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地確權是填寫原來二輪土地承包時的面積還是以現在實際測量面積為準?為什麼?

心百合調慢病


農村承包地確權是填寫原來二輪土地承包時的面積還是以現在實際測量面積為準?為什麼?

農民承包地面積的確定是土地確權工作的核心,但過去劃分承包地入戶時存在方法差異,土地面積測量不夠準確,或者由於部分農民為避交農業稅、鹽鹼地、侵佔道路溝界等原因,通常情況下第二輪合同面積要比實際種植面積小,有時甚至相差很大。那麼就要在“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基礎上,就要結合第二輪承包臺賬信息、檔案局土地檔案信息和糧食直補情況確定承包地面積。

首先,對於二輪承包資料完善的村組

先按照二輪承包資料確定合同面積;在此基礎上,將合同面積與計稅面積(或糧食補貼面積)核對,一般情況下合同面積應該等於計稅面積。如果兩者不行等,就需要尋找具體原因,剔除不合理部分或增加的土地面積。當合同面積大於計稅面積時,通常分實際減少和藏田減少兩種情況,實際減少應按照小者確權,藏田應按照大者確權。當合同面積小於計稅面積時,通常也分為實際增加和騙取補助兩種情況,實際增加時應按照大者確權,騙取補助按照小者確權。對於剔除的不合理面積,根據確權政策,可以仍歸原農戶耕種,不影響使用權,但是不能確權。

農業部等六部門“關於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5]2號)也規定:當農民實際承包面積與原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記載面積不一致的,要根據本集體通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方案進行確權,屬於原承包地塊四至範圍內的,原則上應確權給原承包農戶,未經本集體成員協商同意,不得將承包方多出的承包面積轉為其他方式承包並收取承包費。”

其次,對於沒有二輪承包資料的村組

可以採取實際丈量的方法,將丈量面積作為分田面積,將計稅面積(或糧食補貼面積)作為合同面積,還原出該農戶每個地塊合同面積,即“先丈量、再確權”。實測或圖解測量後,實際測量面積有時會出現和合同面積差距較大的情況,需要通過比對尋找原因,是否存在指界、勾圖、計算等誤差,最終要得到合理解釋。如果是相鄰兩戶,同等的勞動人口,出現有差異的面積,則需要考慮測量的誤差範圍,在測量範圍內可作細節微調,以減少不必要的矛盾。需要注意的是,絕不能為了使實測面積和合同面積相符,而隨意調整實測面積,必須重視差別。

再次,如果在確權時存在按照地力等級折算面積

如果在確權時存在按照地力等級折算面積的情況,如一等地1畝摺合1畝, 二等地1畝半摺合1畝,三等級2畝摺合1畝。具體處理方法:對於在二輪土地延包時,因土地等級差別折算承包地面積形成實際耕種面積與承包面積不符的,取得相鄰承包戶的認可後可按照實際面積登記,不是合法取得的不予登記。


才華有限菇娘


請問農村承包地確權是填寫二輪承包地面積還是現在實際測量面積為準?

即將結束的農村土地確權,是政策性強且非常細緻的工作,政府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其意義不言而喻。

首先,是對農民合法經營土地提供法律層面的保障,保護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長期佔有且不受任何侵犯;其次,為國家有關農業決策提供大數據,是一項民生工程。


此次農村土地確權,只是在二輪承包基礎上從政策層面過渡到法律層面的一種延伸,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變更。地還是那些地,人還是那些人,以原耕基礎不變。

既然是土地確權,且進行了重新測量,地畝數據當然是按重新測量的數據填寫,原數據只作備份,只有這樣才能真實地反映農村土地現狀。

既然是按重新確權的新數據填寫,那麼就出現了一個新的問題:政府三農補貼、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等各項因土地帶來的紅利如何發放?

對於這個問題各地通行的做法還是按照起始落實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時舊有的上報人口、田畝數據發放。這是因為以前的承包土地是要繳納農業稅費的,你家有幾口人,多少土地就要上交多少農業稅費(公糧及各項行政管理費),而且稅費很重。那時節有的農戶不堪負重舉家出外謀生,撂下承包地不聞不問。農業稅費無著落,又不能公攤,村集體鑑於這種情況,只好把這些棄耕拋荒的土地收回重新發包,這就是造成現在有一部分農民失地的主要原因。


新世紀伊始,經濟好轉,國家不僅免徵農業稅,而且抽出一部分資金反哺農業,這就有了現在每三年一週期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基於以上原因,且根據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按原耕上報數據發放,合情、合理、合法。

儘管你的土地在這次確權中的數據有所增加或有所減少,對自已原有的土地補貼絲毫不受影響,體現的是公正公平原則。你以前未有過付出(交公糧),現在卻要來分一杯羹,天底何來這等好事?

(以上回答,希望題主能夠滿意)


abCd6666和天下


不知其他地區怎樣。我們這裡進行確權的時後,不知是市或縣派來的人,還是那裡派來的,也不清楚,問村書記,村主任都不知道。來的都是青年人,群眾知道了自已找去確權。也設有鄉,村,社的專人負責,由群眾自已確,雖說他們帶有衛星地塊圖,大家都亂說亂指,(在農村農民多的人看不懂,搞不清)你確了我家的,我確了他家的,也沒有用以前承包面積做參考,亂確一氣,農民也是半信半疑,亂確一通。結果確權證發下來,有的比以前承包的面積多二至三倍,有的在原承包地面少了,找村,鄉也沒人管。還有群眾在河灘上開的臨時地(佔用河床)也確了權。有的不是以前承包的土地,(是集體所有的荒山荒坡地)也確了權,例,我家就少了原承包的一塊山地1.5畝。我看倒給農村組織今後的工作制造了阻力與障礙!

例——我村的河壩,河灘,(待集體開發)有幾百畝,權屬集體所有。但這次確權有多處確給了私人,使今後集體開發無法實施!這就是我們這裡確權!我也不知為什麼!(如有虛,我負責)


liujianweng


農村土地承包確權按現在實際測量面積為準,原來二輪土地承包時的面積作為備註填寫。

因為此次土地承包確權有兩個目的

一、掌握我國耕地的具體數據。二十多年來,

我國的耕地、林地、一般農田和基本糧田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於土地承包到戶,農民對四荒進行了大量開墾,原來相當一部分林地和草地被墾為糧田,也有的糧田被開發成果園或者建上蔬菜大棚,進行高效農業種植。在村莊,由於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宅基地佔用量極速擴大,每個村莊至少比原來擴大三分之一面積,我村周圍的菜地和農田基本上都蓋上房屋了。城市的發展,開發區的建設,也佔用了大量土地。因此,通過土地確權,對土地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科學測澮,對於國家制定大政方針,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二、從法律上確定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以前的土地承包只是一紙合同,農民的利益得不到保護,通過這次確權,從根本上解決了土地所有權和土地經營權的關係,農民可以利用土地抵押貸款,也可以將土地流轉出讓,

對於有效的利用土地,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因此,這次土地確權的意義是十分重大的。是對農業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一個鋪墊,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一個重要步驟。


若飛305


我是憨娃春哥,土地確權以這次實測面積為準。我們知道在土地分下戶時,為了調劑好田差田,將田塊分為了一、二、三等。一等田分配時是按實際面積分配,二等田因地力比一等田差,在分配時比一等田面積大些,三等田面積更大。

另外,當年為了少交公糧,少交農業稅、雙公金、三提五統。農民是少報了田土面積的。土地確權後,耕地地力補貼依託這次確權的數據為準。如你的地塊面積比二輪延包時大,你卻按二輪延包時申報,豈不虧了。


憨娃春哥


土地確權的的真正意義就在於解決,地塊不清,畝數不準,文檔材料不全等問題,為土地流轉實行規模化種植,現代化管理,機械化耕作,打好基礎。所以土地確權記錄畝數應該以實測畝數為準。


百川王佔功


說到士地確權就應刻按現有面積、不能按二輪成包面積丶因為當時二輪的土地面積是村幹部寫的`有多有少`後來國家有了補貼`他們為套去`國家補貼款丶這次確權國家花了幾年時間制定一套方按丶把土地一塊一塊標成圖`有經冊量等方按搞的很清楚丶基本上是沒有多大出路就應按現有面積寫…


飛來飛去的雲2


按國家規定是實際測量面積,例如:你家的當年分地時是10畝而確權時測量是13畝,那就應該這樣寫:合同面積10畝,實測面積是13畝,就ok了,而且是不收任何費用的


為國著想的農民


我們這裡的土地確權工作早己完成,證件都早已發到農戶手中。大部分都按二輪承包時的土地面積登計,確權。因為第一輪承包時,土地大都丈量不太準確,加之第一輪:之後大都經過重新調整。而第二輪承包對土地丈量比較仔細,準確。在工作中政府以當年航拍圖和每家分的地塊對號。按當年參入分配的人口地為準。機動地,另外高價承包地都不予確權。工作量大,面廣。還好一切順利。


青島西海岸新區為強


以前農村在使用土地上亂象叢生,土地的使用方法粗放,土地的使用用途變更頻繁。這次確權後對農村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將會規範化;程序化;法制化。

因此,農村承包土地的確權是以第二輪土地延包啟用為依據,所以說農村承包土地確權是以第二輪承包地的面積為依據,現在的實際測量面積為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