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源市“四個明確”規範督學責任區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教育督導工作部署,推動督學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萬源市教科局“四個明確”規範督學責任區建設,為護航萬源教育的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明確崗位設置,3月10日,萬源市教科局對現有督學責任區進行了調整,撤銷原學區設置,在全市組建設立10個督學責任區,明確了全市136所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及26個校外培訓機構的督學權屬。此次聘任的29名責任督學,均在校級領導崗位上工作滿5年及以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

明確崗位職責,責任區督學主要負責督導檢查本責任區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辦學(園)行為和教育教學工作,採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開展督導。

明確工作要求,實行組長負責制,採取集中統一辦公,執行駐地學校作息時間,實行督學直接聯繫學校制度,建立督導備案登記制度和定期報告制度。責任督學到校督查每月不少於1次,每學期每所學校不得少於3次。督導結果報告和建議將作為對學校綜合評價、主要負責人考評問責的重要依據。

明確考核獎懲,制發《萬源市中小學責任督學工作考核細則》,將學區長與校長同管理、同考核、同評價,將責任區內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作為工作評價內容之一,建立每學年由校長、教師、家長代表參加的考評機制,對責任督學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和完成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並根據考評結果確定責任督學的續聘、獎勵和辭退依據。

據該市政府督導室負責人介紹,此次規範責任督學區建設既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工作部署,也是我局充分發揮責任督學的基層延伸作用,探索新時代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和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的一次大膽嘗試。(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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