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裡什麼職位大沒實權?

亞當當183


看是什麼樣體制下的企業吧。

在國有企業裡面,有兩種職位樣子很大而沒有實權的。一是不怎麼懂業務的書記;二是掛空檔的監事會主席或者工會主席。

在民營企業裡面,前面說的兩種職位沒有實權的也有的。民營企業還有一種有職無權的職位,就是辦公室主任。

為什麼是書記、工會主席、監事會主席、辦公室主任這些職位有職無權呢?

改革開放以來,強調的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原本堅持了很多年的、參照政府系列的黨委、支部決定大局的做法,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徹底改變了。絕大部分企業實行的是行政一把手負責制了,當時就叫做廠長(經理)負責制了,從這個時候開始,黨的一元化領導開始削弱了,一些不太懂業務、做思想政治工作開始變得不怎麼吃香的黨務幹部就開始在企業裡面位高而不權重、有職而卻無權了。行政級別上,黨的書記和廠長(經理)是一個級別的,但是因為企業不再實行的是黨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了,所以,書記就大權旁落了,企業一切事物就有廠長、經理說了算了。

監事會主席是企業開始實現現代企業制度以後的產物,就是企業建立了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用來監督董事長、總經理工作的一個職位,本來應該是很有權利的,應該是對股東負責的、可以控制董事會成員包括董事長濫用職權、違背股東利益和員工權益的一個有職有權的職位的。但是,在很多企業,這個職位也是可有可無的,真正能夠規範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的企業其實並不是很多的,什麼事情也都是董事長、總經理在把持著,真正可以制約董事長、總經理行使職權的有的企業其實是財務和審計部門,監事會監事長或者監事會主席,如果把審計部、財務部管好了,其實也就把董事長、總經理也給管好了。但是往往事與願違、南轅北轍。大多數企業的審計部、財務部負責人大多是聽董事長特別是聽負責日常工作的總經理的更多一點。

至於工會主席,不管國企、民企,這個職位弱化的程度就更高了,行政待遇上有的配備的是同級副職待遇和職權的,有的民企乾脆就讓書記或者基層的一個什麼職位的負責人兼任了,這樣的情況下,工會主席要想發揮什麼大的作用,基本不大可能了。

辦公室主任呢?看似神經中樞的主管,但是很多企業的辦公室主任是事務性的、是不管部部長、是沒有什麼硬的指標考核的,很多民企裡面,都把把辦公室主任看成一個可有可無、什麼人都可以乾的職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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