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讀書的人,你讀到最好的書是什麼?

北城鵝毛大雪


我讀過最好的小說是《了不起的蓋茨比》。

第一次讀這本書時我根本沒看懂,後來對照著看了一遍電影才慢慢明白。

我的一個朋友在堅持看完《了不起的蓋茨比》後對我說:“這不過是兩個男人搶一個女人而已,不知道為什麼每個人都說他很好。”聽到這話,我想和他解釋,可他卻打斷了我,說他要去陪女朋友了,於是我找到另一個人,想和他談談,結果他說這不過是比爾蓋茨的個人傳記罷了,沒什麼營養。

我忽然想起了村上春樹的小說《挪威的森林》中的主角,我明白了他為什麼要以別人看過多少次《了不起的蓋茨比》來決定是否值得交這個朋友。

那些看懂的人都說了不起的蓋茨比講的是美國夢。是,確實是美國夢。一個破碎的夢。

菲茨傑拉德筆下的蓋茨比心懷夢想,為了黛西他隱忍、奮鬥,最後眼看就要成功的他卻因為自己的失控而毀了的一切。如果蓋茨比在和湯姆的那次爭執中忍住怒氣,我覺得他就不會輸的那麼慘。不會輸的那麼慘。

我在《了不起的蓋茨比》中讀到的是一個窮苦人家的孩子不甘心現狀而立志改變這一切,他遇到改變自己人生的人,遇到自己喜歡的姑娘,所有事情都這麼完美。但僅僅是因為蓋茨比出身不好就被現實拋棄,他骨子裡是滿是自卑,所以他註定贏不了。

我清楚的記得在書中和電影中都有一個場景,是尼克和蓋茨比的對話。

蓋茨比家的派對結束後,尼克對蓋茨比說:“你改變不了過去。”

“哪兒的話!當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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