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涉嫌詐騙案開庭並宣判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涉嫌詐騙案開庭並宣判

3月10日,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涉嫌詐騙案開庭審理。翁牛特旗法院對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採納了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王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簡要案情:2020年2月,王某某在網上玩“詐金花”時認識曹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得知曹某某要購買口罩後,王某某以倒賣口罩為由,通過收取定金的方式,騙取曹某某人民幣2萬元。2月25日,王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退還被害人損失3萬元。同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立案偵查,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及時提前介入偵查。3月5日,公安機關對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同日,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訴,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某涉嫌詐騙案開庭並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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