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曾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 老上海花業公所和售花公所

上海市中心區的人民路小北門有一段上海古城牆遺址,這也是上海僅剩的古城牆遺址,城牆上有“大境關帝廟”,二者於1959年公佈為上海市文物保護單位。1992年由上海市文管會大修,並於1995年10月對外開放。曾有人在三山會館相鄰的“三山裡”拆遷工地上發現一塊很大的石質砝碼,形似桿秤上使用的方錐形秤砣,但很大。工作人員借附近的一家國糧店的地磅秤稱了一下,實重約六十一市斤。砝碼的一面鐫陰文“上海花業公所北市”,另一面鐫“司馬秤五十棲”,許多人想知道,這上面的字是什麼意思,要多大的秤才能配這隻大秤砣,它又是派什麼用場的。

今天,中國的沿海城市或地區往往是經濟發達地區,而在農耕時代,大海不僅對種田人來講派不上什麼用場,而且沿海多風災、水災,土地貧瘠,不宜種植,沿海地區大多是“窮地方”,還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古代上海也是如此。

上海曾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 老上海花業公所和售花公所

棉花原產熱帶、亞熱帶地區,中國的海南島和廣東、福建有少量種植,它是一年生或多年生木本植物,有的品種可高達五六米,花結果後再開裂,就是植物纖維棉花,所以,中國古人講的“木棉”就是今日的棉花。中國的北方沒有棉花,用棉花織的布很珍貴,古人用來抄寫經文,其作用與“貝葉”相同,於是被叫做“吉貝”。

上海地區近海,以沙土、鹽鹼地為多,不適宜耕種,但是,有福建、廣東的船商不定期地來上海,把棉花種子帶進上海,人們試著種棉花,想不到上海的土質頗適宜種棉花。但棉花的後期加工很複雜,先要將籽棉脫籽,成為原棉,然後將棉花彈松,再紡紗織布,上海人不懂棉花整理的技巧,又沒有合適的工具,所以棉花種植難以推廣。

上海曾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 老上海花業公所和售花公所

元朝初年,有一位叫黃道婆的人從海南漂洋到了上海烏泥涇,她帶來了紡織工具和技巧,還對紡織工具進行改進,教人們織出各種各樣的布,於是,棉花就成了上海主要的經濟作物,家庭手工紡織也成了家庭的副業或主業,織出來的布遠銷各地,使上海百姓擺脫貧困,走上小康。當然“上海之布,衣被天下”,黃道婆對上海作出的貢獻可謂大矣。 一直到近代以前,上海是江南棉花的種植區,上海的棉花產量很高,而家庭手工紡織的能力有限。於是商家把多餘的棉花販銷到上海周邊地區,使周邊地區的農家可以在家庭織布,既可以“自給自足,豐衣足食”,也可以使空閒的家庭婦女利用織布增加收入。

上海曾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 老上海花業公所和售花公所

上海的棉花銷量極大,利潤較高,於是農家放棄種糧,改種棉花,上海的糧食種植面積減少,糧食就得依賴蘇州、常熟地區,作者擔心,一旦運輸中斷,上海人真的要餓肚皮了。一直到20世紀70年代,上海市東部的上海、南匯、川沙、寶山等縣還大多種植棉花,西部的青浦、松江、嘉定等縣以種植水稻為主。棉花是上海主要的經濟作物,其收成好壞直接關係到農家的收入,於是在滬方言中,凡獨稱“花”就是指棉花。

在滬業農者,罕見種稻。自散種以及成布,男耕女織,其辛勤倍於禾稼,而利亦贏。鄉人稱木棉,統稱為“花”。 確實如此,上海人把種棉花叫做“種花”,採摘棉花叫做“捉花”,曬棉花叫做“曬花”,棉花初結的鈴叫做“花鈴”,棉花稈叫做“花萁”等,滬諺有“花好稻好”喻“樣樣都好”。上海農家種植的農作物主要就是棉花和水稻,如棉花和水稻的收成都很好,那當然是“花好稻好,樣樣都好”了。 花了這麼多的筆墨去解釋“花”,無非就是想說明,上海的“花業公所”就是棉花業公所,而不是“flower業公所”。

上海曾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 老上海花業公所和售花公所

“小武當”是一座道觀,址在今董家渡路。“聖賢橋”是跨薛家浜的橋,在今董家渡路與南區街相交處。“梅家弄”今日還在,是一條連通董家渡路與南區街的小路。這個花業公所吉雲堂的建築大約在20世紀20年代拆了,後來的董家渡路梅家弄11弄叫做“吉雲裡”,就是沿用了“吉雲堂”的名稱。我已很久未到那裡,不知這個“吉雲裡”是否還在。 這裡再介紹一下上海的“北市”的概念。在古代漢語中,“市”多用於市場、貨賣,上海也無所謂“南市”和“北市”。

近代以後,1843年上海開埠,1845年英租界率先在上海縣城的北郊建立,1848年和1849年,美租界和法租界也相繼在北郊建立,於是就出現了以老城廂為主的“南市”和以租界為主的“北市”。老城廂的貿易以傳統的國內貿易為主,而租界的貿易則以進出口貿易為主,於是,在上海,“北市”就是以對外貿易為主的租界市場。前引王韜《瀛壖雜誌》中提到:“滬人生計在木棉,販輸遠及數省,今則且至泰西各國矣。”

上海曾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 老上海花業公所和售花公所

在上海開埠前,上海的棉花市場主要是內銷市場,而1843年上海開埠後,上海產的棉花大量被銷往國外,併成為出口商品之大宗,於是,上海的棉花業分為“南市”和“北市”。採摘的棉花中有籽,這種棉花叫做“籽棉”、“子棉”,去了籽的棉花在行內稱之“原棉”,在上海則稱之“花衣”。商業貿易中通常是“原棉”或“花衣”,今天,上海小南門外近黃浦江的地方有一條叫“花衣街”的小路,它就是以原來這裡的花衣倉庫和市場而得名的。

當棉花成為出口商品後,銷量很大,價格也有所上升,於是,不僅上海棉花的種植面積不斷增加,上海周邊的南通、崇明、海門等地也大量推廣種植棉花。作為商品,棉花的檢驗指標主要為三類,即纖維的質量、含水率和乾淨度,商人的品行良莠不齊,不法商人為增加棉花的重量,往往將未曬乾的棉花打包進入市場,甚至有意在棉花中摻水。於是,必須在棉花業中建立同業公所,規範商業行為,統一棉花標準,打擊不法行為。於是,海門、南通、崇明的棉花商人也於光緒十七年(1891年)在上海法租界聯合成立“售花公所”,因公所所在地在“北市”,並以外貿為主,故又稱“花業公所北市”。

上海曾是政府發配犯人的“天涯海角” 老上海花業公所和售花公所

近代以後的約五六十年間,上海生產或南通、崇明、海門進入上海市場的棉花大多以出口為主。雖然,早在秦始皇時代就提出統一度量衡,但實際上中國的衡制長期處於混亂狀態中,各地有自己的衡制,不同行業也有自己的衡制,為商業貿易設置了重重障礙。近代以後,中國對外貿易的總量不斷上升,又出現了外國的度量衡制,必須建立一種新的,專門的度量衡制,才能保證貿易正常、順利地開展、進行。

日商的“內外棉”的英文名為Home&Foreign Cotton Trading Co.1887年創辦於日本大阪。日本的棉花種植量很少,早期,“內外棉”就大量從上海收購原棉,運到日本後生產成紡織品,再部分銷往中國。中日甲午戰爭後,1895年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條約規定:“日本居民得在中國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製造,又得將各項機器任便裝運進口,只交所訂進口稅”。實際上就是承認日本人可以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建廠,將生產的商品銷往各地。根據“最惠國條件”原則,任何與中國簽約的外國也同時獲得這一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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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生效後,許多外商立即在上海投資建廠,其中又以紡織廠居多,僅“內外棉”就在中國擁有紡織廠十八家之多,並主要集中在上海。紡織廠的原料就是棉花,從此,上海的棉花不再出口,而是就地消耗。原有的產量不敷使用,中國的許多地方開始推廣種植棉花,上海仍是中國最大的原棉市場,不過,傳統的花業公所、售花公所難以適應龐大的市場。1914年,上海出現了上海證券物品交易所。1921年,上海華商紗布交易所開業,棉花成為“期貨”,仍是交易之大宗,原來的花業公所、售花公所結束了歷史使命,部分商人轉入交易所而成為經紀人或乾脆建立經紀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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