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4歲男童被拐後遭虐待,網友紛紛要求判嫌疑人死刑一事?

糊塗畘悳


滅絕人倫!慘無人道!震驚!

據新聞報道:8月13日下午一點鐘左右,家住在湖南湘西自治州永順縣塔臥鎮的四歲男孩獨自一人離開家,沿著公路出門找媽媽,被罪犯盯上並帶走去了一賓館。嫌疑犯敲詐勒索孩子家人要20萬。 當天晚上,孩子的家人發現小男孩失蹤後,報警。 縣公安局於8月17日凌晨3時,解救出小男孩,且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這 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中。嫌疑人有吸毒史和犯罪前科。

孩子現在在醫院傷情已經穩定。 這倆人虐待孩子的手法殘忍,觸目驚心!可能是為了阻止孩子撕心裂肺的叫喊,竟然往孩子的嘴巴里灌開水,孩子的嘴已燙腫,下巴皮膚燙傷, 打的孩子眼睛兩邊都是血,孩子的臉是綠的,被打青了!屁股兩邊都是烙印,也不知被什麼東西烙的,孩子屁股腫得慘不忍睹! 全身多處瘀血,黑紫! 背部看著像是鞭痕。 據報道,就連肛門也被被燙傷。孩子驚恐無助的雙眼震驚了人心!這兩個失去人性的嫌疑人手段卑劣,常人無法想象!真恨不得立刻將這兩個罪犯死刑!


孩子經歷的慘無人道的摧殘!一個年僅四歲的孩子,被人拐走,除了大哭,沒有任何辦法做出反抗! 因為父母家人的過失壞人喪心病狂導致這個單純幼小的孩子遭受這麼慘痛的折磨!怎麼能把孩子丟家裡呢?父母整天給孩子講安全教育!我看任何的安全教育都離不開父母對孩子的陪伴和密切關注!

所以靜靜認為:這兩個畜牲不如的傢伙涉嫌拐騙兒童罪、綁架勒索罪、非法拘禁兒童罪,吸毒……其它的還在審理中,可謂數罪集一身!它們能對一個幼小的孩子下如此毒手,早已失去了人性!不判死刑不足以震懾其它犯罪分子!所以建議死刑! 相信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地嚴懲!

建議大家有孩子的一定看好自己的孩子,大家一起提高警惕,不做冷漠的局外人!不要放過任何一個拐騙孩子的畜牲。 不讓這些悲慘的事件再次發生。


靜靜觀天下


這個事讓有點良知的人看了都會覺得難以接受,這個人渣是多麼喪心病狂,多麼自私自利,完全不會想到一點作為旁觀者作為當事人的感受,那個人精神上受過什麼刺激或有病態,不能以常人的心態去衡量他。

可是孩子是無辜的,他犯了什麼錯得罪了誰他受的苦要白受嗎?給那個人一個死刑算便宜他了。

法不容情,法律有他的責任和使命。就像有人說凡是拐賣兒童和婦女的,抓到一律槍斃,可是這樣是解氣,可是不夠理性,往往問題解決不了還會讓事情惡化。比如對毒販的處罰那麼嚴厲,反到把他們逼成了亡命徒,讓他們變得更加不擇手段,手段會更加殘忍。會出更多悲劇。

像野生動物協會一句標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解決這個事往往人們只看中後面的殺害,問題源頭確是因為買賣,不是應該更應該在買賣上下功夫採取措施嗎

道德和禮儀已經不能約束人的行為,才有了法律,我們應該相信法律是公正理性的,只要手持法律的人是正直的


度她餘生7561


雖然說法律不應該被輿論左右,但法律本身應該體現正義和公平。在我看來,法律最大的意義不在於對已經發生的惡行做出判決和懲戒,而是通過震懾,讓想作惡的人有所顧忌,從而預防犯罪,所以必須有足夠的威懾力,對於性質惡劣的行為使用重典!

遺憾的的,一般情況下拐賣婦女兒童都不會被判處極刑,所以有人也擔憂這次的結果。不過我倒是覺得這次判決死刑的可能不低,因為這不是簡單的人口拐賣,而是綁架,性質完全不同,而且在綁架的過程中還造成了兒童的嚴重身心傷害,性質及其惡劣!另外,此人有吸毒歷史,有前科,這也會影響量刑,綜合考慮,死刑是有可能的。

雖然有些人有犯罪記錄,能真的做到洗心革面,但很多這樣的人做不到,對於有前科的人,如果再犯,就應該加重懲戒,因為這樣的人,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他們今後不會再次作惡。對於案件中的人,劣跡斑斑,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他再次迴歸社會後不會危害他人,而這樣的人,從始至終都對社會沒有什麼正向的貢獻,不應該獲得原諒。

最後說一下孩子的監護人,怎麼可以讓一個四歲的孩子獨自去外出?雖然作惡的是壞人,但監護人的疏忽大意也是幫兇。


愛陪娃的熊叔


8月13日下午,湖南永順縣一4歲男童出門找媽媽時被一男子帶走,期間男子曾向家屬勒索20萬贖金,17日凌晨,警方在一賓館發現了遍體鱗傷已陷入昏迷的孩子,同時嫌疑人當場被抓獲。




大家請看事件描述:

下圖為警方正式通報:

該案被傷害兒童身體被多處燙傷,並有很多處被打淤青,被虐待已達多天,發現時就已經處於昏迷狀態,可見施暴者是多麼的殘忍,對於一個孩子下此狠手,可以說是毫無人性,堅決呼籲對此惡徒處以死刑,雖然可能還未至法定死刑標準,但其手段殘忍,給社會造成極壞影響,因此呼籲必須給予嚴判。

相信每當有此類販童、虐童案件發生時,所有的父母心靈都會顫抖,對施暴者可以說是恨之入骨,甚至都有親手殺了他的衝動,可見所有人對此類罪犯的心情都是一樣的,都會毫不猶豫的呼籲判處罪犯死刑。


希孩子早日康復,家人也早日從這場噩夢中醒來,更希望對這個毫無人性的人早日宣判,並給予嚴懲,即能讓社會感受到正義的力量,又能對所以犯罪者給以震懾。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家長對孩子的看管不當,很有可能造成孩子人身安全問題。對於4歲男童被拐事件,家長沒有看管好自己的小孩,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嫌疑人對男童的虐待,極大損害了男童的身心健康。對於兒童拐賣並重傷,是會酌情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然而該嫌疑人沒有買賣兒童,該如何判處罪行。


網友建議判嫌疑人死刑,是對嫌疑人犯罪行為的痛恨,也是對男童所受遭遇的惋惜。嫌疑人本身有前科,對男童的人身傷害使用了殘忍的手段,對男童家長進行勒索,沒有進行買賣。警方找到男童也是最好的結果,如果男童被拐賣便很難找到男童。該嫌疑人拐走男童後虐待男童,並勒索家長是構成了綁架罪。


男童被拐遭虐待,依法判處嫌疑人,此類事件對社會的影響是惡劣的,如果沒有嚴加懲治,將導致更多的案件發生。兒童應該受到社會的保護,家長要加強對兒童的看管與照顧,不能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網友對於此事件的結果,也要理性看待,也許判嫌疑人死刑是大多數人的要求,但最終要依法處置嫌疑人。


在網絡社會下,兒童拐賣虐待事件引起人們的議論,對於嫌疑人的行為是深惡痛絕的,在處罰問題上紛紛建議是死刑處理。網友對於此事的建議不無道理,但也要根據事件的性質,依法判處嫌疑人的罪行。該嫌疑人有犯罪前科,加上男童的重傷,不無被判死刑的可能性。


決勝網


虐待幼童、拐賣孩子的犯罪行為時常發生,屢禁不止,對待這樣的罪犯,我們都恨不得殺之而後快,但是現實中往往很多人販子或者虐待兒童的都不能被判處死刑,因為刑法中對犯罪的量刑作出了規定,一般不會輕易判處死刑。

為什麼這類犯罪行為屢禁不止,說白了,就是犯罪成本過低導致。

我們先來看一下中國的古代,對於犯下欺君之罪的人,會被判以滿門抄斬,株連九族的重重懲罰。(我們先不討論這種處罰方式合不合理)至少在那個年代,其威懾力是很高的,參與者犯了法,不光要自己受刑,自己的親人也要一起受刑。這就會給當時的人們施加一定的犯罪壓力。犯罪者在犯罪前也會慎重考慮犯罪的後果,從而大大減少犯罪率。

對於此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無論最終處不處予死刑,都無法完全撫平受害者的傷痛,受害者的傷害可能會伴隨著這個家庭的一生。成為孩子心裡揮之不去的陰影。

所以,對於給社會帶來重大傷害的犯罪行為,對於此類案件的犯罪行為,應當以法為主,以情量刑。增加犯罪者實施此類犯罪行為的犯罪成本及威懾力。減少此類犯罪行為的發生幾率。除了給犯罪者判處應有的懲罰外,也是給受害者的傷痛帶來些許安慰。


現場say


網友一邊倒的紛紛要求嫌疑人判處死刑,主要原因在於喊打無需成本加上受害人是無法保護自己的孩童。

支持判處死刑的人觀點:以死刑提高犯罪成本,以震懾人販子不敢為。

不支持死刑的人觀點:如果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犯罪嫌疑人會對受害人造成更大的傷害,比如撕票什麼的。

今天不討論該不該死刑,刑法是否適用,這些都是專業人士做的事。我們老百姓能做的的是保護自己,保護好家人。

紛紛站出來支持死刑的人犯了邏輯行錯誤,以為把所有的人販子殺完了這個世界上的孩子就安全了,只要有利益驅使,就會有走上這條道。我認為杜絕婦女兒童拐賣從二個方面著手。

首先從教育入手,提高全民素質,不包庇,消滅市場需求,這條路任重而道遠。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加大警力,嚴格要求破案率和命案一樣必破。現在人販子如此猖狂一是利益推動,二是破案率極低,孩子被拐走了,找到的幾率為0,更多的人就是因為這些僥倖走上了不歸路。經常看到交通監控哪麼小的車牌哪怕是黑夜照的清清楚楚,不打安全帶也能拍高清,但就是那麼大個孩子拐走了監控死活就是找不到,也許這方面今後應該進行大力發展。

保護好孩子是父母的責任,但超出我們能力範圍外,希望政府能保護我們的人身安全。


食汁無味


4歲男童被拐後遭虐待,網友紛紛要求判嫌疑人死刑,我覺得非常正確!

按照現行法律,拐賣婦女兒童罪,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處死刑。但是作為像本案中的幼兒,很多時候,被虐待都是最輕的。很多甚至會被喪心病狂的犯罪分子直接打死,然後毀屍滅跡。這也是很多被拐的嬰幼兒最終根本找不到的最主要原因。同時也不排除,有的嬰幼兒的器官被摘除後,悽慘死亡等可能。所以面對拐賣兒童,尤其是嬰幼兒的人販子,都必須判處死刑。這些人販子包括在販賣過程中的所有人員。

同時,也要將拐賣兒童和拐賣婦女區別開來。採取最嚴厲的、等同於打擊黑惡勢力的雷霆措施,處理拐賣兒童犯罪分子。通過規範戶籍登記制度等措施,使得兒童買家沒有可能給兒童上戶口。同時對購買被拐兒童的民眾按照以前對拐賣兒童的措施,即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有就是對於醫院等醫療機構的器官移植,必須在公安局備案。凡是查實是從人販子處購買被拐兒童器官者及其家屬,同樣要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地震博士


這種事情,我都沒心情轉發。怎麼說憤恨虐孩者都沒錯。昨晚,我從一打佯關門的店門口經過,看到一狗狗凍得瑟瑟發抖,路邊的行人安逸悠閒的散步,兩次跑回家給狗拿了毛巾和狗糧、水。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太多了。我的眼睛還不能閉上。


莉莉安楊女士


拐賣兒童歷來是為世人所深惡痛絕的一種卑劣行徑。幼子尚小,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僅僅是爸爸媽媽,還有好吃的。就算你喪盡天良拐帶了他,可是你怎麼能夠慘絕人寰的虐待他。這麼小的孩子被你弄得遍體鱗傷,居然還有菸頭燙傷!多麼心痛的一幕。看著小孩被虐的圖片,都令人不忍直視。每一個旁觀者都義憤填膺,恨不得將爾粉身碎骨!

如何能對一個無辜小孩犯下如此滔天罪行?難道你的心不會顫抖的嗎?難道在你身上就沒有一丁點人性的光輝嗎?難道被虐待孩子那無辜恐懼的眼神就沒有觸動你一丁點的不忍嗎?事實上,你已經喪心病狂了,喪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否則你不會在拐帶孩子以後還如此虐待孩子。網友盼你死刑的心是如此強烈,足以說明你的卑劣行徑是怎樣的令人不恥!

每個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家庭的核心之重。你傷害的不僅僅是一個孩子,而是整個家庭。孩子的外傷可以很快痊癒,可是孩子內心的陰影要用多少年去平復呢?孩子的父母家人得付出多少倍的心血才能幫助孩子抹去那痛苦的烙印?

望法律能嚴懲惡人,願小朋友一家能早日恢復正常淡忘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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