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男子“談戀愛”騙財 獲刑五年半

尚一網訊(記者 譚明 通訊員 李波 李思緣)日前,武陵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一名90後男子多次以戀愛為由,欺騙妙齡女子感情和錢財。

男子楊某1991年出生,武陵區人,2014年與我市一女子結婚育有一子,2019年5月離婚。當月,他在網上玩遊戲結識了女子H,楊某向H謊稱,自己未婚且家中經營著混凝土場,自己在西南某地經營民宿,家中有別墅、高檔汽車等,騙取了H的信任。楊某辦理離婚登記的第4天,便與H建立了戀愛關係並同居。楊某事後交代,這一切都是自己編造的,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想追求H,如果道出實情,H會看不上自己。

而事實上並非如此。原來,早在2016年3月,楊某在西南某省結識了另外一名受害人D,以同樣的理由騙取了D的信任,後來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開始同居;同時,在2018年9月,他還是以同樣的理由,在西南另外一省結識了受害人K,騙取K的信任。

在與這3個女子的交往過程中,楊某多次以給員工發工資、需要材料費、搞工程送禮、請領導吃飯、住院等理由騙取錢財。騙取K總計4.7萬餘元,騙取D總計14.2萬餘元,騙取H總計4.6萬餘元。其中,在欺騙H時,楊某與H建立戀愛關係不到一個月時間,4萬餘元積蓄全部被楊某騙走。直到在和閨蜜閒聊時,H才在閨蜜的建議下報警。

2019年7月14日,楊某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警方調查發現,楊某對3名女子所述均非事實。在2018年6月,楊某曾因盜竊罪,被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案發時無業。2019年11月1日,武陵區人民檢察院指控楊某犯詐騙罪向武陵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武陵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了詐騙罪。據此,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D損失14.2萬餘元、K損失4.7萬餘元、H損失4.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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