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疫情較重國家到(返)自貢人員 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觀察

從疫情較重國家到(返)自貢人員 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觀察

四川新聞網自貢3月12日訊 (記者 徐昭磊)記者從自貢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為切實做好國(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有效防範疫情輸入風險,按照“屬地管理、同等對待”的原則,自貢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發出通告:凡是從疫情較重國家到(返)自貢的人員,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據通告,自2020年2月26日以來所有國(境)外到(返)自貢的人員,須主動如實向所在地村(社區)報告登記,並積極配合做好隔離、檢測、治療、流行病學調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凡是從疫情較重國家到(返)自貢的人員,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其他國家到(返)自貢的人員開展風險評估,高風險人員須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中風險人員須接受14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納入村(社區)網格化管理;低風險人員在體溫檢測正常的情況下,可正常出行和復工,納入村(社區)網格化管理。各有關方面依規給予關心服務和幫助。

所有從國(境)外到(返)自貢的人員在入境後,須配合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等交通站點做好入境健康登記。按照相關要求應當統一接送的人員,須服從安排。

廣大市民要做好出行計劃安排,加強自身防護,近期不要赴疫情較重的國家(地區)公務或旅遊。凡國(境)外家屬、親友近期計劃到(返)自貢的,應及時向其轉告本通告內容。到(返)時間和方式確定後,須提前3天向所在地村(社區)報告。

凡涉嫌故意隱瞞傳染病接觸史、故意隱瞞疫情較重國家旅行史及其他擾亂疫情管控正常秩序等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舉報電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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