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減免5個月社保,靈活就業人員代企業交的統籌部分該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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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開始看到社保中養老、失業、工傷減免和免徵的信息時,我大喜了一場,想著總算可以有5個月不用交社保了,這算是給我們因為疫情不能上班而損失的工資一點點的交待了。

但仔細再看新聞中的前提條件,才猛然發現,這僅僅是針對單位繳費的部分進行減免,意思是個人的部分你該繳納還是要繼續繳納,原來我也只是空歡喜一場。不過後來了解到,對於個人來說,也是可以由單位進行申請緩繳的,但是緩繳並不代表不繳納,欠下的也還是要還的。

所以現在的社保減免政策,就只是針對企業繳費來說的,有單位的個人也沒有減免的可能,而沒有單位的靈活就業人員也不在這個範圍之內。

對於靈活就業人員來說,國家已經有相應的優惠政策,比如只需要繳納養老和醫療兩個險種,並且設定了最低繳費檔次,以及還有4050減半徵收的政策,這是國家對這個特殊群體的優惠關照政策,這些政策都是長效存在的。

但這次受疫情的影響,特殊情況下的減免社保費用,只是一個臨時性的優惠企業的政策,他有時效性,最長5個月,主要是擔心企業因為疫情的影響而出現經營虧損的情況,如果企業都撐不下去,那麼更遭殃的是廣大務工人員,如果企業倒閉那麼大家就都失業了,更加給社會增添負擔,此時通過對企業的減免讓更多企業能活下去,員工也就能夠生存下去。

靈活就業人員確實也不容易,這個時候也不能出去工作,沒有收入還要付社保費用,不過我覺得雖然沒有減免的可能,但是向社保局申請緩繳應該還是可以考慮的,畢竟現在所有的企業都是可以申請緩繳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跟當地社保局申請一下,相信也會予以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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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吧:本次因疫情導致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社保費用的照顧政策,與靈活就業人員無關。也就是說,靈活就業人員該交多少社保費還得交多少!

可能有人感覺不公平,為什麼可以給中小微企業減免養老、工傷、失業的企業承擔部分,而不給靈活就業人員減免呢?

1、中小微企業數量多、安置的就業人員多,而疫情導致生產受到影響,且中小微企業的相對承受能力較弱,減免社保費用可以直接地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儘量使企業不裁員、不減員,這也是較大的貢獻!

2、不減員不裁員,那麼中小微企業就需要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福利。例如,在停工停產的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仍需支付聘用的勞動者工資待遇。之後,也需要給勞動者支付一定的生活費用。

3、(我們以養老保險為例來說明)對於在職職工而言,或者說是單位參保人而言,如果按5000元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個人每月需要交費5000*8%=400元,這筆錢進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用人單位需要交費5000*16%=800元,進入統籌賬戶,兩者合計為1200元。

我們想一想,用人單位為什麼會替職工繳納這800元呢?道理很簡單,因為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創造了價值,給用人單位帶來了效益,這筆用人單位交納的養老保險費用,本就是勞動者自身創造的。

值此特殊時刻,中小微企業可能已經復工復產,或部分仍在停工,如不裁員,那麼就需要支付職工工資待遇,給用人單位減免一部分社會保險費用,是為了穩定,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穩就業。

而靈活就業人員,如也按5000元為基數繳費,則養老保險需交納5000*20%=1000元。其中進入個人賬戶的為400元,進入統籌賬戶的為600元。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企業繳納的統籌部分為800元,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統籌部分為600元,我們可以知道,從政策上,很早就已經對靈活就業人員給予了一定的照顧。

4、有些靈活就業人員認為,現在對中小微企業減免了養老保險中企業承擔部分,那麼靈活就業人員交納的這部分也應減免,但就如上面所述,靈活就業人員創造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除了交納相應的稅費以外,剩餘的部分全都成為個人收入了,而企業則需支付如前面所述的停工停產期間的職工費用,而靈活就業人員則無此類支出,所以,靈活就業應承擔的統籌部分該交還得交!


老王觀職場


個人繳納社保政策規定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選擇6O%――30O%的五檔等級中的一檔,繳費比例為20%,其中個人統籌部分8%,社會統籌部分12%。

題主的意思,中小微企業都減免5個月社保,那是否靈活就業人員所繳的社會統籌部分12%。這部分費用國家是不是也幫助減免?因中小微企業將減免這部分費用。

故,人社部門應結合當前的經濟形勢,對靈活就業人員(其中絕大多數為找不到工作、打打零工的下崗、失業人員)重點考慮、制訂相應的政策,減免相關費用,減輕他們的負擔,避免讓他們因此致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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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關於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方面的優待及幫扶政策的實質是,需要單位掏錢的一部分費用,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部分2~6月可以減免,而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無論涉及到單位掏錢部分、還是個人掏錢部分,以及個人掏錢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部分,仍然按照原來的標準繳納,不予減免,但可以適當緩繳。

由於這次享受減免的優惠政策面向的是部分用人單位,以減輕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負擔為要旨,所以靈活就業人員不在其中。至於是否應該,要看個人的覺悟和認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這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國民經濟、各行各業、乃至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此國家針對不同對象,採取了不同力度的優惠扶持政策。

1、用人單位:減+緩

減免中小微企業2~6月單位社保的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費用,就是其中的一項。也就是說,對中小微單位參保人而言,單位負責繳納的統籌費用可以減免。

但單位參保的個人負責繳納的個人賬戶費用仍需繳納。而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目前暫時不享受。這是為什麼呢?

這項政策旨在減小中小微企業用工負擔,尤其是人工成本。皮之不存,毛將附焉?只有企業能正常運轉下去,勞動者的各項權益才有希望繼續得以保障。部分地區還推出了大型企業單位繳納的部分社保費用減半的政策。

至於個人繳費部分,目前只允許緩交,但不會減免。這是為了體現社會保險繳費制度權利和義務對等的一貫性。個人不盡社保繳費義務,就不能享受相關權益。

單位減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相應部分,是由社保基金和政府財政承擔相應壓力,不會影響個人權益的。

至於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由於對應的基金還不足以承擔同時減免單位繳費部分的沉重負擔,所以暫時無論單位和個人仍需全額繳納,但可緩繳。

2、個人:緩

和單位參保人不同,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要承擔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的全部繳費,為什麼不能和單位參保人一樣,同時享受減免其中的社會統籌部分呢?

作為特別時期,階段性的專項政策,國家目前只減免了單位的繳費負擔,而對於個人,採取的是允許緩繳的幫扶政策。無論是單位參保人,還是靈活就業個人,都允許按當地政策進行緩繳。

既然個人繳費不享受減免,而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全部是由個人繳費承擔的,所以目前不能享受減免,只允許緩繳。

3、靈活就業個人社保優惠政策

其實大多數靈活就業個人生活得很不容易,繳納社保費用已成為他們沉重的負擔,尤其是下崗職工。國家也體諒這點,目前對靈活就業個人採取了一定的長期性的優待政策。

首先,是降低他們承擔的社會統籌費用比例。拿養老保險為例,如果是在單位參保,統籌費用應該繳納16%左右,個人費用應該繳納8%,合計是24%,但國家考慮到靈活就業個人的難處,實際徵收的繳費比例不是24%,而是20%,已經減免了4%。

其次,在很多地區,靈活就業個人中的困難人群,可以申請享受4050政府社保補貼政策,進一步降低社保繳費比例和費用。雖然各地補貼的標準不同,但一般至少補貼50%。

另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失業期間可以領取失業金,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政府無息小額貸款。各地也都有就業培訓、就業推薦等幫扶政策。

小結

綜上所述,國家對靈活就業人員長期以來都有社保優惠政策,這次疫情屬於特殊時期,短期專項減免優撫政策,因前更多的考慮的是用人單位,靈活就業個人暫時沒有享受到減免福利,但可以緩繳。

大災大難面前,能享受到更多的優待政策更好,沒有也要理解國家的難處,不要抱怨,抱怨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畢竟救濟是一時的,絕不是長期的或終生的。疫情終將過去,要真正改變自己的生活境遇,更多的在於自己的打拼,和不懈的努力。

作者:水流雲在草青青,社科院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社保專家,上市公司資深勞動關係顧問,今日頭條2019最受讀者喜愛的創作者Top10,優質財經、職場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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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雲在草青青


本人靈活就業人員,每年年初都是整年的交保險,但今年給的單子只交了五個月的保費,有和我一樣的嗎?請回復一下。謝謝


劉景林11


政策規定的很明確,只針對企業呦!

大家是不是很奇怪,企業困難國家給減免,企業都困難了,個人還能好過麼?為啥不給咱個人也減免呢?

其實還真不是咱想象的這麼簡單:

  • 首先,個人減免牽扯個人賬戶累計,會影響未來個人待遇,增加操作的複雜性,而企業減免只牽扯統籌基金少收的問題,相對簡單可控。。
  • 再者,企業復工初期人員不可能全員到崗,但勞動關係存續,依法企業仍然要給個人繳納社保。所以,給企業減免能夠緩解企業復工初期現金流緊張問題的同時,順便解決企業白交社保的問題,一舉兩得。
  • 最後,大家都知道,絕大部分企業必須靠信貸輸血維持正常生產,現金流基本保持在較低的水平。但個人就不一樣了,誰家都會有點餘糧是不?沒有餘糧還有親人接濟的嘛,抗風險能力比企業強的的多。

綜上所述,這個特殊時期,應該說企業比個人更需要照顧,況且企業快速、穩定的恢復常態,對個人也是利好。


人社寶


我認為靈活就業自已在掙錢也好,在單位打工也好(因很多單位不給他們交社保是普遍存在的,不然你別幹走人)靈活就業人員,由其是下崗的他們年齡大工作更難沒有什麼保障,因此這些人應該與企業一樣減免5個月社保(包括統籌部份才合理合法)!


鮑支寧


既然中小型企業國家能給與這種惠民政策,幫助企業和農戶工減輕社保的一些負擔,那麼就應該也考慮那些沒有進入企業的人,他們的負擔才是更大的,沒有單位,沒有工廠的人工作,賺錢養家更費勁更艱難,但是他們買的社保雖然只是最少的只是交納百分之六十的那種,甚至還有比較高的,可是費用全是自理的,全額交下來也要近一萬塊錢了,今天的市場行情受病毒衝擊很大的影響了務工人的生存環境,眼下連吃飯的錢都沒處去賺呢,更別說拿什麼錢去交納養老保險了,再說了,你大中小企業的人都是交的低費用的社保,而是是雙方互攤比例的社保費用,它的本質上就沒有那些交靈活就業的人交的社保費高,壓力也沒有靈活就業的人高,如果硬是把那些交納靈活就業的人往外推的話,感覺是不是有點不公平啊,那管你是按上一年的費用交納養老保險的金額去交的話也算是給那些交社保的人一個安撫呢?


日出179002056


我看評論裡好多人挑說法的毛病,其實你應該是沒體會到靈活就業人員的辛苦。中小微企業的人員好歹單位還給交一部分,而靈活就業人員呢?我看到的周圍的人都是拿出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一來交社保醫保的,不必有單位的難過的多了嗎?你可以諮詢一下週圍這樣的人啊。


山東老馬哥


一、靈活就業人員繳的社保費中不可能存在代單位繳的部分。因為靈活人員是沒有用人單位的就業人員,所有社保費必須由個人繳納。二、題主所說的繳費方式應該是掛靠了用人單位繳費的,是假借某家單位職工身份,以虛假的勞動關係來繳費的。這種繳費方式法律是不予保護的,自然地其享受的減免社保費權利也難以保障。當然,所掛靠的單位有可能配合繼續搞假的勞動關係並繳納社保,並虛報單位職工人數申請減免社保費,但肯定存在有法律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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