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小區的車位全部買下來,再往外賣賺點差價,這個想法可行嗎?

眼也不敢敢睜


如果你是業主,買下來是可行的,但賣的時候是有限制的,要“優先滿足業主需要”。而且很多地方的實施政策都是不允許賣給業主以外的人。很多小區的車庫交易需要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是業主才能買。而且,車庫有些地方是按從物對待的,當主物權轉移時,從物權一併轉移。當然,這方面政策各地千差萬別,並不一致,建議你諮詢屬地主管部門。

再有,地下車庫一旦閒置,它的管理費是驚人的,而且專有部分還需交納管理費,加上水電消防通風運行及設備保障費用,一旦堵在手裡,費用估計能把預期利潤全部覆蓋。光照明就是個不小的費用。按平均40瓦/車位計算,25個車位就1瓩,一天24度非居民用電,就算1塊一度,一年就是近萬元!1000個車位就是40萬元/年。這還只是照明。

儘管車位在將來一定是個不錯的投資方向,但在目前狀況下,投資車位並不是一個好選擇。


眾裡尋她仟百渡


我來回答你,地上規劃的開發公司合法擁有所有權的車位、地下非人防、地下人防的使用權車位如果你有本事一次性買走從法律角度是允許的,有人說不是業主不行,跨越這個障礙簡直太簡單了,買套房即可。你全部買走,再出售。但是幾乎不會有人這麼幹,因為資金量太大,個人幾乎不可能擁有這麼多閒置的自有資金,其次你再次出售銷售週期太長而且賣不完,如果是通過融資,成本已經覆蓋利潤,再者那這麼多錢可以做很多事了,利潤比這個高太多。所以從哪個角度來看,這不是個划算的帳


開心11781121


目前小區停車位有四種類型:1.可以辦理產權的地下停車位;2.只有使用權的人防工程停車位;3.地面規定批准的車位;4.臨時劃定的路邊車位. 那麼首先必須確認車位是否有產權能夠買賣,再確定是否合法.

其次:如果小區車位是佔有業主公共面積所購置的,那麼屬於業主公共財產,不能被個人買斷;另外,根據我國新出臺的規定,小區車位即使有相關產權證,也應當先滿足小區業務的需求後,才能對外買賣。如果全部賣斷再對外加價出售,那開發商或者賣斷者的做法,都侵犯了業主的權利.

綜上所述:把小區車位全部賣斷是法律層面上來講是行不通的,從精神層面來講:做生意要賺錢正常,但要建立在不損害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損人利己,勢必最終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叫板兔子的蘿蔔哥


豪橫的一種表現方式



琥珀玔巛


風險有點大!一是小區車位按規定只能是業主憑購房合同購買,不是本小區業主的不可以。再就是開發商把所有車位賣給你一家,違法國家有關法律。

你想依靠再出售賺錢,你要呈擔交易過程中的各種費用支出後成本加大後果。除非是你購買時價格特別優惠,不然,有可能雞飛蛋打。

國家有關規定,壟斷商品銷售是應收到懲罰的。房子是用來住的,當然也引申到給業主居住配套建設的停車位。國家不會允許個別人壟斷某些城市配套的有限資源進行暴利行為!


皇帝的後裔


有錢就是這麼任性嗎?



鋒火蓮天


首先風險比較大 由個人來對車位買賣的話 信任度比較低 還請謹慎些


一個小生而已


物業還指望著小區內的車位賣錢和賺租金吶,怎麼可能會把這塊大蛋糕拱手讓人呢?再說倒手賣車位是不被允許的,物業也不敢這麼做,這個財你發不了。


工仔1546


你能買下沒錯!但這種有悖於商業倫理的事情少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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