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生活的意義是什麼?

文 / 阿德勒

阿德勒:生活的意義是什麼?


人類生活在意義的國度裡。我們並非體驗純粹的環境,我們總是體驗環境對人們的重要意義。即便在這些環境中,我們的經驗也受目的限制。“樹木”是指與人類有關聯的樹木,“石頭”是指作為人類生活因素之一的石頭。如果一個人試圖逃避意義,只將自己沉溺於環境裡,那麼他將非常不幸。他將自己和別人孤立開來,他的行為對自己或者任何人都沒有用。簡而言之,這些行為會毫無意義。但是,沒有人能脫離開意義。我們總是通過自身賦予現實的意義來體驗現實。我們所體驗的不是現實本身,而是經過解釋的現實。因此,推斷起來便很自然,這種意義或多或少未經修飾、不完整,甚至永遠不正確。意義的國度就是錯誤的天地。


如果我們詢問一個人:“生活的意義是什麼?”他也許回答不出來。絕大多數人通常不是用這個問題困擾自己,就是設法老生常談似的回答。誠然,這個問題和人類的歷史一樣悠久。在我們這個時代,年輕人——和年長者一樣——常常會突然發問:“但是,生活所為何求?生活所為何事?”然而,我們可以說,他們只在遭受挫敗時才會發問。只要一切順利,且沒有困難阻礙他們,這種問題就永遠不會訴諸言辭。每個人在行動中都會不可避免地提出這個問題,並做出回答。如果我們充耳不聞他的言語,而觀察他的行動,那麼我們會發現他有自己獨特的“生活的意義”。他所有的姿勢、態度、行為、表達、習性、抱負、習慣以及性格特質都與這個意義有關。他表現得好像自己可以依賴對某種生活的解釋。在其所有行動中有一種對世界和自己的模糊期望,一種“我就是這樣,世界即是那樣”的結論,一種賦予自己和生活的意義。


世界上有多少人,就有多少種賦予生活的意義。正如我們已指出的,也許每一種意義或多或少都包含了一個錯誤。沒有人擁有絕對正確的生活意義。我們可以這樣說,從根本上而言任何有用的意義都不能認為是絕對錯誤的。所有的意義都是這兩極間的變體。然而在這些變體中,我們能區分出一些回答得更美好,一些回答得更糟糕,一些錯誤較小,一些錯誤較大。我們可以發現,共同享有的更好的意義是什麼,缺失的錯誤的意義是什麼。這樣,我們便能獲得一種科學的“生活的意義”,一種真正意義的共同尺度,一種能使我們面對與人類有關的現實的意義。再次重申,我們必須記住,“正確”指的是對人類正確,對人類的目的和目標正確。除此之外,別無真理。如果存在另一種真理,那麼與我們也絕不相關;我們不會了解它,它也不會有任何意義。


每個人都有三種主要的聯結,他必須考慮這三種聯結。這三種聯結構成了他的現實。他面對的所有問題都在這些聯結的方向上。他之所以必須一直回答這些問題,是因為這些問題總是困擾著他。問題的答案會告訴我們,他對生活意義的獨特設想。第一種聯結是我們生活在這個貧瘠的行星、地球以及其他地方的外殼上。我們必須在種種限制下,利用居住地提供的種種可能性來成長。為了能夠在地球上延續生命,保證人類的繁衍,我們必須同等程度地發展身體和心理。這是激勵每個人尋求答案的問題,沒有哪個人可以逃避。不管我們做什麼,我們的行動都是我們自身對人類生活情境的回答。它們透露了,哪些行為是我們認為必需、適合、可能以及值得的。每個答案都必須受到這個事實的限制,即我們都屬於人類以及人類都是居住在這個地球上的物種。


現在,如果考慮到人類身體的脆弱性以及居住地的不安全性,我們就可以明白,為了我們自己的生活和全人類的幸福,我們必須竭盡全力去確定我們的答案,我們要使這些答案具有遠見且前後一致。正如面對一道數學難題時,我們必須努力尋找答案一樣。我們不能恣意而為或者靠猜測工作,而必須使用為我所用的各種方法,不停地工作。我們雖然找不到絕對完美的答案,找不到一勞永逸的答案,卻必須竭盡全力找到合適的答案。我們必須努力尋找更好的答案,這個答案必須直接適用於我們與這個貧瘠的行星、地球的外殼發生著關聯這個事實,以及我們居住的環境帶來的所有有利和不利上。


在此我們討論第二種聯結。我們不是人類的唯一成員,周圍還有許多其他成員。我們生活著,與他們發生關聯。個體的缺點和種種限制使得他不可能獨立完成自己的目標。如果他獨自生活,自己想方設法處理問題,那麼他只會自取滅亡。他無法繼續自己的生活,也不能延續人類的生活。他總要與別人發生關聯。他之所以被關聯著,是由於他自身的弱點、不足以及侷限。他對自己的幸福以及對人類的幸福所採取的最重要步驟就是發生關聯。因此,生活問題的每個答案都必須考慮到這種聯結。它必須解釋“我們生活在關聯之中,如果孤立無援,就會滅亡”這個事實。假如我們要生存下去,那麼我們的情感就必須要和這個最大的問題、目的和目標相互協調,即在我們居住的這個行星上,與我們的同伴合作,繼續我們的生活以及人類的生活。


我們還受到第三種聯結的束縛。人類生活在兩性之中。個人生活和共同生活的保持都必須考慮這一事實。愛情和婚姻問題隸屬於這個聯結。任何男女都不能避而不答。一個人面對此問題的所作所為就是他的答案。人們用許多不同的方式嘗試解決這個問題,他們的行為總是表明了他們設想的唯一解決方式。因此,這三種聯結便構成了三大問題。如何尋找一種職業,以使我們在地球自然設置的種種限制下得以生存;如何在我們的同伴中找到一個位置,以便我們可以展開合作並分享合作的好處;如何使自己適應“我們生活在兩性之中,以及人類的延續和發展取決於我們的愛情和生活”這個事實。


個體心理學發現,生活中的所有問題都歸結為這三個主要問題:職業、社會和性。每個人對這三個問題的反應,都準確可靠地表明瞭自己對生活意義的深層感受。試想一下,比如我們認為一個人的愛情和生活不完美,工作不努力,沒有什麼朋友,發覺和朋友相處很痛苦。我們可從其生活的種種限制和侷限中得出結論:他覺得活著是件困難而且危險的事,機會寥寥,挫折連連。他活動的狹窄區域可被理解為一種判斷:“生活意味著保護自己免受傷害,困守自己,避免接觸。”再設想下,另一方面,假如我們認為一個人的愛情和生活甜蜜,他的工作成績喜人,朋友很多,交友甚廣,成就頗豐。那麼就他而言,我們可以斷言,他會覺得生活是項創造性的任務,充滿機遇,沒有不能克服的障礙。他處理生活中所有問題時產生的勇氣可被理解為一種判斷:“生活意味著對同伴感興趣,成為整體的一部分,對整個人類的幸福作出自己的貢獻。”


我們在此找到了所有錯誤的“生活意義”和正確的“生活意義”的共同尺度。所有失敗者——神經症患者、精神病患者、罪犯、酗酒者、問題兒童、自殺者、墮落者以及妓女——之所以都是失敗者,是因為他們缺乏同伴感和社會興趣。他們在處理職業、友誼和性等問題時都缺少通過合作加以解決的自信,他們賦予生活的意義是一種個人的意義:沒有哪個人可以從實現自己的目標中獲益,他們的興趣也只停留在自己身上。他們成功的目標對自己而言,只是一種虛構的個人優越感目標,他們的勝利只對自己有意義。當殺人犯手握一瓶毒藥時,他已承認了一種權力感。但很明顯,他們只對自己證實了他們的重要性。(思廬哲學編輯)對其他人而言,擁有一瓶毒藥似乎並不能給予他們優越感的價值。事實上,個人的意義根本毫無意義。意義只在交流中才有存在的可能:只對某個人有所指的字實在是沒有意義的。我們的目標和行動一樣,唯一的意義就是對別人的意義。每個人都努力尋求意義。如果人們不能明白,他們的全部意義就在於對別人的生活有所奉獻,那麼他們會一直犯錯。


曾有一則軼事,講述了一個小型宗教派別的領導者。一天,她將追隨者召集在一起,告訴他們世界末日將在下週三來臨。她的追隨者非常震驚,變賣了財產,放棄了世俗的雜念,緊張地等待所預言的災難的到來。星期三過去了,沒有發生任何異常。星期四他們聚集在一起,討個說法。“知道我們如臨深淵嗎?”他們說,“我們放棄了所有的保障。我們告訴遇到的每個人,世界末日將在星期三到來。他們嘲笑我們時,我們沒有沮喪,而是重申,我們從絕對權威那兒得知這個消息。星期三已經過去了,世界仍舊如此。”“但是,”這位“先知”卻說,“我的星期三並不是你的星期三。”她就這樣憑藉個人的意義,保護自己免受挑戰。這種個人的意義絕對經受不起考驗。


所有真正的“生活意義”的標誌是,它們具有共同的意義——它們是別人可以分享的意義,也是別人認為有效的意義。生活問題的良好解決常常會為別人掃清障礙,因為我們將在其中看清成功路上遇到的共同問題。即使天才也只被定義為擁有至高無上的效用。只有當一個人的生活被別人認為對他們有意義時,我們才稱他為天才。這種生活所表達的意義是:“生活意味著對整體有所奉獻。”在此,我們不談職業動機。我們對職業充耳不聞,只尋找成就。成功處理生活問題的人表現得就像他立即並且完全認識到,生活的意義就是對別人產生興趣以及與他合作。他所做的每件事似乎都會受到同伴興趣的引導。他遇到困難,就力圖以和人類幸福一致的方式來克服困難。


也許對很多人而言,這是一種新觀點。他們可能會懷疑我們所賦予生活的意義是否就是奉獻、對別人產生興趣以及合作。他們也許會問:“但是對於個人,該怎麼辦呢?假如他一直為別人著想,為別人的興趣奉獻自己,那麼他自己豈不是會感到痛苦?”至少對一些人而言,(思廬哲學編輯)假如他們要適當地發展,他們該為自己想想,這沒有必要嗎?我們之中難道沒有人首先應該學會保護我們自己的興趣或者增強我們的人格?我認為,這種觀念是個巨大的錯誤,它提出的問題是個虛假的問題。假如一個人在他賦予生活的意義中希望有所奉獻,假如他的情感都指向了這個目標,那麼他自然會把自己變成奉獻的最佳形象。他會為自己的目標調整自己,他會在社會情感方面訓練自己,也會從實踐中獲得技能。設定了目標後,訓練就緊隨其後。慢慢地,他開始武裝自己以解決生活中的三大問題,培養自己的能力。讓我們舉愛情和婚姻為例。假如我們對伴侶感興趣,假如我們輕鬆地工作並且豐富了伴侶的生活,那麼我們當然會以己所能做到最好的自己。假如我們認為沒有任何奉獻的目標,就憑空發展人格,那麼我們只會使自己盛氣凌人並且鬱鬱寡歡。


我們還可以從另一條線索中斷定,奉獻是真正的生活意義。假如我們環顧從祖先那得到的遺產,那麼我們會看到什麼呢?如今所存留的僅是我們對人類生活做出的奉獻。我們看看開墾的土地,我們看看馬路和建築物。在傳統上、在哲學中、在科學和藝術裡,以及在應對人類環境的種種技術中,我們看看他們生活經驗交流的結果。這些結果都是對人類幸福有所貢獻的人所留下的。其他人又會如何呢?那些從不合作的人、那些賦予生活不同意義的人、那些只問“我能從生活中得到什麼”的人又如何呢?他們身後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他們不僅已經死亡,而且即使活著,整個人生也碌碌無為。就彷彿地球對他們說:“我們不需要你,你不適合生活,你的目標和努力、你所持有的價值觀、你的思想和靈魂沒有任何未來。滾蛋吧!不需要你,滅亡吧,消失吧!”對那些賦予生活任何其他意義而不是合作的人而言,最後的判斷是:“你沒有用,沒有人需要你,滾吧!”在當今的文化裡,我們當然會發現有許多不盡如人意之處。我們發現了不足,我們就必須加以改變,但是這種改變必須始終進一步增加人類的幸福。


總是存在這樣的人,他們明白這個事實:知道生活的意義就是對整個人類感興趣,盡力發展社會興趣和關愛。在所有的宗教裡,我們都發現了這種懸壺濟世的關懷。在所有大型的運動中,人們都一直努力增加社會興趣。宗教便是這樣最偉大的努力之一。然而,人們常常誤解宗教,除非更直接地致力於這項共同任務,否則在現已做到的之外,我們便很難看到它們如何做更多的事情。個體心理學以科學的方式獲得了同樣的結論,並提出了一種科學技術。我認為它還可再前進一步。也許隨著人們對同伴和人類幸福的興趣的增加,科學將比其他活動,比如政治或者宗教,更加接近目標。我們從不同的角度處理問題,但是目標卻一樣——增加對別人的興趣。


因為賦予生活的意義就像我們職業的守護神或者追隨的魔鬼一樣,所以我們就應該瞭解這些意義如何形成,它們與其他如何不同,如果包含了重大錯誤又如何糾正,很明顯這是極其重要的。這就是心理學的領域,與物理學或者生物學有所區別——它運用對意義的理解和影響人們行為和財富的方式來增加人類的幸福。從出生那天起,我們便能看到這種生活意義背後的模糊探索。甚至連一個嬰兒都在努力評估自己的能量以及在周圍環境中的分量。到第五年年末,兒童已形成一種整體的、固定的行為模式,形成自我處理問題和任務的風格,並且已經固定了他對這個世界和自我有何期待的最深刻且最持久的概念。從現在開始,兒童通過一種穩定的統覺圖式看待世界:經驗在他們獲得之前得到解釋,這種解釋與最初生活賦予的意義一致。即便這種意義錯得非常嚴重,即便解決問題和任務的方法帶給我們持續的不幸和苦惱,他們也不會輕易被放棄。只有重新考慮造成錯誤解釋的情境,認識錯誤之所在,並修正統覺圖式,生活意義中的錯誤才能得到糾正。也許在極少數情境下,個體可能被迫通過錯誤方法的結果來糾正他賦予生活的意義,並獨自成功地實現改變。然而,如果沒有社會壓力,如果他不發覺,假如他沿襲舊有的方法,他就命懸一線,那麼他絕不會這樣做。這種方法要得到最佳修正,大部分情況下要藉助受過訓練而理解這些意義的人的協助,這些人參與發現最初的錯誤,並幫助提出更恰當的意義。


讓我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童年情境可由不同方法解釋。童年時期的不幸經驗可賦予完全相反的意義。擁有不幸經驗的人不會沉湎於這些不幸,除非這些經驗向他展示了某些未來可補償的東西。他會認為:“我們必須努力去改變這些不幸的情境,並確保我們的孩子得到更好的安置。”另一個人可能會認為:“生活本不公平,別人一直擁有最好的那一部分。如果世界這樣對我,我為何要對世界更好呢?”一些父母這樣對孩子說:“當我還是個孩子時,我就吃了很多苦,我都克服了,他們為什麼不能呢?”第三個人則會認為:“由於我不幸的童年,我做的每件事都應該得到原諒。”這三個人的解釋明顯地體現在他們的行為中,他們絕不會改變他們的行為,除非他們改變他們的解釋。個體心理學在此突破了決定論。沒有哪種經驗是成功或者失敗的理由。我們沒有經歷過自己經驗的打擊——所謂的創傷,但我們要製造出適合我們的目標之物。我們通過我們賦予經驗的意義進行自我決定。當我們把特殊的經驗當作未來生活的基礎時,就有可能存在某種錯誤。意義不是由情境決定的,但我們卻由賦予情境的意義來決定自己。


然而,童年時期的某些情境卻常常會造成嚴重的錯誤意義。大部分失敗者都來自這些情境裡的兒童。首先,我們必須考慮嬰兒期帶有器官缺陷、患有疾病或者體弱的兒童。這種兒童負擔過重;他們很難體會到生活的意義就是奉獻。除非有人接近他,將他的注意力從自己身上轉移開來,對別人產生興趣,否則他們很容易主要關注自己的感覺。慢慢地,由於和周邊人的比較,他們漸漸沮喪。在如今的文化裡,他們的自卑感由於同伴的可憐、嘲弄或者忽視而被強化。在所有這些情境裡,他們轉而依賴自己,失去在共同生活中起到有效作用的希望,並認為自己受到這個世界的羞辱。


我想我是第一個描述器官有缺陷或者腺體分泌異常兒童所面臨的困擾的人。雖然這門科學分支已取得了非常明顯的進步,但是它卻很難沿著我所期望的方向發展。從一開始,我就在尋找克服這些困難的方法,而不是尋找把失敗的責任歸咎於遺傳或者身體條件的證據。沒有哪種器官缺陷能強迫出一種錯誤的生活風格。我們從未發現兩個兒童的腺體對他們產生同樣的效果。我們常常看到克服這些困難的兒童,他們在克服這些困難時還發展出不同尋常的、有用的機能。在這一方面,個體心理學不是優生選擇計劃的好廣告。許多對我們文化做出巨大貢獻的傑出人士,都有器官缺陷,他們的健康狀況不佳,有時甚至英年早逝。進步和新貢獻主要來自那些與身體以及外部環境中的困難努力抗爭的人。這種抗爭使他們堅強,更加促使他們奮發。我們無法從身體上判斷心理的發展是好還是壞。然而,迄今為止,大部分有器官缺陷和腺體缺陷的兒童沒有在正確的方向上得到訓練,他們的困難沒有得到理解,他們主要對自己感興趣。因此,在那些早年受到器官缺陷困擾的兒童中,我們發現了許多這種失敗者。


第二種常常為賦予生活意義中的錯誤提供場所的情境,是受寵兒童所處的情境。受寵兒童得到訓練,期望自己的願望被當作法律來對待。他無須努力就出類拔萃,通常還會認為這種突出是種天賦的權利。結果是,當他進入自己不是注意中心的環境,別人不以考慮他的感覺為主要目標時,他就會非常失落,他會覺得整個世界拋棄了他。他已受過訓練去期待而不是給予。(思廬哲學編輯)他從不學習面對問題的其他方法。別人奉承他,以致他失去了獨立性,都不知道他能為自己做點事。他的興趣在於全身心關注自己,從不學習合作的運用和必要性。當他面對困難時,只有一種處理方法——向別人求助。他似乎認為:如果他能重新獲得突出的地位,能迫使別人認為他是個特殊人物且理所當然得到他想要的一切,他的處境就會得到改善。


那些受寵的兒童長大了也許就是我們團體中最危險的一群人。其中有些人可能會對良好意志做出嚴正聲明。他們甚至變得“非常可愛”,以獲得機會壓制別人,但他們仍然像常人一樣在日常任務中反對合作。還有其他一些人更加公開地反叛:當他們不再容易找到往昔的溫暖和順從時,他們就會覺得被出賣了;他們認為社會對自己充滿了敵意,並試圖報復他們的同伴。假如社會對他們的生活方式表現出了敵意(幾乎毫不懷疑),他們就把這種敵意作為個人受到虐待的新證據。這就是為何懲罰無效的原因,他們無所事事卻堅信:“別人和他對著幹。”但是不管受寵的兒童是否繼續攻擊或者公開反叛,不管他是否試圖由軟弱支配或用暴力報復,事實上他犯了同一個錯誤。實際上,我們察覺到人們在不同時期都嘗試著這兩種方法。他們的目標始終不變。他們認為:“生活意味著要做第一,意味著成為最重要的人物,意味著得到想要的一切。”一旦他賦予了生活這樣的意義,那麼他們所使用的每種方法都將是錯誤的。


容易發生錯誤的第三種情境是被忽視的兒童所處的情境。這種兒童從不知道愛與合作為何物:他編造了一通不包含這些友好力量的生活解釋。我們可以理解,當他面對生活困難時,他會高估困難,低估自己藉助別人的幫助和善意來面對困難的能力。他發現社會對他很冷酷,他會認為社會總是冷酷的。他尤其無法明白,他可以通過對別人的有益行為來獲得感情和尊重。因此,他懷疑別人,無法相信自己。事實上,沒有哪種經驗可以取代缺乏興趣的情感。母親的第一要務就是給予孩子值得別人信任的經驗:之後她必須擴大並提高這種信任感,直到它包含了孩子環境中的其餘成分。如果她未能完成這個任務——獲得孩子的興趣、感情和合作,這個孩子就很難形成社會興趣,很難產生對同伴同仁般的感覺。每個人都有能力對別人產生興趣,但是這種能力必須得到訓練和練習,否則其發展便會受到挫折。


假如有一種純粹被忽視、令人討厭或者被遺棄的兒童,那麼我們可能會發現:他無視合作的存在,被孤立了,無法與人交流,完全漠視有助於他和人們一起生活的一切事情。但是,正如我們已看到的,這些環境中的個體終將消失。兒童度過了嬰兒期這個事實證明了,他已得到某些照顧和注意。因此,我們從不討論純粹被忽視的這類兒童:我們討論那些比正常關照少的兒童,或者在某些方面被忽視的兒童,雖然其他方面不缺少。總而言之,我們只想說,被忽視的兒童從未發現值得他信賴的人。生活中的許多失敗者都是那些孤兒或者私生子,這是對我們文明的悲觀看法。一般而言,我們都把這種兒童歸類到被忽視的兒童中。


這三種情境——有缺陷的器官、受寵愛和被忽視——是對賦予生活錯誤意義的巨大挑戰。這些情境中的兒童幾乎總是需要幫助他們改正處理問題的方法。他們必須得到幫助以獲得更好的意義。假如我們關注這類事——實際上意味著,假如我們對他們擁有真正的興趣,並在這個方向上訓練自己,我們就能明白他們做任何事的意義。夢和聯想已被證明很有用:睡夢中和清醒時的人格是一樣的,但是社會要求帶來的壓力在夢中沒那麼激烈,人格會通過較少的保護和隱藏顯示出來。然而,在快速理解個體賦予自己和生活的意義的過程中,最大的幫助是來自他的記憶。每段記憶,不管他認為多麼零碎,都代表了他值得回憶的某些東西。之所以值得回憶是因為影響生活的就是他所描繪的。它對他說:“這就是你應當期望的。”“這就是你應當避免的。”“這就是生活!”我們必須再次強調,經驗本身並不比記憶中用於凝結成生活意義的經驗重要。每段記憶都是紀念品。


在表明個體保持自我特殊的生活方式有多久,以及指出他最先固定生活態度的環境等方面,童年早期的記憶尤其有用。最早的記憶有其顯著的地位,有兩個理由可供解釋。第一,個體對自身和所處環境的基本評價都包含在內。它是個人對自己的外表,最初對自己或多或少的完整印象,以及別人對他的要求,第一次綜合的結果。第二,它是他的主觀出發點,也是他為自己編織自傳的開始。因此我們常常在其中發現,他將自我感覺到的不足和懦弱的地位,與他理想中的長處和安全的目標進行對比。至於個體認為的最初記憶,實際上是否就是他記得的最初事實,或者對真實事件的記憶,對心理學的目的而言無關緊要。記憶的重要意義,只在於它們被當作為何物,個人對它們的解釋,以及它們對現在和未來生活的影響。


在此我們可舉幾個最初記憶的例子,來看清它們所固定的生活意義。“咖啡壺倒在桌上,燙著我了。”這就是生活!以這種方式開始自述的女孩被無助感纏繞,低估了生活的困難和危險,我們發現這一點並不驚訝。假設她在心裡責怪別人沒有給她足夠的照顧,我們也不應該奇怪。有人粗心大意致使這麼小的孩子面對這種危險。另一段最初記憶也體現了類似的世間情境:“我記得三歲時從搖籃裡摔下來。”這段最初記憶重複出現在夢裡:“世界即將滅亡,我在深夜醒來,發現夜空有亮紅的火光。星星都墜落了,我們和另一個星球碰撞在一起。但在碰撞之前我就醒了。”當問到這名學生是否害怕什麼時,他回答說:“我害怕我獲得不了成功的人生。”很明顯,他的最初記憶和重複的夢境使他灰心喪氣,並證實了他對失敗和災難的恐懼。


由於尿床以及與母親的不停爭鬥,一名十二歲的男孩被帶到診所來,留給他的最初記憶是:“母親以為我丟了,跑到大街上大聲呼叫我,非常擔心。我一直藏在家中的碗櫃裡。”我們從這段記憶裡可以看到:“生活意味著通過找麻煩來獲得注意。獲得安全的方法是欺騙。我被忽略了,但是我能戲弄別人。”他的尿床行為也是使自己成為擔心和注意中心的一種方法,他的母親通過擔憂以及對他的緊張不安,證實了他對生活的解釋。在之前的例子中,這個男孩很早便獲得了這個印象:外界的生活充滿了危險。他斷定,假如別人擔憂他的行為,他才會安全。只有這樣,他才使自己安心,假使他有需要,他們就會保護他。


一位三十五歲婦女的最初記憶是:“當我三歲時,我走進了地窖裡。我走在烏黑的樓道里,比我稍大點的堂兄打開門,跟著我。我很怕他。”我們從這段記憶裡可以看到,她不習慣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和異性在一起讓她尤其不自在。對她是獨生女的猜測,被證實是完全正確的。她到三十五歲時仍然沒有結婚。


社會情感的更高發展在下面這個例子中體現出來:“我記得母親讓我搖動搖籃車裡的小妹妹。”然而在這個例子裡,我們也能找到種種跡象:她只和比自己弱小的人在一起才輕鬆自在,以及她依賴母親。新生兒出生後,在照顧他這一方面,最好要得到大一點孩子的幫助,讓他們對他感興趣,並允許他們為他的幸福分擔責任。假如得到了他們的幫助,便不會讓他們覺得,對嬰兒的關注就是減少他們的重要性。


渴望和別人在一起並不表明他對別人真正感興趣。有個女孩,當問到她的最初記憶時,她回答說:“我正和姐姐以及兩個女孩一起玩耍。”在此我們當然可以看出,一名兒童正在學習社交。但是當她提及其最大擔心時,我們對她的努力獲得了一種新認識:“我害怕被獨自丟在家裡。”因此我們找到了她缺乏獨立性的跡象。


假使一旦發現和理解了賦予生活的意義,我們就擁有了整個人格的關鍵。時常有種說法認為,人們的性格不會改變,但是隻有那些從未發現處境之關鍵所在的人才會持有這種觀點。然而正如我們已看到的,假使未能發現最初的錯誤,那麼討論或者治療便不會成功;改善的唯一可能性就在於,訓練他們擁有更具勇氣和合作性的生活方法。合作是我們反對神經症傾向發展的唯一保護機制。因此,兒童應該在合作中得到訓練和鼓勵;應該允許他們在共同任務和共同遊戲中,在自己這個年齡層的孩子中,找到自己的方式,這一點非常重要。任何對合作的阻礙都會產生最嚴重的後果。以被寵愛的孩子為例,他學會了只對自己感興趣,把對別人缺乏興趣的態度帶進了學校。他對功課感興趣只因為他認為能獲得老師的讚譽,他只想聽他覺得對自己有利的東西。當他接近成年時,他在社會情感上的失敗顯然會變得越來越具有災難性。第一次發生錯誤時,他就停止訓練自己的責任感和獨立性,直到現在他也不足以應對任何生活考驗。


我們不能因為其缺點而責備他:當他開始感覺到這種結果時,我們只能幫助他改正。我們不期望一個沒有學過地理的兒童,就能正確地回答試卷上的問題;也不期望一個沒有受過合作訓練的兒童,在面臨的任務要求合作訓練時,就能順利地完成。但是,每種生活問題的解決都需要合作的能力;每項任務都必須在人類社會框架內,以增進人類幸福的方式熟練掌握。只有理解了生活意味著奉獻的個體,才能以勇氣和良好的成功機會來應對困難。


如果教師、父母以及心理學家理解了賦予生活的某種意義所犯的錯誤,如果他們不犯同一種錯誤,我們就能確信,缺少社會興趣的兒童對自己的能力和生活的機遇更有把握。當他們遇到問題時,他們不會停止努力,尋找便捷之道,盡力逃避或者扔掉別人肩上的重負,要求溫和的對待以及特別的同情,或者感到羞辱,試圖報復他們,或許會問:“生活有什麼用呢?我能從中得到什麼?”他們會說:“我們必須創造自己的生活。這是我們自己的任務,我們有能力應付。我們是自我行為的主宰者。如果必須除舊佈新,那麼除了你自己,沒有人需要這麼做。”假如生活是以獨立者參與合作的形式開始,那我們就可看到人類社會的進步沒有界限。


原載《自卑與超越》中國婦女出版社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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