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女性要55歲退休。50—55歲繼續工作,該工作單位應不應該給她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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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靈活就業女性要55歲退休,那麼50歲到55歲之間繼續工作,該不該由單位來給她交社保呢?一般情況下,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介於50歲和55歲之間的,當然作為女性的在職員工,那麼自己是女性工人身份的話,實際上到了50歲就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它可以依法來正常的解除勞動合同,當然這個勞動合同關係是自動解除的,如果說你的勞動合同關係已經跟原工作單位自動解除了,那麼原工作單位是沒有責任和義務來給你交納相應的社保代理,那麼這5年期間你就只能夠自己選擇這種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了。

實際上也沒有多大影響,因為畢竟50歲到55歲之間這5年自己選擇靈活就業的方式來參保,那麼對於自己來說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補貼待遇的,當然各個地區對於社保補貼待遇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區是可以享受5年,但是有些地區只能夠享受三年,但是對於自己來講自己所承擔的這個社保交費相對來說還是要低了不少,因為畢竟補貼比例可以達到50%左右,甚至有些地區可以達到70%。


懂社保


提問是靈活就業女性要55歲退休,如果該女性50—55歲繼續工作,工作單位應不應該給她交社保?

我的回答是,該,但沒法交。之所以說該,是因為既然存在勞動關係,就應該簽訂勞動合同去勞動保障部門備案,企業就該為員工繳納社保。我下面來重點講述為什麼沒法交。

靈活就業是指已無固定單位,依靠靈活就業為生的人員,比如失去固定工作後不能再就業人員,比如個體工商戶等。他們由自己交社保並承擔所有費用,他們可以選擇城鄉居民社保,也可以選擇靈活就業人員職工社保。

靈活就業人員申領養老金年齡為,女性55歲,男性60歲。企業在職職工養老保險退體年齡為,女性工人50歲,女性幹部55歲,男性統一60歲。即,在企業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系統中,50歲的女性工人被默認為退休,已是領取養老保險的年齡,不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

辨別女性是工人還是幹部身份,不是指在現有企業現在的職位,而是指在檔案中國家認可的身份。比如說幾十年前的大學生,畢業就是幹部身份,哪怕剛到單位只是個基層工作人員。

靈活就業女性要55歲退休,她50-55歲繼續工作,只能理解為她做臨時工。一般單位不會再招50歲以上的員工,除非是老醫生、老會計之類的單位返聘人員。如果是返聘,則被返聘人員已經辦理過退休,不需要再交社保。單位招聘的年長的女臨時工,單位也沒辦法為她再交社保,因為工人身份的女性,50歲已該領取而非繳納,交納窗口已關閉。

在職職工社保,是由單位與社保部門公對公對接,社保部門不對個人單獨受理,同樣,靈活就業人員職工社保,是由靈活就業人員個人與社保部門對接,社保部門也不和企業為某個人單獨受理。

所以,靈活就業人員只能自己繼續個人交保。如果真的優秀到單位非你不行,可以嘗試讓單位加薪補償保險費用,與單位談到手工資為除稅、費後的淨工資。但我想,這個難度較大,50歲以後的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談判沒有優勢,個人對單位的任職需求比單位對個人的任職需求要迫切。

政府部門是為人民服務的,政策總會有變化。有需求者可以經常向當地社保部門諮詢,看看社保部門有沒有為這一群體單獨開繳納窗口。或許某個地方已打開渠道,各地不同,以當地為準。


冰心翠美人


【HR雜談】為你深度解析:女性退休條件:

法定退休年齡: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靈活就業人員55歲。

養老保險退休: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不可以辦理退休前一次性補繳。

醫療保險退休:累計繳費滿25年(以當地政策為準),允許一次性補繳。

對於即將退休的女性來說,首先要確定自己的身份:

1,題主如果是女職工身份:

到了50歲便是法定退休年齡,即便你社保繳費不足15年,不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那麼單位也是完全可以與你終止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下,單位即便是想給你繳納社保都交不上了。

現如今養老保險金不允許一次性補繳了,所以距離退休年限不足的那些年限,你需要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繼續繳費,直到滿15年可以辦理退休金為止。

2、題主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

後來找到了工作單位,單位繼續給你繳納社保。即便是你過了50歲,在50-55歲的年齡段內,單位都必須給你繳納社保,因為這是法定義務。

而如果是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卻沒有找到工作單位的話,那麼需要自己承擔這些費用,也就是上述所說的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費。現如今考慮到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費用較大,各地均出臺了相應的“4050補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你的經濟負擔。

這個政策各地不一,建議當地的社保部門。

綜上所述,題主的問題簡單總結下是,如果你有工作單位,單位按照法律規定必須給你參保,除非你的社保繳納不上了。如果沒有工作單位,那就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畢竟現在退保太可惜了。


HR雜談


什麼叫靈活就業?就是以經沒人要的孩子,沒孃家了。就算你以前有單位,不是單位破產,就是買斷工齡下崗了。你以自媒生路,所以叫靈活就業人員。原單位不可能給你交社保,單位破產的誰給你交社保?

如果你從新在就業,新單位能不能給你買社保,必須要搞清楚。因此,你最好找一家給員工買社保的公司。這是唯一的辦法。再堅持五年就退休了。


於是4299


〔職說社保〕觀點:很多職工都會覺得,只要在公司上班,公司給交社保不就是天經地義的嘛!

其實不然,女性50-55歲雖然在公司繼續工作,但是,要不要給你交社保的關鍵因素在於您以【什麼身份】繳納社保的?


50~55週歲在職女員工,社保到底是不是強制公司繳納的?

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再符合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即不具備建立勞動關係的條件,【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現行城鎮職工社保參保人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性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


解析:如果參保人是城鎮職工社保女工人身份,則50~55歲期間,公司不為其繳納社保也是【合法行為】。因為,女工人員工法定退休年齡是50週歲,過了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再和公司之前存在勞動關係,也就不再強制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保了。

如果參保人是城鎮職工社保女幹部身份,則50~55歲期間,公司必須強制為其繳納社保,不交納社保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因為,女幹部員工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5週歲,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內聘用員工,就必須依法、及時、足額為其繳納社保。


50歲女員工社保不夠15年,該怎麼辦才能領到養老金?

《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文)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農民合同制工人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週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一種解決方案:差缺補漏;推薦指數★★★★★

因為,國家強制普通公司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是1992年。所以,只要正常參加工作的女職工實際繳費也已經超過了27年,再加上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怎麼著也超過【15年】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限門檻了。

如果確定是公司漏交原因導致的不足15年,無法辦理退休。就算城鎮職工社保女工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也依然可以【攜帶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如勞動合同、工資表、考勤記錄、入職通知書等),去【公司所在地社保局】舉報,由社保局相關部門責令用人單位及時補繳【應繳未繳的社保年限】。

只要追溯回漏繳的社保年限夠15年,城鎮職工社保女工人就可以在50週歲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第二種方案:移花接木;推薦指數★★★★

50歲時,女性參保人【社保繳費超過10年不足15年】,這種情況下,如果公司不繼續給您繳納,又不想按自由職業者社保55歲辦理退休,可以在【公司所在地社保局申請以個人身份】延期繳費,直到養老保險滿15年,再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第三種方案:打道回府;推薦指數★★★

50歲時,女性參保人【社保繳費超過5年不足10年】,優先建議在法定退休年齡前,轉戶籍所在地繳納【自由職業者社保】。因為兩種社保類型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年限可以無縫對接,且養老金計算公式相同。

如果女性參保人【社保繳費低於5年】,則優先建議在法定退休年齡前,轉戶籍所在地繳納【城鄉居民社保】。因為,城鄉居民社保法定退休年齡60歲時,如果正常繳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剩餘年限,正常辦理退休,按城鄉居民社保養老金計算公式領取養老金。

寫在最後的總結:

女性50歲,養老保險不夠15年,既不想轉自由職業者社保,晚退休5年;也不想轉城鄉居民社保,少領養老金,不妨試試【查缺補漏和移花接木】方案。願您儘量早點辦理退休,多領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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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說社保


靈活就業女性要55歲退休。50—55歲繼續工作,該工作單位應不應該給她交社保?

目前法定退休年齡的規範性文件仍然採用國發78【104】號文件的規定,企業職工男滿60週歲、女工人滿50週歲,女幹部滿55週歲。特殊工種男55歲,女45歲。勞社發2001【20】號文件規定,靈活就業人員男滿60歲,女滿55歲。

女性退休年齡很明顯的區分了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不同退休年齡為50歲、55歲,也就是說滿50歲後入職就已經不屬於勞動合同關係,而屬於勞務關係,這就不屬於繳納社保的範疇了,所以單位無法為其參加社保,而且有些地方的社保經辦系統有對年齡的限制,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根本無法通過審核的,這是法律的規定。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在你滿50歲時仍在單位參保,但因為繳費年限不足15年不能辦理退休的,針對這個問題,實際上在法律層面上都還有一點爭議,各地的處理方法也不一樣,有的地方要求滿50歲後企業必須與員工終止勞動合同,辦理單位社保減少,轉以個體身份(靈活就業)續交社保,然後55歲退休。有的地方允許員工繼續隨企業參保直到滿足繳費年限辦理退休。


社保早知道


必須看到,本題目提出的是一個十分敏感的政策性問題。涉及在職女性工人退休年齡尚未延遲,與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不盡一致存在差距的情況下,所在單位在政策取向上如何自處的一個實際問題。

很顯然,這應該屬於一個特殊的個案問題。這可能是靈活就業女性的自問自答,或明知故問所刻意為之的一個問題。女工人50週歲,女幹部55週歲,這是現行明文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正規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一般都不會逾越這個規定的。據此推斷,這個靈活繼續工作女性人員,可能屬於臨時用工形式,所在工作單位應不會正式招用她,更不可能為她承擔社保費用的!

上述分析如果成立,站在客觀公允的立場上思考問題,權衡利弊:該單位怎麼可能開自先例,網開一面?怎麼可能裡外不分,搞雙重標準!應該而且必須看到,該單位絕對不會幹這種出力不討巧,裡外不是人的蠢亊!也希望靈活就業人員,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把立足點和著眼點放在自力更生上,要打消僥倖心理與脫離實際的想法和做法。

總之,這是首先應從問題性質與政策取向上,進行深思熟慮的一個重要問題,也是能夠必然起到撥雲見日、從小見大作用的一個現實問題。因此,我們必須迴歸正常理性,不要盲目自尋煩腦。本文所述所議只是針對一般情況而言,至於特殊情況下,屬於招用特別技能人才的,則另當別論不在此列吧!


劉正民


樓主你好,靈活就業女性要55歲退休,50歲到55歲繼續工作,由工作單位該不該給她交納自己的社保呢?那麼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就是女性到了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那麼就應該正常的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法辦理退休,當然女性的正常法定退休年齡是50歲。

但是我們的靈活就業人員他是不能夠50歲辦理退休的,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有明確的規定,必須要達到55歲的年齡,才能夠正常的辦理退休,所以說這個時候相比於企業的在職職工來講,需要延遲5年退休,但是自己畢竟是靈活就業人員,所以即便是參加工作,那麼也不一定能和自己的工作單位簽訂合同,所以說社保待遇還是需要自己來進行繳費。

不過在50歲到55歲這5年期間有一個好處,就是自己是屬於這種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群,那麼既然是這種情形,是可以享受到社保補貼待遇的,那麼各個地區社保補貼待遇的時間和享受的比例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基本上你都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補貼比例,那麼也就為你自己繳納社保待遇減輕一定的經濟負擔。


社保小達人


不是說靈活就業女性55歲退休,是所有的女性,除非你是省部級領導幹部,都是55歲退休。

如果你在50~55歲之間工作,單位當然應該給你買社保。

當時大多數靈活就業人員在50~55歲之間找不到很好的工作,即使找到了這些工作,也一般是以臨時工的形式在進行的。所以大多數的用人單位不會給這些女性交社保。你也沒法要求,4050人員太多了,除非你不要工作。


談笑閣


根據目前國家規定女職工在企業退休年齡是50週歲,滿50週歲以後還在企業工作的話,勞動關係變成勞務關係了;各地政策還有些不同,遼寧的話,您還在企業繼續上班,企業是需要繳納社保統籌的,您個人繳納不了社保了,只能轉變成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到55週歲滿15年了申請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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