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揚的事,到底是別人想害他,還是他太傲慢?

極品公子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證會本該是孫楊力證清白的地方,但最終卻成了孫楊的“審判地”。在此之前,國際體育仲裁聽證會開始前,我相信大部分國人還是始終站在孫楊這邊,認為就是國際上有一些“三教九流”不想讓孫楊長期佔據本該屬於西方國家的泳壇霸主地位。不過隨著此次聽證會的公開審理,最終對孫楊做出了禁賽8年的處罰後,國人的態度就轉為將信將疑,甚至到現在輿論風評逐漸開始對孫楊不利。



那麼孫楊事件究竟是有人蓄意想要害他的“陰謀論”,還是他自己的傲慢所造成的結果?首先我覺得所謂的“陰謀論”,隨著國際仲裁法庭聽證會現場視頻的公開,似乎不再傾向於這個結論。因為仲裁法庭最終對孫楊禁賽八年的決定,是出於孫楊抗檢的這個行為,而並非是否涉嫌使用禁藥。那麼孫楊一方所持觀點是藥檢人員資質不匹配,所以自己走權利保證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然而三名檢測人員都必須具備資格證的才能進行飛行藥檢,只是國內對藥檢流程的規定。

國際反興奮劑組織的規定裡,只要有一人具備資格證,那麼這次飛行藥檢就是有效。當時對孫楊進行藥檢的人員中,主檢測官是具備資格證,所以國際仲裁法庭認為這次藥檢流程並沒有任何問題符合規定,所以對孫楊的抗檢行為做出了處罰。更何況孫楊此前的所有飛行藥檢都是這樣的流程,也只有一人具備資格證,那麼為何這一次就拒絕了呢?這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懷疑孫楊的一個原因,但禁賽八年只是對抗檢行為的處罰。

那麼是不是意味著事情發展成如今這樣是孫楊自己傲慢一手造成的呢?我覺得盲目自信才是孫楊陷入困局的一大原因。也許孫楊真的沒有涉嫌使用違禁藥,所以才敢於主動提出公開聽證會,但在聽證會上孫楊團隊的準備工作明顯不足,每個細節都體現著不專業,孫楊母親在法庭上的自顧自話沒有正面回答問題,孫楊甚至從場邊拉來的臨時翻譯,以及律師團隊的不作為,這些才是孫楊事件陷入困局的根本所在。對此你怎麼看?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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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孫楊聽證會的公開,加上各界對於孫楊的質疑,孫楊事件的真相在漸漸浮出水面。我覺得不存在什麼陷害一說,人家藥檢官雖然是中國人,但也要有自己的職業操守,即使有些證詞和孫楊方面有差異,但是孫楊本身的行為也過於魯莽。所以我覺得孫楊造成如今的局面是多方面原因,我來說說我的看法;

孫楊的性格張狂所致;

孫楊是為我們國家在泳池帶來了很多榮譽,可是孫楊這些年大大小小的爭議也不少。“挑戰交通規則,他贏了;挑戰製造規則,他贏了;挑戰贊助規則,他又贏了,今天他輸了,因為世界不會慣著誰。”每行每業都有自己的規矩,中國是體育大國,但是中國不是規則的制定者,孫楊很多時候總想把國家擺在前面,但是國家更是以追尋國際準則為原則。孫楊在泳池裡可以猖狂,但是在泳池外,不可以無法無天。孫楊事件,就是把自己的想當然,去當做衡量人家的標準。

孫楊團隊的不專業;

孫楊拒絕帶走尿樣的依據是因為藥檢官只有一人有證件,但是這一點是被反興奮劑機構一直執行的標準。孫楊的醫生和浙江省主管興奮劑的領導,難道都不知道中國飛行藥檢,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區別?用我們自己的行業準則,去要求人家這可能嗎?即使已經出現孫楊事件,孫楊也不至於被禁賽八年。之前在國際泳聯哪裡孫楊已經贏了,可那是孫楊有一位專業的律師,一位非常善於和體育官司打交道的專家。而如今在聽證會上的律師,則是以善於打明星離婚案著稱。俗話說術有專攻,不是所有的律師都一樣,你不能拿西餐刀去給病人做手術吧?不專業的團隊,也是導致孫楊如今局面的原因之一。

您有什麼不同見解嗎?歡迎大家一起討論留言,說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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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根本的就一條:就算主檢有錯,你也必須將錯就錯。

2.大部分人認為的:要是沒鬼砸血瓶幹嘛?

我算了一下,2012年到2018年孫楊一共接受了180次藥檢,也就是一年30次,每個月平均2.5次,這個頻率就算不是最高的也很恐怖了吧?

所以我決定不跟這些人的節奏走。

3.我從庭審上看到的:錯覺+傲氣+錯誤指導。

錯覺:180次藥檢中有60次是IDTM做的,剩下120次是其他公司(尤其是中國公司)做的,也許IDTM真的沒有員工卡,但中國公司必須是有的,這種交叉檢查讓孫楊產生了“錯覺”。這話不是我說的,是庭審上IDTM的人說的。

傲氣:就是莫名其妙地剛了一下。這個沒什麼好說的,平時就傲。孫楊以前投訴過這個主檢,情況應該和這次一樣,缺少證明文件,可孫楊那次就做得很好,就是投訴而已。這次主檢承認不妥,也給了折衷方案,可孫楊就是不接受,剛過了一點。教訓┄剛則易折,堅不持久。

錯誤指導:準確地說,孫楊請教巴震,巴震請教韓照歧,韓照歧說:孫楊被沒有資質的人採了血,這血不成為興奮劑樣本,不能帶走。身為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副主任的韓照歧可能也不知道WADA說的:只要採到了就是他們的財產,有什麼不滿只能投訴。至於投訴了有沒有人理你,再說。

這件事能搞這麼大,除了上面三點,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孫揚方以為的:是對方“靈機一動”,提出由孫楊一方把血瓶和外包裝分開的好辦法。“你想留下血瓶?ok,我要帶走外包裝,小樣,我看你有什麼本事把血瓶拿出來。你還能砸開不成?……等等……kao……我不是那個意思……你妹的……還真敢砸呀?”

我很想看這段視頻,咱不能完全偏聽偏信不是?


atubofisher


孫楊這件事情,其實並不負責。我們可以肯定幾個信息,第一個信息是孫楊的血樣是沒有問題的,他沒有使用興奮劑,否則當時他可以用各種理由來推遲檢測,這樣的結果也會比暴力抗檢來的好,事後血樣的檢查也證明了孫楊的並沒有服用興奮劑。第二個信息是飛行檢查是例行公事,孫楊經歷過很多事情,也不存在別人想害他的說法。

孫楊的這個事情如何理解呢?我覺得檢察日報的社評說的很到位,就是兩點:無知和無視規則。無知,孫楊的年少成名,以及他媽媽給他灌輸養成的性格,讓孫楊在處理的事情的時候容易偏激,缺乏足夠的考慮,甚至在沒有任何規則支撐的情況下,容易衝動的做出不理智的行動。比如曾經在領獎臺上不按規定穿衣服領獎等等事情,正所謂無知者無畏,孫楊就是完整的詮釋了這一點。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孫楊的腦海中或許只有所謂的現場勝利,而從來沒有考慮過這件事情會給自己生涯帶來毀滅的後果。要強調的一點,孫楊生活中的高調和賽場的高調沒有半毛錢關係,所以不用說沒有高調的性格孫楊拿不了冠軍的說法。

第二點無視規則,在孫楊的成長中,成績帶給他太多的福利,甚至讓他有了凌駕於規則上的想法,他總是認為有人會為他善後。比如,無視交通規則,上演的無證駕駛的一幕,比如和自己的恩師反目,無視隊內的規則等等。

長期的養成讓孫楊對於規則缺乏足夠的尊重以及願意去了解規則的耐心,這也讓孫楊在事件中,直接出現了無視規則。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這個事件中給出的答案是:孫楊有全力質疑檢測官的資質,但是他必須先配合完成檢測,然後在進行申訴,哪怕申訴此次檢測結果無效都行,但是一切都必須按照規則來辦,檢察日報給出的社評也提到了這一點,任何人不能凌駕於規則之上,有意見,先配合,然後再提,這就是所謂的無規矩不成方圓,可惜的是孫楊的個性讓他忽略了這一點。

孫楊這件事情上,或許還有隱情,但是不得不說,孫楊的個性已經坑了他自己。


東球弟


現在究竟糾結這個問題,無濟於事,還是想想自己哪裡做錯了,如何走好下一步人生!

第一,我覺得對待孫楊的問題,大家一定不要一上來就想到敵對勢力,不要考慮什麼西方利益集團陰謀論!也不要總覺得是因為有人想陷害他,才造成了今天的局面!這些都是沒有根據的猜想,是我們部分人主觀意識上為這件事加戲!我們還是應該實事求是,理性,客觀,辯證地看待這件事!

第二,所以說,在上面這個前提下,我覺得並沒有人在有意加害孫楊!藥檢次數多,並不是有意針對,而是因為你拿的金牌和冠軍也多,客觀的講,你服用禁藥的概率就大!這個邏輯,對於世界上所有運動員都適合!沒有人針對孫楊,更沒有人陷害他!當初劉翔、李娜同樣是在西方傳統優勢項目上取得巨大突破,但他們都贏得了全世界的尊重和美譽!

三,那就是孫楊太傲慢了?也不能完全這樣說,應該是孫楊的傲慢性格和他對規則的無知和無視害了他!而歸根結底,根源分析,是他的成長環境造成,也是由於他的母親以及背後的團隊沒有給與正面引導!在國內,孫楊被慣壞了,犯了錯誤總會有人給他買單,為他擺平!在他的認知裡,人情世故大於法律法規!

最後,還是要勸誡大家,理性,客觀,辯證的去看待孫楊這件事!不能因為對面是一個美國人,我們就對他產生敵意!改革開放40年了,我們的祖國復興了,我們的國家強大了,而我們的國民素質和格局,應該也是隨之提升的!您說是不是?


哎喲來不錯嘛


孫揚的事,到底是別人想害他,還是他太傲慢?

世界反興奮劑組織當天對孫楊進行檢測只是一個正常的檢測。害孫楊,這個不至於,也不存在那麼多的陰謀論。《檢察日報》曾發文評論孫楊事件,稱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無知;第二是無視。

國際體育仲裁的聽證視頻也已在網上公開,看過聽證會視頻的大多數對於孫楊及孫楊一方的表現表示失望。特別是聽證會過程中,孫楊未經仲裁庭許可而擅自更換翻譯,表現出了一種不尊重仲裁員,不尊重仲裁庭,不尊重法庭規則,藐視法庭的行為。孫楊目前雖已提出上訴,但想要翻案的難度之大,可能性置低。孫楊這個事件給我們,也給我們所有的運動予以警示,在參與國際活動,參與國際競技活動,應當具有相應的規則意識,養成遵守規則的行為習慣。


葉律師


ABC中文網認為,孫楊一案從來不像看起來那樣簡單。那次抗檢是孫楊2周內接受的第9次興奮劑檢測。事實上,他在亞運會期間,每天都要接受興奮劑檢測。如果算到一年之中,孫楊平均10-12天就會檢測一次(每年至少檢測30次)。因此,孫楊之前的金牌,都是在接受興奮劑檢測之後的合理合法所得,並不是“嗑藥騙子”。


學海無涯八寶做粥


唉,誰想害他呀!別自做多情,太把自己當回事了,一次簡簡單單的小尿檢,屁都沒有的小事件,讓孫揚的團隊搞的這樣糟糕,前幾年,從孫揚出現的幾次事情上,雖然全國人民原諒了他,但君斷定,孫揚出問題是早晚的事情,因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孫揚太狂傲與自私了,不尊守制度,這種自以為是的人,一定回出問題,會為自己的性格買單,有人說,有人針對他,唉,別以為自己什麼都是,世界那麼多運動員,單單針對你,三歲孩子智商都不會信,何況尿檢的三個人是中國人,連本國人都不信,難道非信三個外國人來尿檢麼?唉!不想聊這讓人遺憾的話題了,自做孽不可活。

希望孫揚在人生以後的道路上,改變一下,吸取人生教訓,如性格不改,孫揚在人生的路上,一定還會栽跟頭。


用戶彭秀君1211


孫楊肯定違反規則了。因為規則都是WADA定的,解釋規則的權利也在WADA。孫楊是否違反規則,都是WADA說了算。

這場官司的本質就是“維護WADA的絕對權威”,即便檢查取樣過程不規範不專業,即便血檢官的行為違反了中國法律,也必須判孫楊敗訴,因為孫楊挑戰了WADA的絕對權威。

指責孫楊“傲慢,不尊重對手”,就是因為他曾經對英國運動員斯科特說“I'm winner,you are loser!”需要強調的是,斯科特挑釁在先,孫楊只是做出必要的反擊。這能說明孫楊傲慢不尊重對手嗎?我沒看出來孫楊傲慢。但是明顯能感受到西方白人運動員對中國人的歧視和偏見!


海不揚波C


如果是別人害孫楊,那就要問問是誰要害孫楊以及為什麼害孫楊。我們不妨想想,主動要害孫楊的恐怕沒有誰會這樣做。但無意之中害了孫楊的,恐怕大有人在。溺愛是一種害,捧殺又是一種害,唯成績論又是一種害! 至於孫楊的性格,傲慢當然是不好的,但不能就說傲慢害了孫楊。作為競技體育裡的頂級高手,性格中必須要有很強的抗壓能力和不服輸的特質,在賽場上必須要有唯我獨尊的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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