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代世系虛構論——從“假中於河”說起

世系虛構論

——從“假中於河”說起


清華簡《保訓》篇:

隹王五十年,不豫,王念日之多歷,恐墜保(寶)訓。戊子自靧水,己丑昧[爽]……[王]若曰:“發,朕疾適甚,恐不汝及訓。昔前人傳保(寶),必受之以詷。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終。汝以書受之。欽哉,勿淫!昔舜舊作小人,親耕於歷丘,恐求中,自稽厥志,不違於庶萬姓之多欲。厥有施於上下遠邇,乃易位設稽,測陰陽之物,鹹順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實變名,身茲備,隹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堯嘉之,用授厥緒。嗚呼,祗之哉!昔微假中於河,以復有易,有易服厥罪,微亡害,乃歸中於河。微持弗忘,傳貽子孫,至於成湯,祗備不懈,用受大命。嗚呼!發,敬哉!朕聞茲不久,命未有所延。今汝祗服毋懈,其有所由矣,不及爾身受大命,敬哉!勿淫!日不足惟宿不詳。”

這篇簡是周文王臨終前留給武王的政治遺囑。文中講述商人先祖“微”替父報仇平滅有易的一段歷史故事。這段復仇故事在先秦古籍也有相關記述,如《易經》:

“喪羊於易,無悔。”(大壯,六五爻辭)

“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啕,喪牛於易,兇。”(旅,上九爻辭)

:“王亥託於有易,河伯僕牛。有易殺王亥,取僕牛。”(《山海經·大荒東經》)

又見:“殷王子亥賓於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緜臣殺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師於河伯以伐有易,遂殺其君緜臣也。”(《竹書紀年》)

自該文獻披露以來,其中有兩句話即“假中於河”,“歸中於河”聚紛紜,始終不得要領。上引《竹書紀年》中有“假師於河伯”的說法,故今人大多把“假中於河”解為向河伯借兵,愚以為於義未安,“中”究竟何解且按下不表,先說“河”字的訓解。

對“河”的理解,有說指黃河,另說指河內之地,也有解為河伯;對河伯的理解又分兩種:一說河伯之神,另

河伯部落。我以為解河為黃河或河內之地肯定不妥,《保訓》主旨乃是文王講述古聖王因為“得中”而膺“大命”,“中”作為“保”(寶)在歷代聖王之間傳遞授。換言之,“中”只與人相關,而與地無涉。

解為河伯之尚通,但仍有未盡處,必須說明,此河並非自然神,而是祖先神,“河”乃某人之名,此人即是《史記·殷本紀》所傳商王先公世系中第六代先冥,又名季(季見卜辭,見《世本》楚辭《天》)。

何以證之?甲骨文中有多條卜辭提及這位名“河”先祖,且作為獻祭的對象,均排在王亥和上甲微之前。如下例:

燎於河、王亥、上甲十牛、卯十宰。五月。(《合集》1182)

這條卜辭的意思是:向河、王亥、上甲三位先公分別獻十頭牛。

類似的三人同受祭例子還見於《屯南》1116、《天理》454等,有的卜辭直接稱“高祖河”,文繁不具引。楊升南、江林昌等學者根據河、王亥、上甲的祭祀順序,推斷“河”可能是王亥之父冥,可從。《天問》中有載“該秉季德,厥父是臧”,明白指出季為該(亥)之父,亦可證之。

按,這位“高祖河”非等人物,在卜文中高祖經常與夒、王亥、上甲微、大乙湯四位商族先公並同燎祭。並且高祖河擁有固定的祭祀日“河日”,高祖河的配偶河母也有受祭。

《禮記》:“夏后氏禘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禘嚳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商人祭祀最重要的祖先一共四位,也就是祖帝嚳(夒)和契,冥()和湯則是發家之祖。在卜辭中,季、冥或河是受祭者中最早的一位先公,是真正的“高祖”,與《禮記》所“郊冥而宗湯”正相契合。

或問:既稱名為季或冥,為何又稱為河?

《竹書紀年》:“帝少康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帝杼十三年,商侯冥死於河。”

《史記集解》:“宋忠曰:‘冥為司空,勤其官事,死於水中,殷人郊之。’”

又見《史記索隱》:“禮記曰:‘冥勤其官而水死’”。

由上引文可以推知:冥治水而死於河,因此而被尊為河伯,故冥又稱為河。而冥者,溟也,與河義近,亦當為尊稱。頗疑商之高祖本名季,而冥與河均為尊號,一人而三名者,其故在此,姑存疑待考。

以上,可《保訓》簡文“假中於河”中的河,應解為“高祖河”,也即冥或季。

明乎此,那麼“假中於河”的意思也就清楚了:上甲微從祖河那裡接受了中道。

,“假”非借義,應解為授予,如“假節鉞”之假,也即《保訓》文王所說“受之以詷”以“以書受之”之“受”;

按,此前爭議更集中在對“中”的理解上,有的說是旗幟,有的解為“地中”,說是測日的標杆,有的解“中”為眾,有的解為數或“歷數”或河,有的解為“極”,說“求中”即是“立極”或建“中壇”,還有的解為判決書,等等,鄙意以為“中”仍宜解為中道為好。細味《保訓》文

,“中”不可能指實物如“師”或旗幟、標等,而只能指稱精神性的思想觀念,否則舜如何能“施於上下遠邇”?上甲微又如何能“弗忘”?文王又如何能要求武王“祇(敬)毋懈”?後文說“有易服厥罪”的情況下,“微無害”,也即不加害於有易,正是中道思想的體現。今人多受《竹書紀年》之誤導,解“假中於河”為向河伯借兵,恐失之。

另,“歸中於河”的歸字先前釋為追,後改隸為歸,大約出於和“假河於中”的“假”字相對待呼應的考慮。愚按,此字仍當以釋追為宜,此追即是“慎終追遠”之追,當解為祭義。《周禮·司尊彝》:“追亨朝亨。”注:“猶追祭遷廟之主。”那麼“追中於河”的意思是:上甲微平定有易後,追祭先祖河,以感酬報先人之中德。

“假中於河”之河指商之始祖冥,本來到此也該結束了,但我忽然產生了一個疑惑。

商之祖王亥之冥因治水而死,而夏之始祖禹之父鯀也是因治水而死,這是巧合嗎?

更巧合的事還在後面:王亥之上甲微滅有易,而禹的兒子啟曾滅掉有扈。據王國維和郭沫若說,有易有扈是同一個部落。

《史記·夏本紀》:

有扈氏不服,啟伐之,大戰於甘。將戰,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啟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勦絕其命。今予維共行天之罰。左不攻於左,右不攻於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賞於祖;不用命,僇於社,予則帑僇女。”遂滅有扈氏。天下鹹朝。

按《史記》記啟伐有扈事本於《尚書·甘誓》篇,不具引。

又見楚辭《天問》篇,但相關人物變成了該(亥)、季(冥,或河)、微(上甲微)等商人之先

“該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終弊於有扈,牧夫牛羊?幹協時舞,何以懷之?平脅曼膚,何以肥之?有扈牧豎,云何而逢?擊床先出,其命何從?恆秉季德,焉得夫樸牛!何往營班祿,不但還來?昬微遵跡,有狄不寧,何繁鳥萃棘,子肆情?眩弟並淫,危害厥兄,何變化以作詐,後嗣而逢長?”(《楚辭·天問》)

以《史記·夏本紀》、《尚書·甘》與《天問》、《易經》、《竹書紀年》以及《保訓》等文對勘,可知有易即有扈,也有狄。從《天問》“何變化以作詐,後嗣而逢長?”一語來看,似乎有易在上甲微的攻擊之下逃跑了,到另外的地方生息繁衍,並且還很興旺。其中“變化以作詐”一語或許透露出有易改名有扈的消息。

那麼問題就來了:一個有易,被啟滅了一回,又被上甲微(即《天問》中的昏微)滅了一回?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爺爺都死於水,孫子都曾滅有易,那麼兩個兒子(或爹)禹和王亥是有相關性或對應關係?

史籍或傳世文獻中關於王亥的資料很少,以之與有關大禹的文獻對照,可粗略得出如下幾點相似或相關性:

一,王亥是商人先公中僅有的被尊為王者,且從卜辭看,王亥受祭時用牛有時多達四、五十頭,數量遠超其他先公。由此可見王亥在商人先公世系中最為尊崇,正如禹在夏之世系中之地位;

二,王亥和禹在某些文獻中同時出現,且二者共有一個特性:“健行人”。

《山海經·海外東經》:“帝命豎亥步,自東極至於西極,五億十選九千八百步。豎亥右手把算,左手指青丘北。一曰禹令豎亥。一曰五億十萬九千八百步。”郭璞注:“豎亥,健行人。”

《吳越春秋·越王無餘外傳第六》:“禹行使大章步東西,豎亥度南北,暢八極之廣,旋天地之數。”

《淮南子·地形訓》亦有類似的記載:“禹乃使太章步自東極,至於西極,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使豎亥步自北極,至於南極,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

關於以上引文之“豎亥”,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雲:“《吳越春秋》和《淮南子地形篇》大禹命步南北之豎亥都是王亥。豎亥之豎即《天問》所說王亥為有易之牧豎。”其說良是。另,以上引文對勘可知,《海外東經》所云“帝”當是“禹”字之誤,後面說“一曰禹令豎亥”是對的。

三,王亥死於有易之手,關於大禹之死因,史籍未有明文,但從啟徵有扈前所作檄文《甘誓》來看,文中所透露出的不共戴天,殺氣騰騰的氛圍與情態,頗易使人揣想禹之死與有扈相干。

史闕有間,以上只是測度之辭,不敢自是,充批判標靶而已。

總上,把夏人始祖鯀禹啟之傳說始祖冥亥微之典故兩相對照,覺其源頭實乃為一,故事只是一個,但主角更替,夏人和商人分

演了一遍。

那麼誰抄襲誰?卜辭斑斑具在,結論只能是:夏的故事或傳說或歷史是虛構的(學術的說法叫建構),是對商人始祖傳說的拷貝和複製。假定夏存在,作為夏的替代者的商人不可能通過歪曲自己的歷史而製造夏史,實際上在殷代卜辭中也根本沒有發現任何有關夏史的記錄。那麼結論只可能是:周人建構了夏和夏史,模版或原型則為商史。

這個建構的意義,就在於歷史哲學的核心:正統。周人以夏的傳人自居,為了表明和確證代商而興的合理性以自己的正統地位,虛構了夏的神話或歷史,而且重構了整個歷史觀和意識形態,歷史即政治,此又一例歟?

說夏的歷史是以商史為模板拷貝複製的,還有木有其他證據?還真有!

李宏飛《夏世系研究》證明:啟之後夏代王的世系,包括太康失國到少康中興的歷史,是對商代中期先世系的複製和抄襲。商代中期“太戊~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五位商王的事蹟被“移花接木”到了早期文獻的夏史之中。

通過對比可發現,傳世文獻中“太康失國、夏後相居商丘、少康復國”等事蹟與“商王仲丁遷囂、河亶甲居相、祖乙遷邢”等事蹟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具體來論,夏後太康的原型是商王太戊,兩者名稱均為“太某”。夏後中康的原型是商王中丁,兩者名稱均為“中某”。夏後胤甲的原型是商王河亶甲(殷墟卜辭作“戔甲”),“胤甲”由商王“戔甲”而來。夏後相的原型是商王河亶甲,得名於“河亶甲居相”之“相”地名,與夏後相有關的“斟灌”和“商丘”的原型是商代中期都城“相”。夏後少康的原型是商王祖乙。《說文解字》:“少康,杜康也”,“杜”“祖”而來。祖乙遷邢後“殷復興”, 殷墟卜辭稱其為中宗,此乃少康中興復國之事件原型。

李宏飛氏的研究同時證明,所謂太康失國、后羿代夏傳說,以及夏後中康時“廢時亂日”與夏後胤甲時“十日並出”等記述共同指代當時東夷的軍事威脅,不過是殷人數百年間與東夷族群血鬥歷史的縮影。“十日並出”是東夷的神話傳說,與后羿射日的傳說相合。從商王朝放棄長期經營的亳,遷居隞,很快北上遷都相,旋即又遷都邢的情況來看,中商時期的商可能在與東夷的戰事中略佔下風,出現“殷復衰”的情況,

祖乙時“殷復興”,此即“少康中興”之本事。

如果說《史記》中夏的早期世系是虛構的,夏的早期歷史是以商史為模版複製的,那麼夏中後期世系和歷史又如何呢?

其實也早有學者提出質疑。崔述曾經懷疑“孔甲則又與商諸王之號相類,豈商之取號於甲乙已彷於此與?”(《崔東壁遺書》)陳夢家先生乾脆主“夏世即商世說”,認為夏後“芒”、“槐”、“不降”、“履癸”的名字可能是商先公先王演化而來,“夏商兩代各十四世,而殷之報乙報丙報丁示壬,僅存廟號,無由知其私名,外此十世與夏世相合者七。”(《夏世即商世說》,《古史辨》第七冊下)顧頡剛先生說:“桀是在古書中最早出現的夏代之王,相大約是商祖相土的分化,他原是‘四徵不庭’的賢君。杼的來源雖不可確知,但似與越民族有相當的關係;在《國語》裡看,杼是夏的一箇中興之主,同商族的上甲微,周族的高圉太王差不多。孔甲大約是商王祖甲的分化,關於他的故事,大部分是西漢人所造。至於皋、不降等,我們差不多隻知道一個名字而已,他們是不是真正的夏王,已不可知了。”(見《夏史三

》,《古史辨》第七冊下)

到目前為止尚難確定《史記》所傳夏后氏世系(本於《世》)完全不可信,但可以肯定地說,傳世文獻中的夏世系不完全可信,那麼諸如《竹書紀年》中“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之類的關於“夏年”的文獻記載也就隨之失去了可信度,而夏商周斷代工程以此“夏年”為依據所構建的年代大廈也就根基不穩,難以取信了。

那麼,象李伯謙氏言之鑿鑿的如下斷語,則尤顯輕率和荒謬:“以王城崗為代表的河南龍山文化遺存是夏代早期文化,以河南新密新砦遺址為代表的文化遺存是后羿代夏時期的夏文化,以二里頭文化為代表的是少康中興至商湯滅桀的夏文化,即二里頭遺址是夏代中晚期的都城。”(見李氏多種著述及各處發

至於是否有夏,則仍然不能斷定。即使有,可斷言的是:它至少不會是《史記》和《竹書紀年》所記述的夏,也不應該是李伯謙等夏粉絲所描繪的夏。

我這番議論想說明四個意見:

一,“河”為商之始祖冥(卜辭所見商之最早之先公)之別名,“假中於河”的意思並非向河伯借兵,而是繼承先祖中道的政治哲學。《保訓》通篇文義都是講歷代治國之道在於中,此中道由堯傳舜,舜傳禹,而河上甲微以至湯,故文王告誡武王一定要保此中道,敬事不懈,才“用受大命”。

二,《史記》所見夏之世系恐不可信,至少少康之前世系應為後世仿照商之先公世系構擬的結果,那麼,與早期世系相關的所謂“夏史”恐怕也是不可信的。

三,對夏史之建構,或出於周人建立政治合法性,從而確立正統之需要。後世此類意識形態重構運動屢見不鮮,漢人重構“五帝”世系,將此前所有朝代不同族群的先祖都納入一個統一系統,即是顯例。

四,在未有新的考古證據證明夏之必有之前,任何以考古學意義上的文物,文化比附有關夏史文獻的作法和說法都是站不住腳的,因而是不嚴肅的,非學術的。換言之,考古學之目的或指向,是為了揭示先人生活真相或生存狀態,而並非只是為了徵驗文獻從而淪為文獻

。考古是大道理,而文獻是小參考,小參考必須服從大道理,而不是相反。即使牛B如司馬遷,也必須先扔到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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