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答疑:農民能不能在自家耕地上建房?如果蓋了該怎麼辦?

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給城市帶來了越來越多的高樓大廈,就連農村的瓦房也被人們口中所說的“小洋樓”取而代之,甚至有一些城裡人為了有一處“世外桃源”的居室就到農村去買一處空地,來建造屬於自己的“小洋房”。但是在這裡,律師要告訴大家的是,隨意的在耕地上建房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不僅要對該建築進行拆除,當事人還會被處罰款,嚴重的還會面臨牢獄之災。

對於在耕地上建房,很多人會問這樣的問題:在耕地上建房是違法行為嗎?如果屬於違法建築就必須要拆除嗎?怎樣在耕地上建房才算是合法呢?

律師答疑:農民能不能在自家耕地上建房?如果蓋了該怎麼辦?

耕地上建房違法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第三十六條可知,國家不允許佔用耕地建墳、建窯或者未經過相關單位的批准就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建房、採石、挖砂、取土等。所以,不管是城裡人買你家的耕地進行建造房屋,還是你在自己家的耕地上建造房屋,都是屬於違法行為,建造的房屋也都是屬於違法建築。

很多人會覺得,國家分給我的土地就是屬於我的,我就可以依照自己的的意願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如果去了城市,家裡的土地反正閒著也是閒著,還可以用來建造房屋。但是事實上並不像大家想的那麼簡單,因為我國實行的是耕地保護政策,如果大家都在耕地上建房,那麼就意味著我國的耕地總數越來越少減少,耕地總數越來越少種植的糧食也就會減少,維持人們生存的口糧也就會變少。因此就規定,不能隨意佔用耕地。除此之外,《土地管理法》還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蕪耕地,非農業建設經過批准後佔用農用耕地的,如果兩年沒有使用,就會被收回用於耕種。還有就是,對於耕地,農民只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所屬權是歸農村集體組織所以。

律師答疑:農民能不能在自家耕地上建房?如果蓋了該怎麼辦?

已建房屋如何處置?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村民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批准或者採取一些不正當的手段騙取批准,然後非法佔用土地進行建造房屋,出現這種違法行為應該由縣級以上行政機關的有關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並且在規定的期限內將非法佔用土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也就是說,只要你建造的房屋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批准,那麼你就屬於非法佔用土地和違法建房,這樣的房屋是應當被拆除的。

《土地管理法》還規定了佔用耕地建墳、建窯或者未經過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造房屋的,應該由縣級以上行政機關的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會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所以,對於在耕地上建造房屋這件事,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被相關單位發現了,那麼該耕地上的建築物就會被拆除,該片土地的使用權也會被回收。

律師答疑:農民能不能在自家耕地上建房?如果蓋了該怎麼辦?

耕地上一定不能建房嗎?

在耕地上建造房屋是屬於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一種方式。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要將農用地轉為宅基地必須要履行以下程序:首先應要向村委會申請,然後由村委會上報到鄉鎮,再由鄉鎮上報到縣市,最後由縣或者市的相關行政機關批准。如果該申請是關於建設用的審批,在取得規劃部門的許可證後,會由國土部門辦理用地手續。但是如果該申請是關於農用地的轉用就還需要上報到省國土廳。對於擴建和新建這兩種情況還要上報到縣(市)的規劃部門,然後再上報到縣國土部門進行審核。

總而言之,就算是在自己的耕地上建造房屋,也是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和用地審批的,還要先由國土部門申報農用地轉用,受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控制。對於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沒有經過批准就佔用耕地進行建房的這種行為,就是屬於違法佔地。

國土部門可以拆除該建築並罰款。如果非法佔用農地的面積達到了刑法標準(耕地10畝,基本農田5畝)的,會以非法佔用耕地罪移送司法。村民如果想要合法的將農用的轉用為建設用地,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有關當事人必須到國土部門辦理相關的農用地轉用的審批手續。同時,如果要修建房屋還必須要到當地的城建規劃部門申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許可證,等所有審批都通過之後,才可以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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