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根據“一戶一宅”原則,算違規嗎?

“一戶一宅”政策,是針對農村宅基地制定的特定政策。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但可以無償地提供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內的成員,那農民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免費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以便在宅基地上建房。但是,這個免費使用不是無限度的,就是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就是一戶一宅政策。

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根據“一戶一宅”原則,算違規嗎?

但是,城裡的樓房都是商品房,其土地使用權不是免費的,開發商花錢拿到土地使用權力,再分攤給購買樓房的各位住戶,也就是說,城市樓房的土地使用權,購房記是花了錢的。除了極少數城市有限購令外,大多數城市對市民擁有幾套房屋沒有限制,對農民進城買房沒有限制,只是購買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如果貸款,首付的比例會高一些,其他優惠政策少一些。

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根據“一戶一宅”原則,算違規嗎?

就農民來說,在村裡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再到城市去購買住房,這是不違規的,並且是 上級予以提倡的,因為各地都在推行城鎮化建設,農民進城是受到歡迎的。所以,對農民來說,在農村和城市都有住房,這不是違規。

如果你是城市戶口,是不可以到農村購買住房的,這種情況下,你在城市有房,又到農村買房,這顯然是違規的,但和一戶一宅的政策無關,違犯的是“城市人口不準 到農村購買房屋”的政策。但是,如果你現在是城市戶口,但過去在農村時擁有了宅基地使用權,或者你通過繼承獲得了農村父母留下的房屋,這也不算違規,只是你在農村擁有的房屋無法辦理房產證,也不能永久使用,不得翻建,待房屋自然倒塌不能再用時,宅基地使用權就被收回了。


如果城裡與農村都有房,根據“一戶一宅”原則,算違規嗎?

綜上,“一戶一宅”只是對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限制,和城市的房屋無關,農民同時擁有農村住房和城市住房是完全合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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