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禮記》,是中國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書籍,儒家經典著作之一。該書編定是西漢戴聖對秦漢以前各種禮儀著作加以輯錄,編纂而成,共49篇。《禮記》大約是戰國末年或秦漢之際儒家學者託名孔子答問的著作。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禮記·曲禮上第三節:

侍食於長者,主人親饋,則拜而食。主人不親饋,則不拜而食。

【注】侍食:伺候奉陪年長的人吃飯。:給夾菜的意思。

【譯】在陪著長者吃飯時,主人親自夾菜勸吃,就要拜謝,然後進食;主人不親自夾菜勸吃,就不必拜謝,自行進食。

共食不飽,共飯不澤手。毋摶飯,毋放飯,毋流歠(chuò),毋吒食,毋齧骨,毋反魚肉,毋投與狗骨。毋固獲,毋揚飯。飯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齒,毋歠醢(hǎi )。客絮羹,主人辭不能亨。客歠醢,主人辭以窶(jù)。濡肉齒決,乾肉不齒決。毋嘬(zuō )炙。

【注】共食:與"共飯"同意,一起進食的意思。澤手:兩手互搓的意思。:與"輟"同音,喝的意思。吒食:嫌棄主人做的飯菜不好吃,小聲嘀咕。揚飯:用筷子攪動飯食,讓它快速變涼。:不咀嚼菜的意思,當吃湯中的菜時,不能連湯一起喝下。絮羹:指的是自己重新調製主人做好的湯,是一種不尊重主人的行為。歠醢:不用任何食物蘸就吃的肉醬的意思。:因為貧窮而沒有禮物相送,此指備辦的食物不夠。

【譯】大夥共同吃飯,不可只顧自己吃飽。若和別人一起吃飯,就要顧到手的清潔。不要拿手搓飯糰。不要把多餘的飯放進飯器,不要喝得滿嘴淋漓,不要吃得嘖嘖作聲,不要啃骨頭,不要把咬過的魚肉又放回碗盤,不要把肉骨頭扔給狗,不要只吃一種食物,也不要簸揚著熱飯。吃蒸黍的飯宜用手不要用箸。吃湯中的菜時,不可以連湯一起喝下,也不可當著主人面調和菜湯,不要當眾剔牙齒,亦不要喝不用任何食物蘸就吃的肉醬。如果有客人在調和菜湯,主人就要道歉,說是烹調得不好;如果客人喝到醬類的食品,主人也要道歉,說是備辦的食物不夠。溼軟的肉可以用牙齒咬斷,乾肉就得用手掰食。吃炙肉不要撮作一把來嚼。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卒食,客自前跪,徹飯齊,以授相者。主人興辭於客,然後客坐。

【注】齊:指醬類食物。相者:主人分配讓給客人進食物,伺候客人吃飯的人。

【譯】吃食完畢,客人應起身向前收拾桌上盛著醃漬物的碟子交給一旁伺候的人。主人跟著起身,請客人別勞動,然後,客人再坐下。

侍飯於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長者舉,未釂(jiào),少者不敢飲。長者賜,少者賤者不敢辭。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注】尊所:尊者所在的席位。諸侯宴請時,尊所設在東楹之西;大夫宴請時,尊所設在東房門和室門之間。:指的是喝完杯中的酒。

少者:是指晚輩。賤者:是指地位低下的人,通常是指僕人一類的。:包起來的意思。

【譯】陪伴長者喝酒,看見長者將要遞酒過來時,就急忙起立,走到尊者所在的地方拜而後接受。長者說,不要如此客氣,然後少者才回到自己席位上喝酒;若長者還沒有舉杯喝乾,少者不可以先喝。長者有東西賜予後輩或僕人們,他們只管接受,無須客氣。若是國君賜食水果,不要在他前面吐果核,應把核包藏起來。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注】御:賜予食物的意思。:盛食物的器皿。:可以洗滌的器皿。:把食物從一個器皿倒到另一個器皿中。

【譯】侍候國君吃食,國君賜予剩餘的食物,要看那盛器是否可以洗滌。若是可以洗滌的,就原器取食;如果是不可以洗滌的,則須把食物倒在另外的器皿內。

餕餘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御同於長者,雖貳不辭;偶坐不辭。羹之有菜者用挾,其無菜者不用挾。

【注】餕:吃剩的飯菜。

:吃飯之前的祭祀禮節。:指吃飯用的餐具。:當給自己盛上雙份食物時,出於禮節也不能推辭。偶坐:除自己之外還有其他的賓客,特別是有比自己年長的賓客。:用筷子夾。

【譯】吃剩餘的食物不用行"祭食"之禮。另外,如父親吃兒子剩餘的食物,丈夫吃妻子剩餘的食物時,亦不用禮。陪同長者一同參加宴會,若主人厚待長者亦同樣厚待少者時,少者不用說客氣話。雖然和長者坐在一起,但坐中自有長賓,亦無須少者說客氣話。湯裡面如有菜,就得用筷子來夾;若沒有,就用湯匙。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為國君者華之,巾以綌;為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齕(hé)之。

【注】副之:把瓜切成四瓣,然後再橫著切開。:與"吃"同音,細麻布之意。華之:只是橫著切開。:粗麻布。累之:累與"裸"通假,只是把瓜橫著切開,外面不用麻布包裹。疐之:疐與"蒂"通假,把瓜蒂削掉。庶人:在官府中任職的普通人,沒有官職。齕之:齕與"和"同音,去掉瓜蒂就直接吃。

【譯】為天子削瓜去皮後要切成四瓣,用細麻巾蓋好;為國君削瓜去皮後要橫切成兩瓣,用粗麻巾蓋好;為大夫削瓜去皮後就整個放置;士人只切瓜蒂,庶人就帶皮吃。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復故。

【注】櫛:整齊,有秩序。:講究穿著打扮。:閒聊的話。:擺弄之意。:與"沈"同音,大笑時能露出的牙齦部位。

【譯】父母有病的時候,人們心中憂慮,頭髮忘了梳理整齊,走路不像平日那樣講究穿著打扮,閒話亦不說了,樂器亦不擺弄了,食肉只稍嘗那味道,飲酒亦不喝到臉紅,既沒有開心地笑,亦沒有惡聲惡氣地怒罵。這情形直到父母病癒才恢復正常。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注】有憂者:指的是家中有病人,或是自己心中有煩惱的事情。側席:正席旁邊的席位。專席:單獨的席位,不和大家坐在一起。

【譯】有憂患的人要坐在正席旁邊的席位,有喪事的人要坐在單獨的席位。

水潦降,不獻魚鱉;獻鳥者佛其首,畜鳥者則勿佛也;獻車馬者執策綏;獻甲者執胄;獻杖者執未;獻民虜者操右袂;獻粟者執右契;獻米者操量鼓;獻孰食者操醬齊;獻田宅者操書致。

【注】佛其首:將鳥的頭用竹籃之類的東西罩住。策綏:指馬鞭和馬車上的繩子。古人在敬獻車馬時,只將馬鞭和繩子拿到堂上,意思就自然明瞭了。

右契:古人契券一般分為左右兩部分,右契是尊者所持的,所以敬獻時執右契。量鼓:古代稱量谷、米類的器具。書致:書面的契約,有田產契、房屋契等。

【譯】雨水多的季節不應用魚鱉獻人;凡獻野鳥須罩住其首以防啄人,如果獻馴養的家禽則不必如此;獻車馬,只要把馬鞭和引手繩遞上;獻鎧甲,只要遞上兜鍪;獻杖與人,自己應持著末端;獻俘虜,要抓緊他的右手;獻人以粟,只要拿出可以兌取的契券;獻米,則用鬥斛;獻熟食的,要送上醬類和醃漬的小菜;以田宅獻人,則拿田契、屋契進獻。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馳弓尚角;右手執簫,左手承弣(fǔ);尊卑垂帨(shuì)。若主人拜,則客還辟,闢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拊(fǔ),鄉與客並,然後受。進劍者左首。進戈者前其繜,後其刃。進矛戟者前其鐓。

【注】尚角:弓背上有角嵌在上面。:與"府"同音,弓箭的中間部分。:戴在胸前的佩巾,鞠躬或是行禮時就會垂下來。主人拜:古代,當賓客饋贈禮物時,主人在接受禮物之前要向客人行禮,稱為拜受禮。:指的是主人和客人並排向南站立。:與"尊"同音,指的是戈柄下面可以插在地裡的金屬套。:與"堆"同音,矛戟柄上的金屬套。

【譯】凡是贈弓給人,如果是上緊弓弦的弓,應以弓弦朝上,如果是弓弦鬆懈的弓,則以弓背朝上;同時用右手拿著弓頭的斜體(亦稱為"弭頭"),左手就托住弓背的中部;授予者和接納者雙方都要彼此鞠躬。若主人要行拜受禮,則客人就要轉身讓開,避免主人的拜。如果是主人親自接受那弓,就要由客人的左手接弓之另一弭頭,然後用另一隻手託著弓拊,雙方並朝著同一方向而移交。遞劍與人應以劍柄向左。遞戈與人應以戈柄向前,戈刃向後。遞矛或戟,應讓平底的末端向前。

進几杖者拂之。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執禽者左首。飾羔雁者以繢。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劍者以袂。飲玉爵者弗揮。凡以弓劍、苞苴、簞笥(sì)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注】繢:帶有花紋的綵帶,用來裝飾羔雁。:扔、揚的意思。苞苴、簞笥:苞,包裹魚肉等物的草苞。苴,墊器物的草。簞,竹製圓形的器物。笥,竹製方形的器物。:饋贈的意思。

使:派遣的使者。

【譯】送人倚幾或手杖,要拭抹乾淨。牽馬或羊送人可用右手,但牽犬則用左手。捉鳥給人,應以鳥首向左。送人以小羊或鴨子,要飾以綵帶。受珠或玉,應捧著手掌來承。受弓或劍,要合著袖口來接。用玉杯飲酒,不要揮揚,以防失手跌破。凡是被家長遣去遞送弓劍、苞苴、簞笥的人,要拿著那些東西,聽家長的吩咐,就像使者奉派出使時的儀態。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注】受命:接收到命令。朝服:古人在莊重嚴肅的場合穿的服裝。頭戴黑紅色的帽子,上身穿黑色的衣服,下身穿白色的裙子,彩色的腰帶,白色的護膝。

【譯】凡是作為國君使者的人,已經接受國君的使命,就不要再在家裡停留。在國君的使命傳到時,主人要出門迎接拜謝傳達使命的使者;在傳令使者回去時,主人必須拜送到門外。如果要派人前往國君的處所時,必須穿著朝服進行派遣,在使者返回時,必須下堂來迎接君命。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注】怠:懈怠的樣子。:把……全都耗盡。

【譯】見聞廣博,記憶強健,並且很謙讓;敦厚善良,身體力行,並且不怠懈,稱得上是君子。作為君子,不去要求別人無盡的喜歡,不去要求別人竭力的愛戴,從而保持永久的交情。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可以為父屍。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乘必以幾。

【注】君子抱孫不抱子:古人在祭祀祖先時,充當屍的要求是孫子,如果孫子的年紀過小,則由要人抱著孫子充當屍。:式禮。指人的身體向前傾,表示尊敬的禮節。

【譯】舊禮書有言:"君子抱孫不抱子。"這是說孫子可以充任祭祖時的屍,而兒子卻不能。凡是大夫、士人遇見為君屍的人,就需下車致敬。如果國君知道某人將為屍,亦要下車為禮;而為屍者對於敬禮的人都得憑軾答謝。屍登車時,要拿幾來墊足。

齊者不樂不弔。

【注】齊:指齋戒之人。

【譯】舉行齋戒的人要專一心思,不可聽音樂,也不要前往喪家慰問,使哀者分了心。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

【注】阼階:前面講過,是主人出入廳堂時所走的臺階。由於喪期思父,所以不走阼階。門隧:指門正中的路。:與"癢"通假。:到達極點。:指的是在屋內。由於人到七十歲,精力和體力都不是很好了,遇到喪事的時候,就不必在庭院裡搭棚而居了。

【譯】居喪之禮:雖因哀傷而消瘦,但不可至於形銷骨立,並且視力、聽力亦可保持正常,這樣才能應付喪事。唯在家裡,上下不走家長常走的臺階,進出不經過當中的甬道,就像家長還活著的時候。居喪之禮:若頭上發瘡,可以洗砂;身上發癢,亦如之。若害病,仍可以食肉飲酒,但到了病癒,就得恢復居喪之禮。如果承當不了喪事的哀痛而病倒了,那就是不慈不孝。年紀到了五十歲,可不必哀傷致毀;六十歲,可不因哀傷而消瘦;七十歲的人服喪,只要披麻戴孝,無須損及體力,照常飲酒食肉,而且住在屋裡。

生與來日,死與往日。

【注】生與來日:活著的人對死者的弔喪期是從死後第二天開始算起。死與往日:死者的殮殯期是從死亡當天算起。

【譯】辦喪事之禮,一些是為生者而制定的,如成服、哭者進行的秩序。前者是從死者之死的第二日算起;後者如三日而殯三日而葬等,則從死之當日算起。

國學經典之禮記第三講曲禮上第三節: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

知生者吊;知死者傷。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

【注】吊:指的是弔唁之詞。:指的是傷感之詞。知生而不知死:認識死者的親屬而不認識死者。

【譯】平素只和死者的家屬有交情的,就慰問之;直接與死者有交情的,就哀悼之。所以知生而不知死者,只要慰問而不用傷悼之詞;反之,則須傷悼而不止於慰問了。

弔喪弗能賻(fù),不問其所費。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見人弗能館,不問其所舍。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注】賻:給予錢財上的幫助。

:錢財上的花費。:饋贈之意。:提供住處之意。其所欲:要不要這個東西。

【譯】慰問喪家,若沒有錢財資助他們,就不要問他們需要多少錢。探視病人,若拿不出東西饋贈,就不要問病人需要什麼。接見來人,如果不能提供住處,就不要問他住在什麼旅館。拿東西給人,可不要叫人來取;將給人東西,不要問他要不要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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