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4岁男童被拐后遭虐待,网友纷纷要求判嫌疑人死刑一事?

糊涂畘悳


灭绝人伦!惨无人道!震惊!

据新闻报道:8月13日下午一点钟左右,家住在湖南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塔卧镇的四岁男孩独自一人离开家,沿着公路出门找妈妈,被罪犯盯上并带走去了一宾馆。嫌疑犯敲诈勒索孩子家人要20万。 当天晚上,孩子的家人发现小男孩失踪后,报警。 县公安局于8月17日凌晨3时,解救出小男孩,且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这 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嫌疑人有吸毒史和犯罪前科。

孩子现在在医院伤情已经稳定。 这俩人虐待孩子的手法残忍,触目惊心!可能是为了阻止孩子撕心裂肺的叫喊,竟然往孩子的嘴巴里灌开水,孩子的嘴已烫肿,下巴皮肤烫伤, 打的孩子眼睛两边都是血,孩子的脸是绿的,被打青了!屁股两边都是烙印,也不知被什么东西烙的,孩子屁股肿得惨不忍睹! 全身多处瘀血,黑紫! 背部看着像是鞭痕。 据报道,就连肛门也被被烫伤。孩子惊恐无助的双眼震惊了人心!这两个失去人性的嫌疑人手段卑劣,常人无法想象!真恨不得立刻将这两个罪犯死刑!


孩子经历的惨无人道的摧残!一个年仅四岁的孩子,被人拐走,除了大哭,没有任何办法做出反抗! 因为父母家人的过失坏人丧心病狂导致这个单纯幼小的孩子遭受这么惨痛的折磨!怎么能把孩子丟家里呢?父母整天给孩子讲安全教育!我看任何的安全教育都离不开父母对孩子的陪伴和密切关注!

所以静静认为:这两个畜牲不如的家伙涉嫌拐骗儿童罪、绑架勒索罪、非法拘禁儿童罪,吸毒……其它的还在审理中,可谓数罪集一身!它们能对一个幼小的孩子下如此毒手,早已失去了人性!不判死刑不足以震慑其它犯罪分子!所以建议死刑! 相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地严惩!

建议大家有孩子的一定看好自己的孩子,大家一起提高警惕,不做冷漠的局外人!不要放过任何一个拐骗孩子的畜牲。 不让这些悲惨的事件再次发生。


静静观天下


这个事让有点良知的人看了都会觉得难以接受,这个人渣是多么丧心病狂,多么自私自利,完全不会想到一点作为旁观者作为当事人的感受,那个人精神上受过什么刺激或有病态,不能以常人的心态去衡量他。

可是孩子是无辜的,他犯了什么错得罪了谁他受的苦要白受吗?给那个人一个死刑算便宜他了。

法不容情,法律有他的责任和使命。就像有人说凡是拐卖儿童和妇女的,抓到一律枪毙,可是这样是解气,可是不够理性,往往问题解决不了还会让事情恶化。比如对毒贩的处罚那么严厉,反到把他们逼成了亡命徒,让他们变得更加不择手段,手段会更加残忍。会出更多悲剧。

像野生动物协会一句标语,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解决这个事往往人们只看中后面的杀害,问题源头确是因为买卖,不是应该更应该在买卖上下功夫采取措施吗

道德和礼仪已经不能约束人的行为,才有了法律,我们应该相信法律是公正理性的,只要手持法律的人是正直的


度她余生7561


虽然说法律不应该被舆论左右,但法律本身应该体现正义和公平。在我看来,法律最大的意义不在于对已经发生的恶行做出判决和惩戒,而是通过震慑,让想作恶的人有所顾忌,从而预防犯罪,所以必须有足够的威慑力,对于性质恶劣的行为使用重典!

遗憾的的,一般情况下拐卖妇女儿童都不会被判处极刑,所以有人也担忧这次的结果。不过我倒是觉得这次判决死刑的可能不低,因为这不是简单的人口拐卖,而是绑架,性质完全不同,而且在绑架的过程中还造成了儿童的严重身心伤害,性质及其恶劣!另外,此人有吸毒历史,有前科,这也会影响量刑,综合考虑,死刑是有可能的。

虽然有些人有犯罪记录,能真的做到洗心革面,但很多这样的人做不到,对于有前科的人,如果再犯,就应该加重惩戒,因为这样的人,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们今后不会再次作恶。对于案件中的人,劣迹斑斑,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再次回归社会后不会危害他人,而这样的人,从始至终都对社会没有什么正向的贡献,不应该获得原谅。

最后说一下孩子的监护人,怎么可以让一个四岁的孩子独自去外出?虽然作恶的是坏人,但监护人的疏忽大意也是帮凶。


爱陪娃的熊叔


8月13日下午,湖南永顺县一4岁男童出门找妈妈时被一男子带走,期间男子曾向家属勒索20万赎金,17日凌晨,警方在一宾馆发现了遍体鳞伤已陷入昏迷的孩子,同时嫌疑人当场被抓获。




大家请看事件描述:

下图为警方正式通报:

该案被伤害儿童身体被多处烫伤,并有很多处被打淤青,被虐待已达多天,发现时就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可见施暴者是多么的残忍,对于一个孩子下此狠手,可以说是毫无人性,坚决呼吁对此恶徒处以死刑,虽然可能还未至法定死刑标准,但其手段残忍,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因此呼吁必须给予严判。

相信每当有此类贩童、虐童案件发生时,所有的父母心灵都会颤抖,对施暴者可以说是恨之入骨,甚至都有亲手杀了他的冲动,可见所有人对此类罪犯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都会毫不犹豫的呼吁判处罪犯死刑。


希孩子早日康复,家人也早日从这场噩梦中醒来,更希望对这个毫无人性的人早日宣判,并给予严惩,即能让社会感受到正义的力量,又能对所以犯罪者给以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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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家长对孩子的看管不当,很有可能造成孩子人身安全问题。对于4岁男童被拐事件,家长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小孩,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嫌疑人对男童的虐待,极大损害了男童的身心健康。对于儿童拐卖并重伤,是会酌情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然而该嫌疑人没有买卖儿童,该如何判处罪行。


网友建议判嫌疑人死刑,是对嫌疑人犯罪行为的痛恨,也是对男童所受遭遇的惋惜。嫌疑人本身有前科,对男童的人身伤害使用了残忍的手段,对男童家长进行勒索,没有进行买卖。警方找到男童也是最好的结果,如果男童被拐卖便很难找到男童。该嫌疑人拐走男童后虐待男童,并勒索家长是构成了绑架罪。


男童被拐遭虐待,依法判处嫌疑人,此类事件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如果没有严加惩治,将导致更多的案件发生。儿童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家长要加强对儿童的看管与照顾,不能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网友对于此事件的结果,也要理性看待,也许判嫌疑人死刑是大多数人的要求,但最终要依法处置嫌疑人。


在网络社会下,儿童拐卖虐待事件引起人们的议论,对于嫌疑人的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处罚问题上纷纷建议是死刑处理。网友对于此事的建议不无道理,但也要根据事件的性质,依法判处嫌疑人的罪行。该嫌疑人有犯罪前科,加上男童的重伤,不无被判死刑的可能性。


决胜网


虐待幼童、拐卖孩子的犯罪行为时常发生,屡禁不止,对待这样的罪犯,我们都恨不得杀之而后快,但是现实中往往很多人贩子或者虐待儿童的都不能被判处死刑,因为刑法中对犯罪的量刑作出了规定,一般不会轻易判处死刑。

为什么这类犯罪行为屡禁不止,说白了,就是犯罪成本过低导致。

我们先来看一下中国的古代,对于犯下欺君之罪的人,会被判以满门抄斩,株连九族的重重惩罚。(我们先不讨论这种处罚方式合不合理)至少在那个年代,其威慑力是很高的,参与者犯了法,不光要自己受刑,自己的亲人也要一起受刑。这就会给当时的人们施加一定的犯罪压力。犯罪者在犯罪前也会慎重考虑犯罪的后果,从而大大减少犯罪率。

对于此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无论最终处不处予死刑,都无法完全抚平受害者的伤痛,受害者的伤害可能会伴随着这个家庭的一生。成为孩子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所以,对于给社会带来重大伤害的犯罪行为,对于此类案件的犯罪行为,应当以法为主,以情量刑。增加犯罪者实施此类犯罪行为的犯罪成本及威慑力。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几率。除了给犯罪者判处应有的惩罚外,也是给受害者的伤痛带来些许安慰。


现场say


网友一边倒的纷纷要求嫌疑人判处死刑,主要原因在于喊打无需成本加上受害人是无法保护自己的孩童。

支持判处死刑的人观点:以死刑提高犯罪成本,以震慑人贩子不敢为。

不支持死刑的人观点: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犯罪嫌疑人会对受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比如撕票什么的。

今天不讨论该不该死刑,刑法是否适用,这些都是专业人士做的事。我们老百姓能做的的是保护自己,保护好家人。

纷纷站出来支持死刑的人犯了逻辑行错误,以为把所有的人贩子杀完了这个世界上的孩子就安全了,只要有利益驱使,就会有走上这条道。我认为杜绝妇女儿童拐卖从二个方面着手。

首先从教育入手,提高全民素质,不包庇,消灭市场需求,这条路任重而道远。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加大警力,严格要求破案率和命案一样必破。现在人贩子如此猖狂一是利益推动,二是破案率极低,孩子被拐走了,找到的几率为0,更多的人就是因为这些侥幸走上了不归路。经常看到交通监控哪么小的车牌哪怕是黑夜照的清清楚楚,不打安全带也能拍高清,但就是那么大个孩子拐走了监控死活就是找不到,也许这方面今后应该进行大力发展。

保护好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但超出我们能力范围外,希望政府能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


食汁无味


4岁男童被拐后遭虐待,网友纷纷要求判嫌疑人死刑,我觉得非常正确!

按照现行法律,拐卖妇女儿童罪,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处死刑。但是作为像本案中的幼儿,很多时候,被虐待都是最轻的。很多甚至会被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直接打死,然后毁尸灭迹。这也是很多被拐的婴幼儿最终根本找不到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也不排除,有的婴幼儿的器官被摘除后,凄惨死亡等可能。所以面对拐卖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人贩子,都必须判处死刑。这些人贩子包括在贩卖过程中的所有人员。

同时,也要将拐卖儿童和拐卖妇女区别开来。采取最严厉的、等同于打击黑恶势力的雷霆措施,处理拐卖儿童犯罪分子。通过规范户籍登记制度等措施,使得儿童买家没有可能给儿童上户口。同时对购买被拐儿童的民众按照以前对拐卖儿童的措施,即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再有就是对于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器官移植,必须在公安局备案。凡是查实是从人贩子处购买被拐儿童器官者及其家属,同样要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地震博士


这种事情,我都没心情转发。怎么说愤恨虐孩者都没错。昨晚,我从一打佯关门的店门口经过,看到一狗狗冻得瑟瑟发抖,路边的行人安逸悠闲的散步,两次跑回家给狗拿了毛巾和狗粮、水。满口仁义道德的人太多了。我的眼睛还不能闭上。


莉莉安杨女士


拐卖儿童历来是为世人所深恶痛绝的一种卑劣行径。幼子尚小,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仅仅是爸爸妈妈,还有好吃的。就算你丧尽天良拐带了他,可是你怎么能够惨绝人寰的虐待他。这么小的孩子被你弄得遍体鳞伤,居然还有烟头烫伤!多么心痛的一幕。看着小孩被虐的图片,都令人不忍直视。每一个旁观者都义愤填膺,恨不得将尔粉身碎骨!

如何能对一个无辜小孩犯下如此滔天罪行?难道你的心不会颤抖的吗?难道在你身上就没有一丁点人性的光辉吗?难道被虐待孩子那无辜恐惧的眼神就没有触动你一丁点的不忍吗?事实上,你已经丧心病狂了,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否则你不会在拐带孩子以后还如此虐待孩子。网友盼你死刑的心是如此强烈,足以说明你的卑劣行径是怎样的令人不耻!

每个孩子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家庭的核心之重。你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而是整个家庭。孩子的外伤可以很快痊愈,可是孩子内心的阴影要用多少年去平复呢?孩子的父母家人得付出多少倍的心血才能帮助孩子抹去那痛苦的烙印?

望法律能严惩恶人,愿小朋友一家能早日恢复正常淡忘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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