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艇,是海軍水下的主戰裝備,有水面艦艇的海軍,不一樣能擁有潛艇;擁有潛艇的海軍,許多也都是外購的,真正具備獨立研發和製造潛艇,特別是其中具備重大戰略意義的核潛艇的國家,可謂寥寥無幾,手指頭都數得過來。
關於潛艇的命名,各國海軍都是不一樣的,具備本國特色就可以了;目前,人民海軍潛艇的命名,是按照經中央軍委批准,海軍作了補充和修改以後頒發的《海軍艦艇命名條例》,規定海軍艦艇的命名標準。
根據《海軍艦艇命名條例》的規定,海軍潛艇中的核潛艇,屬於一級艦艇,由總參謀部命名;常規潛艇,屬於二級艦艇,由海軍總部命名。
其中,關於舷號規則,具體來說常規潛艇、戰術核潛艇、戰略導彈核潛艇等,都是不一樣的;常規潛艇是以“2”字頭和“3”字頭,比如2XX潛艇、3XX潛艇等。
核潛艇,則不論戰術核潛艇和戰略導彈核潛艇,兩者皆以“4”字頭,比如4XX潛艇。
此外,常規魚雷、反艦導彈潛艇,以“長城”加序號命名,比如“長城”18號潛艇;常規彈道導彈潛艇,以“遠征”加序號命名,比如“遠征”28號。
戰術核潛艇,也即攻擊型核潛艇,以裝備或魚雷、或反艦導彈、或巡航導彈的核潛艇,以“長征”加序號命名,比如“長征”2號核潛艇。
戰略導彈核潛艇,也即裝備潛射洲際彈道核導彈的核潛艇,也是以“長征”加序號命名,比如“長征”8號核潛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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