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史話25 美國憲法的誕生,政府權力來自人民

費城會議美國《憲法》誕生

經過了4個多月的熱烈討論,代表們感到有些疲勞。這時候已經是9月初,費城的夏天剛剛過去,大會也接近尾聲。大會最後指定5個人組成一個委員會, 把這4個月來討論的結果整理成文,也就是大家期待已久的《憲法》。這5個人中,包括以前提過的文藝青年詹姆斯·麥迪遜,還有紐約的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

美國史話25 美國憲法的誕生,政府權力來自人民

美國獨立宣言(1823年原件摹本)

今天美國人對《獨立宣言》和《憲法》感到特別自豪,因為它們不僅僅是一項世界性的政治獨創,也是優美的文學作品。其實《憲法》不長,就4500多個單詞,一本很薄的小冊子,您有機會可以讀一讀。喜歡隨身踹一本《憲法》,因為他們覺得保衛這個國家其實就是在捍衛憲法,有一種很深厚的感情在裡邊。

美國《憲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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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會議美國憲法誕生

制憲大會一共批准了23項條款,但寫作者以他們深厚的文學功底最終縮短為7條。那《憲法》裡都寫了些什麼內容呢?最前邊三條,規定了三權分立制度如何運作:國會、總統、聯邦司法,各佔一條。第四條解釋了一下在聯邦政府之下,原來各個州的權利和義務。第五條給了《憲法》本身一些靈活性,它規定如果要修改憲法,應當怎麼辦,具體程序是什麼。第六條很關鍵,它宣佈了憲法的地位高於一切其它法律。

也就是說,如果其他任何一條法律,不管是國會制定的,還是哪個州制定的,只要和憲法精神相牴觸,一律視為無效,叫作“違憲”。一條法律到底違不違反憲法,最終解釋權在聯邦最高法院,由大法官共同來裁決。這項職權叫司法審查(又稱司法複核),judicial review。憲法第七條,也是最後一條,是說必須至少得到9個州的批准,憲法才能生效。

除此之外,憲法還有一個序言。一開始的時候,序言本來是這樣寫的:“我們來自新罕布什爾州、馬薩諸塞州……”然後把各州的名字羅列一遍。但是編寫委員會認為這個寫法不好,因為畢竟羅德島州沒派代表來,我們不能讓它“被代表”是吧?於是,編者之一Morris想了一個辦法,把序言第一句改成了“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怎麼怎麼樣。英文是“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這看起來沒什麼,但是和之前的說法本質上不同了。之前的說法中,聯邦政府的權力來自各個州;新的說法中,聯邦政府權力直接來自人民。

權利法案保證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嗎?

1787年9月17日,代表們最後一次開會。很多人都覺得,4個月的努力沒有白費,終於大功告成了。可就在這個時候,馬薩諸塞州的一名代表突然站起來發言,他說:“如果不是太晚的話,我提議,將原來確定的每4萬人出一名眾議員,改為3萬人。”他這麼一說,很多人立即表示反對。

就在這個時候,整個夏天都沉默寡言的喬治華·盛頓站起來了,他說:“我支持這一變動,因為這樣能夠保證人民在政府裡有更大的聲音。”因為華盛頓的影響力,反對者不再吱聲,最後所有代表都同意把4萬人改成3萬人。一部立國之本的《憲法》千呼萬喚始出來,接下來的事情,就是交由各州的代表們簽字了。可是,很多基本上都是反聯邦主義者拒絕在憲法上簽字 。這些不簽字的人當中,包括George Mason,他的理由很直接,憲法沒有直接保證公民權利。這也不難理解,今天你隨便問一個美國人,說美國最大的特點是什麼?

絕大多數人會毫不猶豫地回答:自由。

但是,讀遍這7條憲法,自由 freedom這個字眼壓根兒沒出現過。怎麼回事呢?其實這是制憲會議上的一個漏洞,大家沒來得及討論人民該享有哪些權利。更關鍵的是,很多人認為,一些州已經有自己的權利法案了,不需要再製定一個聯邦範圍的類似法案。可是,這在邏輯上說不通。既然憲法宣稱We the People,既然聯邦政府的權力直接來自人民,既然聯邦高於州、憲法高於州的法律,那就說明只有州範圍的權利法案是不夠的。

美國史話25 美國憲法的誕生,政府權力來自人民

美國憲法原稿第四頁

其實像George Mason一樣,大多數拒絕簽字的人都擔心,如果不把公民權利寫入憲法,將後患無窮。他們的擔心後來證明很重要,在憲法拿到各個州去討論的時候,很多州都提出一個條件,就是必須在憲法中寫明公民享有哪些權利,才會簽署。說白了,就是你不用白紙黑字保障我的權利,我就不入夥兒!這問題折騰了很長時間。制定憲法花了4個月,但是等到有9個州簽署憲法一共花了10個月。不過,他們的堅持最終有了成效,促成了聯邦憲法前十條修正案的通過;這10條修正案放在一起,就是今天人們常說的權利法案。

美國《憲法》如何生效?

爭取權力法案的過程很坎坷。費城制憲大會一結束,各大報社都得到了憲法的副本,他們一字不差地發表出來,讓公眾自由討論。我們前邊說過,費城會議期間不對外開放,所有討論一律保密,激起了各種猜測。現在一下子把討論結果公之於眾,馬上掀起了軒然大波。支持者和反對者互不相讓,在各自的報紙上發表評論。支持的一方捷足先登,他們在紐約的報紙上發表聲明,其中包括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和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他倆都是最後那5人編寫委員會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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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麥迪遜

但是反對者也不示弱,他們利用自己的報紙,針鋒相對。當時費城有一家報社發表了一篇評論,文章說“公民們,你們生活在賓州簡直太幸運了,這裡有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千萬不要讓新憲法毀掉我們現在的政府,不要讓幾個人,幾個名聲顯赫的人,掌控你們的生活!”當然,支持者批評他們說,這樣恐嚇人民恐怕不好。不過,賓夕法尼亞州是第2個批准憲法的州,緊隨特拉華州之後。

接下來第三個是新澤西州,然後是佐治亞和康奈狄格。但是得有9個州批准,憲法才能生效,還差四個。馬薩諸塞州代表們投票表決,批准憲法得有個條件,就是要補充修正案,保證公民權利。過了兩個月,馬里蘭州代表投票批准了新憲法,但是附加了一封抗議信。信中說,如果現版的政府規劃不修正的話,人民的自由和幸福就會受到威脅。第8個批准憲法的州是南卡羅萊納,這時已經是1788年5月底,距離憲法成文已經過去8個多月。第9個州很關鍵,因為它將起到決定作用。

當時,弗吉尼亞州是13個州里最大的,人口占了美國總人口的1/5,所以人們都把目光投向了弗吉尼亞。弗吉尼亞兩派人都很多,他們激烈辯論了三個星期;到6月底的時候,才最終達成一致,批准了憲法。

但是,和馬薩諸塞州一樣,弗吉尼亞也把加入保證人民權利的修正案作為條件。現在雖然已經有9個州批准了憲法,理論上憲法可以生效了,但畢竟民主不意味著多數對少數的暴政,必須要讓其他還沒有想好的州能夠接受。

這顯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接下來都發生了什麼,權利法案具體又是怎樣出爐的呢?請看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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