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突然出車禍死了,因為父母、兄弟都還在世,沒有遺囑,死後房子被他的父母來爭分?像這種情況怎麼避免,生前提前立遺囑嗎?

蝶戀花128334036


這種情況下,沒有遺囑,只能按法定繼承來辦理。

首先,明確一點,繼承房產,沒有死者弟弟什麼事,他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不能參與到此次繼承中來。

其次,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他們的繼承權利是平等的,不分前後。

第三,因為房屋是夫妻共有,所以,我們通常就認為夫妻各占房屋的50%產權,即,房屋的50%才是遺產,能夠用來繼承分配,另外50%不是遺產,而是仍然在世的妻子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四,作為遺產的50%由死者的妻子、父母和女兒平分,每個人得到50%的四分之一。

以上是法定繼承的基本方式。但是,凡事都有例外,這裡面可以為妻子和女兒爭取的是:

一、如果女兒尚小,可以要求多分,以便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如果公公婆婆有退休金,或者有其他房產,那麼,可以請求他們放棄繼承,房屋有母女二人繼承。通常,老人還是心疼自己的孫輩的,一般不會太爭奪。畢竟他們放棄的也就是房產50%的50%,即,25%的全部產權。

三、中國人沒有生前立遺囑的習慣,碰到這樣的情形的確不好解決,也只能用情誼去化解矛盾。遺囑的格式在網上都可以搜索到,只要具備法定的基本條件,都是合法有效的。公證遺囑並不是遺囑有效的必要形式,只不過如果遺囑得到公證,其效力可以對抗第三方,在實踐中還是比較好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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