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縣私營商業行業和商號

第二章 私營商業第一節 行業與商號  

明代, 縣城、趙王、澇店、大王、秦渡、祖庵等集鎮店鋪林立, 洪武元年(1368)縣城東街開設的謝家店藥材鋪至1956年公私合營, 延續近600年。清乾隆 年間, 秦嶺山區出產的木材、生漆等山貨, 經澇河水運銷至咸陽等地。其時秦渡鎮為長(安)、戶(縣)兩縣山貨、土特產的集散地, 逢集日商賈雲集, 有來自山西、河南等地的客商。清末至民國初年, 晉商落腳戶縣, 並建有山西會館(今縣城北街小學地址)。民國初年, 全縣私營商業有鬥(粟)、屠宰、顏料、裁剪、估衣、鐵瓷、繩麻、清油、染坊、黃酒、席、鞭杖、大豬、布、棉花、食店、編織、牛肉、羊肉、油渣、山貨、木炭、木料等23行。其中縣城21行, 秦鎮18行, 大王鎮 10行。民國三十一年(1942), 全縣私營商業京貨、雜貨、鐵瓷、鹽、藥材、鬥(粟)、染坊、木匠、鐵匠、銀匠、絲坊、肉架子、熟食、裁縫、麻竹、黃酒、理髮、彈花櫃、燒酒坊、棉花、山貨等22行, 543戶, 其中縣城有19行, 231戶; 秦渡 鎮22行, 189戶; 大王鎮18行, 82戶; 趙王鎮9行, 20戶; 龐光鎮7行, 16戶; 澇店5行,5戶。  

清光緒年間, 縣城西關、秦渡鎮、大王鎮著名商號有積盛元、沂順永、世昌盛、長元公等。民國時期, 縣城及各大集鎮商號常有歇業倒閉的, 又有新開張的,總趨勢有增無減。至民國三十一年(1942)全縣有商鋪(店)552家, 至1949年減至 46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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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縣私營商業行業和商號


明清至民國時期, 戶縣私營商業經營方式:一是自本自利, 僱一兩名夥計; 二是數 人合夥經營;三是一人出資, 聘請一人負責經營。以第三種方式居多。出資的稱東家,或財東, 領東家資金經營的稱掌櫃(經理)。掌櫃之下設二掌櫃(副經理), 再設把式一至數人, 以下有相公(學徒)。把式、相公統稱夥計。  

掌櫃領取東家資金, 請中證人, 建立萬金賬, 載明資金數額。破賬年限, 雙方分配比例以及相互遵守的規約。一般破賬為三年或兩年一次, 結算時除去把式、相公工錢(當時叫身俸), 所得純利東家拿六成或五成, 掌櫃、二掌櫃、賬桌先生(會計)共分四成或五成。把式、相公無固定工錢。每年農曆正月初五至初十, 各商號開始說話(即商號全體會議), 按照盈虧情況和各人表現, 由掌櫃宣佈各人工錢, 並確定夥計當年的去留。民國十八年(1929), 縣北街南巷張嶽震當相公, 頭年只掙3塊銀圓, 第三年已能幫賬(協助賬桌先生算賬), 一年掙10塊銀圓。相公每天要擔水、做飯、掃地, 給掌櫃暖被窩、倒尿盆、端飯、倒茶、擦煙盤、點水煙, 從早忙到深夜, 稍有不周, 即遭斥 責甚至打寫。  

私營商號重視信譽, 講求貨真價實, 童叟無欺。經營手段靈活多樣, 對有信譽的顧主賒賬, 待夏忙、秋忙後或年終結算清賬。  

民國末年, 亦有商家囤積居奇, 哄抬物價、摻雜使假、牟取暴利的, 還有以砸糧砸 款(指政府催糧款甚急, 先由商戶墊付, 後由村堡官人高利催還給商戶)高利盤剝的。更有商號向小本買賣放“印子錢”或高利貸(亦稱“驢打滾”:貸款100元, 月息25元, 到期還不上來, 利又作本, 利生利)的。(2013版《戶縣誌》第329到24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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