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孫小果案複雜十倍,曾國藩被黑;老佛爺躺槍;懸疑至今各說紛紜

先科普一下什麼是“激情犯罪”。

所謂"激情犯罪",在西方(中國沒有這一說)犯罪學中被認為是一種"挫折攻擊型"犯罪,是指當事人在絕望、暴怒等劇烈情緒狀態下實施的犯罪行為。它缺乏明顯的犯罪預謀,並且犯罪的發生與犯罪人消極負面情緒的長期積累或者被害人的刺激有著直接緊密的聯繫,因而,很多國家的刑法對"激情犯罪"在定罪量刑上往往輕於同種罪質的一般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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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犯罪

不論是歷史還是現實,在中國對於“激情犯罪”都是不認可的,所以,也就找不到相關法律條文。但是,這並不能說我們身邊沒有這可能。比如:“南昌實習女律師街頭遇害”、“哈醫大一院殺醫案”、“藥家鑫案”........都是被法學家定性為很典型的激情犯罪的案例。

其實,這種案例在歷史上也不鮮見。

清末,同治九年八月。

一樁蹊蹺案件奏章擺在了老佛爺慈禧案頭,她的心腹忠臣、兩江總督、封疆大吏馬新貽被刺身亡。

據《清史稿》記載,馬新貽很能幹,"民意調查"評價也很高。在他被刺身亡以後,南京周邊的安慶、海塘、杭州等地都建祠紀念他。而當時的南京本地民眾為了紀念他,將他曾經住過的一條街改名,也就是現在的馬臺街(大家有空的話可以去逛逛)。

由此看來, 在正史上馬新貽的確是個不錯的好官。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好人好官、封疆大吏,卻莫名其妙的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江湖混混一刀斃命,留下千古謎團。

事情其實很簡單。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南京城督署府衙西側校場,兩江總督馬新貽剛剛循例檢閱將士操練完畢。時值盛夏,本來酷熱,剛好前一天細雨綿綿,放晴後天清氣爽,故校場內外,觀者如堵。

據當日身處南京的士人張文虎所記,馬新貽在隨從簇擁下離開校場時,忽一人從圍觀百姓中衝出跪地喊冤,馬新貽“方接狀,一人自後至刺刃,親兵急救不及”。總督大人肋部要害被刺,“已不能言,氣息如絲,刃處無血而口中反流血”。刺客被當場捕獲,馬新貽傷勢過重,次日不治而亡。

這就是轟動晚清朝野的“刺馬懸案”。

比孫小果案複雜十倍,曾國藩被黑;老佛爺躺槍;懸疑至今各說紛紜

一人自後至刺刃

這個懸案,在我看來,這原本只是草民張汶祥積蓄已久的一次“激情犯罪”,和晚清政局、官場、情殺以及什麼“漏網發逆”和“復通海盜”根本就扯不上什麼關係;只是後人好事,意淫馬新貽墓誌銘和刺客張文祥所謂供詞以後,對這種莫名其妙的事展開了超強的想象,於是,各種的說辭、各種的演繹、各種的猜測、各種的推理........直到今天都是頭頭是道的。

箇中緣由和傳聞咱們就不去深究了,今天就來看看有書為證的馬新貽墓誌銘和刺客張文祥所謂供詞吧。

馬新貽墓誌銘是這樣寫的:“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巳具且奏!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

而目前尚存於臺北故宮博物院的刺客張文祥所謂供詞上則說:

一是他回到寧波後發現自己的老婆和錢財被一個叫吳炳燮的霸佔了,於是找到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賠攔轎喊冤,馬未受理。他只好到寧波府告狀,雖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錢沒有追回來,氣急之下,逼老婆吞煙 自盡,馬應該對他的不幸負責;

二是他的很多海盜朋友被馬巡撫捕殺, 海盜們說他最講義氣,應該殺馬新貽為朋友報仇,同時也洩私憤;

三是他私自開的“小押”(重利盤剝的典當行)生意被馬巡撫明令禁止,絕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對馬的憤恨。新仇舊恨加在一起終於使張文 祥動了殺心,一路跟隨馬新貽從浙江到了福建、江蘇,兩年之後終於找到機會將其刺殺。

儘管這份供詞漏洞百出,卻是官方認可的定讞,白紙黑字,簽字畫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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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圖

馬新貽的墓誌銘和張文祥的供詞,一唱一和掩蓋的真相,不但留下了眾多的謎團,還把慈禧老佛爺和曾國藩都給害慘了!

從刺客張文祥的過往來看,刺殺動機根本就沒有因果的邏輯,而所謂的證據和殺人動機都是坊間口口相傳,無憑無據。

但是,封疆大吏被刺殺在任何時候都十分罕見的,必須要有交代;何況又糾結著湘軍、太平軍、捻軍海盜這些朝廷大事;此案必然牽扯到慈禧、曾國藩等重要人物;而反清、報仇、奪妻等諸多傳奇素材參插其中,難怪說法各異、真相難求。

也許正因為太受關注,世人給出的答案太多,反而將真相掩蓋了。

張文祥的終極激情,居然就讓不可一世的老佛爺慈禧躺槍;而被後人譽為聖人的曾國藩也被那些別有用心的人狠狠地黑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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