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寫誰的名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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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買房子寫名字,很多人都會說,寫我的就是我的,其實不然。

以下幾種情況是不一樣?

1、父母購房

父母全款購房,作為子女都有權利享受房產的繼承權。

2、男方出錢男方名字?

很多時候,男方在結婚前會選擇購房,當然房子也會寫上男方名字,並不是寫了男方名字,女方就沒有房屋的權利。(如果是女方付首付,當然男方也有相應的房屋權利)

結語:買房不管寫誰的名字,一定要確認貸款還是全款,如果是全款,寫誰的無所謂,如果是貸款要考慮貸款年齡的限制,更要考慮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問題,以及最新的個人徵信問題。(夫妻雙方一方徵信有問題,都是不能貸款的)

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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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是這樣的,我僅的一個兒子現在要買房結婚,但是錢是用我跟他爸一生的積蓄來一次性付款,因為現在我們有錢不想讓他們貸款,結婚後還有小孩,也不容易。那到底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呢?現在我兒子還沒拿結婚證,是要開單身證明寫他的名字嗎?因為寫我跟他爸的名字的話以後我們走了,還要交稅過到他的名下。現在可以寫他的名字,但是讓他跟我們打一部分款項的借條嗎?因為如果他們對我們不好,或是做生意虧本了,我還可以拿到一部分錢來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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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證結婚,然後寫老婆的,前提是老婆得靠譜。我的房子當時因為戶口在外地,差點寫了妹妹的,後面我遷回來了。兄弟姐妹都不靠譜。日子是夫妻二人的,房產證上不建議出現二人以外的名字。個人建議。


胡大胖和胡小胖


一、父母購房

二、夫妻共同購房

三、男、女單獨購房

四、特殊情況購房

一、父母購房:

父母購房,名字跟定寫父母名字,子女享有繼承群,法律上就沒有男女之別。

二、夫妻共同購房

夫妻共同購房,名字理所當然寫上雙方的名字為夫妻雙方共同擁有財產。至於房款是全款,還是貸款這個看自己的經濟實力。如是貸款,這個貸款夫妻間是怎麼處理,這個雙方協商好就行。不款怎麼還貸款,雙方誰還,房子都屬於共同擁有財產。

三、男、女單獨購房

如果在雙方婚前,男、女有一方單獨購房了,這個寫誰的名字就不用說,另一方可以享有居住權,卻沒有最終擁有權。

四、特殊情況購房

特殊情況購房是指,如:在購房時一方突然發生經濟危機或債務危機。在這個情況下,可以考慮把名字寫成另一方沒有發生經濟危機或債務危機的名下。或許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種自私的表現。但在為人父母的時候,為了孩子,為了家你的自私也是情有可原。家在就一切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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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問題可以分為三種不同的情況來分析回答:單身時買房、雙方買做婚房、父母給子女買房。現在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比較健全,我們來討論這個問題,無非是在合法的前提下減少因產權歸屬產生的矛盾,以及後續轉讓的時候減少轉讓費用支出。

先說第一種情況,單身時買房,當你還是一個人的時候。買房當然是寫你的名字啦,當然,如果父母或者出資人要求寫上他們的名字,也是可以的,現在的制度很人性。不過這樣你的名下就有房了,在有些出臺項目政策的城市,當你們再買房的時候,就是二套了,既然能買的起二套,就要相應多交點稅。

再說第二種情況,為了結婚買房,分為拿了結婚證與沒拿結婚證,如果沒拿結婚證,實際上也是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的,做產權共有人就行,如果拿了證,那肯定兩人名字都要寫上去,《新婚姻法》規定,買房時誰出的首付誰就享有產權,如果到時真離婚,還貸方只能收回還貸金額,產權是沒有的。當然,如果任意一方在買房時沒有寫上名字,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後是可以加上名字的,這個沒多大的事,不要因為這點事情傷了家庭感情。

第三種就是父母為孩子買房了,如果沒滿18歲,小朋友是沒有獨立民事法律權利的,也就不能單獨買房,必須和監護人一起。如果滿了18歲,可以直接寫在孩子名下,還避免了以後轉讓多交稅費,但是如果孩子所在城市有相應限購政策或者以後孩子不到那座城市發展,那以後轉讓就會麻煩一點。

大致就是這些需要注意的點,無他,房子寫誰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家和萬事興,一起創造更多家庭財富,而不是為了點資產爭得你死我活。



長沙買房參考


房子,在婚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了!所以,無論是婚前買房還是婚後買房,房子所承載的財產歸屬,成為每一個在婚姻邊緣試探的人,不得不瞭解的買房知識。

不僅有著一人出資買房、兩人共同出資買房、父母出資買房的差別,還有著婚前買房與婚後買房的差別,想著腦闊就有些疼。

一人出資買房,不一定是你的個人財產

一人出資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土豪的代名詞。(畢竟這是一個年輕人買房,要掏空六個錢包的社會。)

雖然結婚大都是奔著天長地久而去,但感情生變時,個人財產就變得更為重要了。

出資買房的這一方,應該用什麼樣的方法,來保障自己的財產,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一人出資買房,有以下幾種情況。

表格可以用簡單粗暴的三點來概括:

自己出錢,房產證上只有自己的名字,不管婚前婚後購買,房子都是你的個人財產。如果有共同還款的話,房屋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

自己出錢,如果在房產證上登記對方的名字,則應該儘量避免在婚前將房款全部付清(如婚前全部結清,沒有特殊約定的,視為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屬對方個人財產)。

注:如果這種情況是因為沒有購房資格,以對方名義購房的,房屋按共同共有處理。

除此之外,自己出錢,如果房產證是對方或雙方的名字,不管婚前婚後購買,房子都算共有財產。

但在現實生活中,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承擔一次性付清的壓力。即使有能力,購房首付之外的巨大資金,也許放在別處撬槓杆更划算。

因此,很多房屋的購買資金,是來自於夫妻雙方的。

兩人出資共同買房,可以考慮先領結婚證

通過查閱《婚姻法》,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在劃定房屋歸屬權上,有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就是資金來源。

所以,當房屋的購買,結合了兩方的資金時,問題就會變的簡單一點。

雙方出資,在婚後購買的房屋,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雙方中誰的名字,房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在婚前購買,情況就會稍微複雜一些。

如果房產證上是雙方的名字,那自然不用多說,屬於共同財產。

可是,要是房子只在一人名下,如果不能證明房子是在同居時購買的,就很容易扯皮。

因為《婚姻法》中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會“綜合購房背景、出資數額,尤其是公平角度來判定,沒有統一定論。”

簡而言之,因為過於複雜,判定結果沒有標準答案。

父母全額出資買房,最好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由於房價的攀升,當前階段下,父母出資購房,其實是最常見的一種情況。

但在這種情況下,房子的資金構成,會變的更加多樣化,實際情況也變得複雜起來。

1.雙方父母出資購房

在正常情況下,雙方父母出資購房的,不論婚前婚後,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公共財產,只是房產分割上有一些差異。

2.一方父母出資購房

在現實生活中,並不是所有婚姻都是“勢均力敵”的,在家庭條件懸殊較大的婚姻中,出資買房一方父母,在子女遇人不淑的情況下,可能會遭受一些財產損失。

綜上,我們可以打個總結:

劃定一套房子歸屬權最關鍵的指標,是出資情況,其次是產權證明。

要是整套房子的錢,都是你或者你的父母出的,並且房產證上只有你的名字,那麼,這套房子就是不可撼動的個人財產。

如果房款中有任意夫妻共有財產/雙方父母財產,或者房產證加上了對方的名字,情況都會不一樣。

所以,當你或你的家庭,想用付清全款的方式購買房產,並且想要擁有完整的財產權益,那麼購房行為儘量在婚前落實。

要是你沒有足夠的錢,也不必擔心,和另一半一起奮鬥,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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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寫誰的名字好?

這個得看你是以什麼身份去買,買給誰,如果你是已婚,夫妻雙方寫誰的名字都無所謂,都是共同財產!如果是買給父母,就寫父母的名字,以後你想買二套,可以按首套算房產利率這些!如果是買給兒女,買給誰就寫誰的,以免以後因為房產糾紛!

如果你是未婚,買給自己的,又是獨生子,也可以考慮寫父母的名字,以後自己買二套也方便!





粵港澳房產資訊


房產證署名的5種做法,不同方案法律後果不同。

第一、寫“準夫妻”二人的名字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但如果購房後“準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準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準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但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

第二、寫父母的名字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第三、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新的《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但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這樣。

第四、寫雙方父母和“準夫妻”的名字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準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如果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的,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第五、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房產證加名字流程及費用

新婚姻法出臺以後,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夫妻雙方甚至各方親屬都希望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其實,房產證加名字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還得經過一定的流程和手續。

一:加配偶名字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辦理流程及費用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辦理流程及費用: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 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 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 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二:加父母子女或無直系血緣關係的名字需要加子女或父母名字的,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辦理流程費用上也要按照二手房買賣進行,各地區根據情況會有所不同。

房產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準備好各類證本的複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房屋繼承過戶費用房屋所有權房產繼承權房屋共有權證房屋贈與稅費

以上僅是我的個人看法,不代表今日頭條平臺觀點,歡迎大家補充。如有侵權,告知可刪!


叄歲說房


買房寫誰的名字好?我看了前面各位的回答,感覺也回答得挺全面的了,我就補充一個實例。

現在是9月份,剛開學不久。8月中旬的時候,聽同事說她們小區有一住戶,小孩入不了學,要找媒體曝光。

事情是這樣的。該小區所屬地段有所比較好的小學,還有一所普通的小學,大部分家長為了進好一點的這一所小學,聽說凌晨就去排隊等候搶學位,然後大家都交了材料審核等待是否可以入學。

而過了十幾天吧,這一住戶被告知,她小孩無法就讀該學校,讓去讀其他小學。

但是這一住戶就很困惑,房子是在自己和小孩名下,不在老公名下,為什麼不能就讀,小孩就是這小區的業主之一?!

學校給出的答案,原因是她家房子不是獨立產權,該學校優先有獨立產權的住戶就學,已沒有名額。

在我們這裡什麼叫獨立產權住房?就是房產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在夫妻一方名下,有老人或者小孩名字,不算獨立產權。學校優先考慮的是獨立產權的住戶,然後才到其他條件的住戶。

所以,在寫誰的名字時,也應考慮一下小孩讀書的問題。當然,每個地方的政策不一樣,僅供參考。


甜而不膩唐


寫誰的名字不重要,和誰住在一起才重要。你若有真愛,就願意寫ta的名字,ta若也愛你,則無所謂寫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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