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陽河流域保護條例》3月1日起施行

2月28日,記者從《黔東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陽河流域保護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貴州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批准《黔東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陽河流域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佈施行。《條例》將於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阳河流域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佈實施,對加強陽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對長江經濟帶建設和黔東南州“大生態”戰略行動的實施至關重要。實現了陽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有法可依。 《條例》是黔東南州運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導水生態環境保護實踐的重要成果,是在州四大班子領導下圍繞“大生態”戰略行動開展的重點領域地方立法創舉,是明確生態優先、科學調整河流保護和發展關係的行為規範,充分體現了人民利益、反映了人民願望、維護了人民權益,是增進人民福祉的“良法”。

陽河是長江流域重要生態屏障,由西向東流經黃平、施秉、鎮遠、岑鞏4縣,在黔東南州境內河長153公里、境內面積5262平方公里,分別佔貴州境內主河道總長和總面積的59.2%和81.3%。近年來,陽流域內的農業、工業、旅遊業等相關產業發展迅速,城鎮化進程持續加快,流域水環境承載能力受到嚴峻挑戰。《條例》的頒佈實施,為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提供有力法律遵循,將有效解決陽河流域生態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矛盾,走好綠色發展新路子,守護好大美黔東南的綠水青山,使陽河的水量更豐起來、水質更好起來、風光更美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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