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代世系虚构论——从“假中于河”说起

世系虚构论

——从“假中于河”说起


清华简《保训》篇:

隹王五十年,不豫,王念日之多历,恐坠保(宝)训。戊子自靧水,己丑昧[爽]……[王]若曰:“发,朕疾适甚,恐不汝及训。昔前人传保(宝),必受之以詷。今朕疾允病,恐弗念终。汝以书受之。钦哉,勿淫!昔舜旧作小人,亲耕于历丘,恐求中,自稽厥志,不违于庶万姓之多欲。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设稽,测阴阳之物,咸顺不逆。舜既得中,言不易实变名,身兹备,隹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尧嘉之,用授厥绪。呜呼,祗之哉!昔微假中于河,以复有易,有易服厥罪,微亡害,乃归中于河。微持弗忘,传贻子孙,至于成汤,祗备不懈,用受大命。呜呼!发,敬哉!朕闻兹不久,命未有所延。今汝祗服毋懈,其有所由矣,不及尔身受大命,敬哉!勿淫!日不足惟宿不详。”

这篇简是周文王临终前留给武王的政治遗嘱。文中讲述商人先祖“微”替父报仇平灭有易的一段历史故事。这段复仇故事在先秦古籍也有相关记述,如《易经》:

“丧羊于易,无悔。”(大壮,六五爻辞)

“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旅,上九爻辞)

:“王亥讬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山海经·大荒东经》)

又见:“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緜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遂杀其君緜臣也。”(《竹书纪年》)

自该文献披露以来,其中有两句话即“假中于河”,“归中于河”聚纷纭,始终不得要领。上引《竹书纪年》中有“假师于河伯”的说法,故今人大多把“假中于河”解为向河伯借兵,愚以为于义未安,“中”究竟何解且按下不表,先说“河”字的训解。

对“河”的理解,有说指黄河,另说指河内之地,也有解为河伯;对河伯的理解又分两种:一说河伯之神,另

河伯部落。我以为解河为黄河或河内之地肯定不妥,《保训》主旨乃是文王讲述古圣王因为“得中”而膺“大命”,“中”作为“保”(宝)在历代圣王之间传递授。换言之,“中”只与人相关,而与地无涉。

解为河伯之尚通,但仍有未尽处,必须说明,此河并非自然神,而是祖先神,“河”乃某人之名,此人即是《史记·殷本纪》所传商王先公世系中第六代先冥,又名季(季见卜辞,见《世本》楚辞《天》)。

何以证之?甲骨文中有多条卜辞提及这位名“河”先祖,且作为献祭的对象,均排在王亥和上甲微之前。如下例:

燎于河、王亥、上甲十牛、卯十宰。五月。(《合集》1182)

这条卜辞的意思是:向河、王亥、上甲三位先公分别献十头牛。

类似的三人同受祭例子还见于《屯南》1116、《天理》454等,有的卜辞直接称“高祖河”,文繁不具引。杨升南、江林昌等学者根据河、王亥、上甲的祭祀顺序,推断“河”可能是王亥之父冥,可从。《天问》中有载“该秉季德,厥父是臧”,明白指出季为该(亥)之父,亦可证之。

按,这位“高祖河”非等人物,在卜文中高祖经常与夒、王亥、上甲微、大乙汤四位商族先公并同燎祭。并且高祖河拥有固定的祭祀日“河日”,高祖河的配偶河母也有受祭。

《礼记》:“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喾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商人祭祀最重要的祖先一共四位,也就是祖帝喾(夒)和契,冥()和汤则是发家之祖。在卜辞中,季、冥或河是受祭者中最早的一位先公,是真正的“高祖”,与《礼记》所“郊冥而宗汤”正相契合。

或问:既称名为季或冥,为何又称为河?

《竹书纪年》:“帝少康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帝杼十三年,商侯冥死于河。”

《史记集解》:“宋忠曰:‘冥为司空,勤其官事,死於水中,殷人郊之。’”

又见《史记索隐》:“礼记曰:‘冥勤其官而水死’”。

由上引文可以推知:冥治水而死于河,因此而被尊为河伯,故冥又称为河。而冥者,溟也,与河义近,亦当为尊称。颇疑商之高祖本名季,而冥与河均为尊号,一人而三名者,其故在此,姑存疑待考。

以上,可《保训》简文“假中于河”中的河,应解为“高祖河”,也即冥或季。

明乎此,那么“假中于河”的意思也就清楚了:上甲微从祖河那里接受了中道。

,“假”非借义,应解为授予,如“假节钺”之假,也即《保训》文王所说“受之以詷”以“以书受之”之“受”;

按,此前争议更集中在对“中”的理解上,有的说是旗帜,有的解为“地中”,说是测日的标杆,有的解“中”为众,有的解为数或“历数”或河,有的解为“极”,说“求中”即是“立极”或建“中坛”,还有的解为判决书,等等,鄙意以为“中”仍宜解为中道为好。细味《保训》文

,“中”不可能指实物如“师”或旗帜、标等,而只能指称精神性的思想观念,否则舜如何能“施于上下远迩”?上甲微又如何能“弗忘”?文王又如何能要求武王“祇(敬)毋懈”?后文说“有易服厥罪”的情况下,“微无害”,也即不加害于有易,正是中道思想的体现。今人多受《竹书纪年》之误导,解“假中于河”为向河伯借兵,恐失之。

另,“归中于河”的归字先前释为追,后改隶为归,大约出于和“假河于中”的“假”字相对待呼应的考虑。愚按,此字仍当以释追为宜,此追即是“慎终追远”之追,当解为祭义。《周礼·司尊彝》:“追亨朝亨。”注:“犹追祭迁庙之主。”那么“追中于河”的意思是:上甲微平定有易后,追祭先祖河,以感怀酬报先人之中德。

“假中于河”之河指商之始祖冥,本来到此也该结束了,但我忽然产生了一个疑惑。

商之祖王亥之冥因治水而死,而夏之始祖禹之父鲧也是因治水而死,这是巧合吗?

更巧合的事还在后面:王亥之上甲微灭有易,而禹的儿子启曾灭掉有扈。据王国维和郭沫若说,有易有扈是同一个部落。

《史记·夏本纪》:

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勦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予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按《史记》记启伐有扈事本于《尚书·甘誓》篇,不具引。

又见楚辞《天问》篇,但相关人物变成了该(亥)、季(冥,或河)、微(上甲微)等商人之先

“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昬微遵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子肆情?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楚辞·天问》)

以《史记·夏本纪》、《尚书·甘》与《天问》、《易经》、《竹书纪年》以及《保训》等文对勘,可知有易即有扈,也有狄。从《天问》“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一语来看,似乎有易在上甲微的攻击之下逃跑了,到另外的地方生息繁衍,并且还很兴旺。其中“变化以作诈”一语或许透露出有易改名有扈的消息。

那么问题就来了:一个有易,被启灭了一回,又被上甲微(即《天问》中的昏微)灭了一回?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爷爷都死于水,孙子都曾灭有易,那么两个儿子(或爹)禹和王亥是有相关性或对应关系?

史籍或传世文献中关于王亥的资料很少,以之与有关大禹的文献对照,可粗略得出如下几点相似或相关性:

一,王亥是商人先公中仅有的被尊为王者,且从卜辞看,王亥受祭时用牛有时多达四、五十头,数量远超其他先公。由此可见王亥在商人先公世系中最为尊崇,正如禹在夏之世系中之地位;

二,王亥和禹在某些文献中同时出现,且二者共有一个特性:“健行人”。

《山海经·海外东经》:“帝命竖亥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五亿十选九千八百步。竖亥右手把算,左手指青丘北。一曰禹令竖亥。一曰五亿十万九千八百步。”郭璞注:“竖亥,健行人。”

《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第六》:“禹行使大章步东西,竖亥度南北,畅八极之广,旋天地之数。”

《淮南子·地形训》亦有类似的记载:“禹乃使太章步自东极,至于西极,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使竖亥步自北极,至于南极,二亿三万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

关于以上引文之“竖亥”,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云:“《吴越春秋》和《淮南子地形篇》大禹命步南北之竖亥都是王亥。竖亥之竖即《天问》所说王亥为有易之牧竖。”其说良是。另,以上引文对勘可知,《海外东经》所云“帝”当是“禹”字之误,后面说“一曰禹令竖亥”是对的。

三,王亥死于有易之手,关于大禹之死因,史籍未有明文,但从启征有扈前所作檄文《甘誓》来看,文中所透露出的不共戴天,杀气腾腾的氛围与情态,颇易使人揣想禹之死与有扈相干。

史阙有间,以上只是测度之辞,不敢自是,充批判标靶而已。

总上,把夏人始祖鲧禹启之传说始祖冥亥微之典故两相对照,觉其源头实乃为一,故事只是一个,但主角更替,夏人和商人分

演了一遍。

那么谁抄袭谁?卜辞斑斑具在,结论只能是:夏的故事或传说或历史是虚构的(学术的说法叫建构),是对商人始祖传说的拷贝和复制。假定夏存在,作为夏的替代者的商人不可能通过歪曲自己的历史而制造夏史,实际上在殷代卜辞中也根本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夏史的记录。那么结论只可能是:周人建构了夏和夏史,模版或原型则为商史。

这个建构的意义,就在于历史哲学的核心:正统。周人以夏的传人自居,为了表明和确证代商而兴的合理性以自己的正统地位,虚构了夏的神话或历史,而且重构了整个历史观和意识形态,历史即政治,此又一例欤?

说夏的历史是以商史为模板拷贝复制的,还有木有其他证据?还真有!

李宏飞《夏世系研究》证明:启之后夏代王的世系,包括太康失国到少康中兴的历史,是对商代中期先世系的复制和抄袭。商代中期“太戊~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五位商王的事迹被“移花接木”到了早期文献的夏史之中。

通过对比可发现,传世文献中“太康失国、夏后相居商丘、少康复国”等事迹与“商王仲丁迁嚣、河亶甲居相、祖乙迁邢”等事迹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具体来论,夏后太康的原型是商王太戊,两者名称均为“太某”。夏后中康的原型是商王中丁,两者名称均为“中某”。夏后胤甲的原型是商王河亶甲(殷墟卜辞作“戔甲”),“胤甲”由商王“戔甲”而来。夏后相的原型是商王河亶甲,得名于“河亶甲居相”之“相”地名,与夏后相有关的“斟灌”和“商丘”的原型是商代中期都城“相”。夏后少康的原型是商王祖乙。《说文解字》:“少康,杜康也”,“杜”“祖”而来。祖乙迁邢后“殷复兴”, 殷墟卜辞称其为中宗,此乃少康中兴复国之事件原型。

李宏飞氏的研究同时证明,所谓太康失国、后羿代夏传说,以及夏后中康时“废时乱日”与夏后胤甲时“十日并出”等记述共同指代当时东夷的军事威胁,不过是殷人数百年间与东夷族群血斗历史的缩影。“十日并出”是东夷的神话传说,与后羿射日的传说相合。从商王朝放弃长期经营的亳,迁居隞,很快北上迁都相,旋即又迁都邢的情况来看,中商时期的商可能在与东夷的战事中略占下风,出现“殷复衰”的情况,

祖乙时“殷复兴”,此即“少康中兴”之本事。

如果说《史记》中夏的早期世系是虚构的,夏的早期历史是以商史为模版复制的,那么夏中后期世系和历史又如何呢?

其实也早有学者提出质疑。崔述曾经怀疑“孔甲则又与商诸王之号相类,岂商之取号于甲乙已彷于此与?”(《崔东壁遗书》)陈梦家先生干脆主“夏世即商世说”,认为夏后“芒”、“槐”、“不降”、“履癸”的名字可能是商先公先王演化而来,“夏商两代各十四世,而殷之报乙报丙报丁示壬,仅存庙号,无由知其私名,外此十世与夏世相合者七。”(《夏世即商世说》,《古史辨》第七册下)顾颉刚先生说:“桀是在古书中最早出现的夏代之王,相大约是商祖相土的分化,他原是‘四征不庭’的贤君。杼的来源虽不可确知,但似与越民族有相当的关系;在《国语》里看,杼是夏的一个中兴之主,同商族的上甲微,周族的高圉太王差不多。孔甲大约是商王祖甲的分化,关于他的故事,大部分是西汉人所造。至于皋、不降等,我们差不多只知道一个名字而已,他们是不是真正的夏王,已不可知了。”(见《夏史三

》,《古史辨》第七册下)

到目前为止尚难确定《史记》所传夏后氏世系(本于《世》)完全不可信,但可以肯定地说,传世文献中的夏世系不完全可信,那么诸如《竹书纪年》中“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之类的关于“夏年”的文献记载也就随之失去了可信度,而夏商周断代工程以此“夏年”为依据所构建的年代大厦也就根基不稳,难以取信了。

那么,象李伯谦氏言之凿凿的如下断语,则尤显轻率和荒谬:“以王城岗为代表的河南龙山文化遗存是夏代早期文化,以河南新密新砦遗址为代表的文化遗存是后羿代夏时期的夏文化,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是少康中兴至商汤灭桀的夏文化,即二里头遗址是夏代中晚期的都城。”(见李氏多种著述及各处发

至于是否有夏,则仍然不能断定。即使有,可断言的是:它至少不会是《史记》和《竹书纪年》所记述的夏,也不应该是李伯谦等夏粉丝所描绘的夏。

我这番议论想说明四个意见:

一,“河”为商之始祖冥(卜辞所见商之最早之先公)之别名,“假中于河”的意思并非向河伯借兵,而是继承先祖中道的政治哲学。《保训》通篇文义都是讲历代治国之道在于中,此中道由尧传舜,舜传禹,而河上甲微以至汤,故文王告诫武王一定要保此中道,敬事不懈,才“用受大命”。

二,《史记》所见夏之世系恐不可信,至少少康之前世系应为后世仿照商之先公世系构拟的结果,那么,与早期世系相关的所谓“夏史”恐怕也是不可信的。

三,对夏史之建构,或出于周人建立政治合法性,从而确立正统之需要。后世此类意识形态重构运动屡见不鲜,汉人重构“五帝”世系,将此前所有朝代不同族群的先祖都纳入一个统一系统,即是显例。

四,在未有新的考古证据证明夏之必有之前,任何以考古学意义上的文物,文化比附有关夏史文献的作法和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因而是不严肃的,非学术的。换言之,考古学之目的或指向,是为了揭示先人生活真相或生存状态,而并非只是为了征验文献从而沦为文献

。考古是大道理,而文献是小参考,小参考必须服从大道理,而不是相反。即使牛B如司马迁,也必须先扔到一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