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名下有套房產,離婚後,女方有權分得這個房產嗎?

花瓣兒魚


如果房子是男方一個人出錢賣的房子,女方沒有出一點力,沒有花一分錢,離婚後,女方是分不了房產的。


悟空小王


我覺得沒有權利分吧!這個咱也不是專業人士也不是很清楚。跟老公結婚前是朋友媽媽介紹的,我倆都是剛從日本打工回來,老公是上進心很強的人,總想自己創業,我倆還沒結婚我就把出國掙得錢拿出來給老公建大棚,家裡人不是很支持,畢竟還沒結婚就把出國掙得錢都拿出來,我相信自己的眼光,沒有看錯人!老公那時沒有父母,也是很不容易,我也沒要彩禮,真真正正的裸婚,沒有鑽戒,沒有項鍊,總之啥也沒有,因為我相信一切都會好的!當然,雖然沒要彩禮,父母把我養大,出國回來給了父母5萬,現在我老公待我父母就想他自己父母一樣!現在兒女雙全,老公顧家!



大連小姐弟美早大櫻桃


您好!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婚變,夫妻雙方分割的財產,指的是夫妻共同財產。

題主所談到的情況下,可以認定房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無論是否處於貸款中)。離婚之後,女方分得房產的可能性不大。

這裡有幾種情況,分別介紹一下:


只要房子不加女方名字,房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

這種情況下,無論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買的、還是貸款買的,房子的產權人都屬於男方,即男方的個人財產。一旦婚變,這個房產不會涉及到分割問題。

延伸一下:如果婚後房產加了女方名字,怎麼辦?

如果男方的房子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男方將房產的一部分份額贈與給了女方。這種情況下,女方在房產中是有份額的,房子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但是——

一般情況下,由於婚姻問題導致房產分割,往往傾向於實際出資購買一方,女方分得房產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房子是貸款購買,分割時的處理方式

這是另外一個需要提示的點:如果男方購買的房子是貸款的,婚後仍處在貸款期內。這種情況下,房子依然屬於男方,但是會涉及到婚內期間已還款部分的分割問題:

1.如果用於還貸的錢是使用男方個人財產(婚前財產、或者能完全證明是男方個人財產)償還貸款的,女方沒有任何補償。

2.如果用於還貸的錢是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例如,男方用自己的工資、公積金等償還,依然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要涉及到已償還部分的分割問題。房產屬於男方,女方分割的金額是:

女方分割金額=婚內已償還貸款部分的1/2+此部分增值部分

小結

因此,從女方的角度,獲得男方婚前房產的可能性不大。簡單總結一下:

  •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無論全款還是貸款,只要是男方個人名字,女方均無法分得房產。

  • 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即使後續增加了女方名字,多數情況下,房產依然會判歸男方。

  • 即使房產處於貸款,女方依然分不得房產,只是會涉及到婚內已還貸部分的分割問題。


一紙家書


  對於婚前房產的分割問題,我將分下面三種情況給大家做相應的介紹。

  第一種,如果是一方婚前出資,並且是出全款的,那麼或者是通過其他的方式,在婚前就已經取得了房屋的產權,並且登記在該方一人名下,則該房屋屬於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該房產仍屬於該方的個人所有,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第二種,如果是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並且登記在自己一方名下。但婚後存在夫妻共同還貸情形,則該房產一般判決歸首付支付一方所有,但是另一方有權分得共同還貸及房產增值部分的一半。

  第三種,若系夫妻婚前共同購買的房產,則在離婚時應當考慮夫妻雙方各自的出資情況,結婚時間的長短,各自的過錯與否等因素,由法院酌情作出分割處理。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光與思維



首先,這種情況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女方無權分得該房產;其次,如果存在婚後共同償還按揭款的,就貸款款部分可要求補償。

1、婚前把房子過戶給父母,然後婚後買房子屬於二套房,因為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的,就算二套房。

2、過戶給女方父母住房,要繳納契稅,印花稅,手續費,還要看女方是否滿五唯一,來論處是否繳納個稅和營業稅。

3、二套房需要首付6成,貸款利率會上浮1.1倍,契稅是3%。

4、可以不辦理過戶住房給女方父母,而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以你名義購買你倆住房,只要你名下無房無貸,這房子買入算首套。辦理完畢房產證,繳納完畢契稅之後,再領取結婚證,就可以。

擴展資料

一、二套房利率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

二、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幾種情況

1、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2、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3、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4、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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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呢?房產作為不動產可以被繼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於其特殊性分割起來也不容易,現實中比較多的是離婚後房產分割,形式多種多樣。下面我們分情況來看看分割原則。法院在審判中會根據房產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前還是之後、購房款的來源、離婚時是否取得房產證等方面來確定房屋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進而作出合理判決。法院會遵循保護婦女、子女權益原則,保障子女能夠健康成長,照顧無過錯方原則,進行財產分割。由於一方過錯而引發的離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原則。

一、 全款買房,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並取得了房產證,房屋登記在出資人的名下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此種情況,該房屋屬於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後另一方無權要求對此套房產進行分割。

2、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取得了房產證,登記在出資人的名下,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上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並取得了房產證,登記在出資人的名下,婚後房產證上加上另一方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買房,婚後追加另一方方這種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沒有過錯的,原則上評分。

4、婚前全款買房,購房合同上寫兩個人名字,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購房合同沒特別約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們賣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約定比例,可以就協定比例各自擁有房產。

5、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綜上所述,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購買房屋,登記在個人名下,不論房產證是否取得,都屬於個人財產,只有在婚後房產證追加另一方情況下才會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寫兩個人名字如果是全款辦起來比較容易,若是貸款要看銀行情況,有的銀行不願意辦理。

二、按揭買房,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1、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並支付完全部購房款,取得了房產證並已登記在一方的名下,這種情況如何分割房產?

應當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一般仍歸一方個人所有。因為財產本身的性質不因婚姻關係的存廢而發生變化,所以屬於個人財產的房屋在婚後產生的增值部分也應當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2、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依據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

(2)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於支付方個人財產;

(3)該房屋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並且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後如何分割?

該種情形與前一種情形不同之處在於房產證的取得時間。婚前以個人名義購房並且完成了購房所應負的全部合同義務,產權登記及房產證頒發是開發商和行政機關的義務,不能因為第三人未能及時履行義務而剝奪守約人的權利,離婚時的分割原則和方式與上一種方式是一樣的。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4、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範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三、父母出資參與買房子女離婚,離婚後房產如何分割?

1、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一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3、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由夫妻二人共同還貸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4、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資,房屋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前婚後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貸款的,這兩種情形均屬於父母支付全資。該房屋應當屬於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四、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以上可以看出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房產證是一項重要依據,也會根據約定的出資情況進行房產分割,如果婚前買房可以進行公證或在合同中有所約定,這樣給自己日後房產分割留下法律依據。


誰的益達不見了


首先這套房產婚後是否還有貸款,如果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後所償還的貸款部分以及該部分的增值都屬於共同財產,那你理應可以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婚後如果有過裝修,這部分也屬於共同財產。

男方可以通過現金支付,除非他沒辦法,那麼房子可以賣掉,然後你們取得自己相應部分。

但是他要是能夠支付,要想分這個房產是不太可能。


橄欖樹的樣子


婚前財產,首先得確定,房子是否是貸款買的,是否正處於還款階

如果婚前房產是已經還完貸款的或者是全款買的那麼女方無權分得房產

如果貸款買的但是是婚後完全是由男方還款的,女方也無權分得房產

如果是婚後房貸是由女方還貸款,或者是由女方部分收入參與還房貸,那麼女方有權要求分房產


社會觀察志願者


男方婚前房產,若已經是供完的;若離婚一般情況下女方是沒有分割權利!若是婚前男方只是交了首付的,婚後一起供房的!婚後供的部分款及房子升值部分的收益應是雙方共同財產!謝謝!其他的應諮詢相關律師!


小小策展君


婚姻法應該好好看看,婚前的房子就算加你名字了,離婚房子照樣跟你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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