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裡竟買賣野味,鄢陵森林公安及時出擊“一窩端”

微信群裡竟買賣野味,鄢陵森林公安及時出擊“一窩端”

大河網訊(記者 賀志泉)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專項行動,可是這個時候還有人要頂風作案,觸碰“野味”雷區,逾越法律紅線。

3月6日,記者從河南省森林公安局獲悉,近日,許昌市鄢陵縣森林公安局快速偵辦一起非法收購和食用野生動物案件。

經瞭解,鄢陵縣網民梁某、孫某、李某等人在某微信群內談論購買野雞並商量聚餐食用。後梁某3次從東葛村秦某處購買野雞8只,並組織本村朋友在家中加工食用。梁某和秦某被鄢陵縣森林公安局查處,孫某、李某和李某某3名參與食用者迫於壓力於3月4日主動投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48條之規定,對非法出售野雞的秦某處以罰款12000元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49條之規定,對非法食用野雞的梁某、孫某、李某、李某某4人做出行政處罰24000元的決定。

森林公安機關在此提醒: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併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全面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因此也呼籲廣大群眾:濫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不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破壞生態環境,還會給人類帶來健康風險,存在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公安機關將持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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