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爾:歐盟10年前的12億美元反壟斷罰款是個錯誤

北京時間3月11日午間消息,據路透社報道,英特爾週二表示,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在十年前犯了一個錯。當時,英特爾因為阻撓英國競爭對手而被罰10.6億歐元(12億美元)。

該美國公司在一般法院對該案件重新庭審期間提出了自己的觀點。這一案件,也意味著歐洲委員會對美國科技巨頭的審核權利正受到考驗。這些來自美國的科技巨頭,習慣用回扣等福利,吸引競爭對手的客戶。

歐盟反壟斷執法機構在2009年的時候表示,英特爾試圖通過向戴爾、惠普、NEC和聯想等計算機制造商給予回扣,來組織他們從另一家公司Advanced Micro Devices購買芯片。一般法院日前正示意下級法院重新審理案件並研究獨家回扣是否真的損害競爭。

英特爾的律師丹尼爾·彼爾德(Daniel Beard)告訴五名法官組成的專家小組說,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存在根本性缺陷。他說:“委員會要麼在判決的時候採取了錯誤的方法,要麼在進行了有效競爭測試後得出了錯誤的結論。”

有效競爭測試是一種經濟分析,主要用來確定大公司是否通過反競爭行為打擊有效競爭對手,同時排擠威脅較小的競爭對手。

歐盟委員會的律師尼古拉斯·卡恩(Nicholas Khan)對英特爾試圖重新審理整個案件的行為頗有微詞。他說:“2014年的時候,整個案件已經得到詳細評估。英特爾這一次的請求也將徒勞無功。”

競爭技術協會力挺英特爾,而法國消費者團體UFC則站在歐盟委員會一側。新的判決結果預期將在明年公佈,但敗訴方仍有機會向歐洲歐盟上訴。

英特爾對十年前的判決發起的挑戰,或許會影響谷歌和高通在歐洲的反壟斷案件進展。高通通過給予蘋果好處來要求後者獨家使用高通的芯片,從而打擊英特爾等競爭對手。因此,歐盟對高通處以9.97億歐元罰款;谷歌因被指使用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擠兌競爭對手,而被歐盟反壟斷機構罰款43.4億歐元。兩家公司均已對上述罰款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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