慌,已經發生的事情肯定回不去,但是後面該怎麼處理都是有法律處理,那種不饒人的強迫的逼迫的我覺得不應該。不過如果實在是沒有錢現在的保險出現大事故保險都會提前透支一萬保費這種還是不錯的!也希望以後的汽車保險業務應該對於這方面做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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