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光偷走影子的人
你說的讓人不太明白。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要經過調查取證後才能按規定最終確定,包含事故現場勘查情況、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簽定材料、視頻資料等證據。
如果對辦案部門(一般是交警大隊)的責任認定有疑義,可以在接到責任認定後三天內向上級交管部門(交警支隊)申請複核,上級交管部門將會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情況作出決定。
同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提取車輛沒有必然關係,辦案部門有權暫扣事故車輛,但是扣留車輛是為了調查取證,與賠償等沒有必然關係,調查取證結束後需要返回車輛。
由此可見,對責任認定有異議,有合法規定的途徑解決,而不是自己想當然的以不提車等方式來解決,否則最終的結果是加重自己的損失。建議你直接諮詢當地辦案部門,反映一下情況。
天空233281949
交警負責調解,有一方不同意的話,交警的職責就履行完畢了,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交警的事故認定書是重要證據,同時你還可以收集為起訴所正常的話費,要求對方一併賠償。目前也只有這個辦法了
交通汽車小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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