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一邊花錢買理財、一邊去銀行借款,背後原因何在?

去年,上市公司“存貸雙高”引起廣泛關注,有不少存貸雙高公司爆雷,發現鉅額貨幣資金是虛構或受限。

最近有人問,上市公司一方面有很多錢拿去買理財產品,說明不差錢;另一方面,又在銀行有貸款,怎麼看待?

應該說,這個和存貸雙高現象是有點類似,只不過左邊體現的不是貨幣資金,而是類貨幣資金的理財產品,資產負債表上通常體現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其他流動資產”。

分析下來,可能幾種原因:

一、為了維持銀企關係。

畢竟企業情況千變萬化,萬一需要錢的時候,能從銀行貸到款,這種情況下,銀行借款金額通常不大。比如億聯網絡,筆者猜測可能就是這個目的,2019年三季度有31億元買了理財,但也有5000萬的銀行借款。而且其理財產品公佈了具體明細,分佈在各家銀行。市場有人質疑其真實性,但筆者認為,從邏輯上來說,並無特別反常。


二是財務造假。

虛增利潤,同時需要虛增資產,放在貨幣資金容易露餡,放在應收賬款也容易被質疑且需要計提壞賬,所以,通過理財產品進行操作。

比如,風華高科為了解決應收賬款賬目掛賬問題、延長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時間,就對應收賬款進行處置,通過自有資金購買理財,再通過另一家公司受讓約5470萬元應收賬款,將收到的上述款項全部轉回風華高科。

2016年3月,風華高科出資5500萬元購買了粵盛資產委託宏信證券發行的一項理財產品,粵盛資產在收到錢後將這筆錢轉給了寧夏順億,由後者以2015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受讓其中5470萬元的應收賬款。而寧夏順億就能夠以支付債券受讓款的名義,將收到的款項再轉回風華高科。

這樣,風華高科一頓操作猛如虎,用自己的現金買下了自己的壞賬。

三、可能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變現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大股東不好直接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就通過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利用理財產品的通道,實現資金佔用,或者暗地拿這些產品給大股東融資做擔保。

四、募集資金用途受限。

公司有錢,但這些資金用途有限定,而其他地方需要用錢,就通過銀行借款來解決,募集資金暫時又不能用,那就拿去買些理財產品。

這種情況可以觀察一下公司募集資金情況。

五、跨主體資金調度問題。

上市公司的合併報表顯示,賬上有閒錢購買理財是一個主體,銀行借款是另一家子公司,不同公司之間的資金調度,有時會存在法律障礙或其他原因,比如不同國家外匯管制。

六、近期會大筆資金支出安排。

比如,公司需要進行對外投資或分紅,賬上需要留錢,但這種情況,一般是短期的,不會長期是這樣的。

七、財務管理水平問題或處於穩健考慮。

這種情況一般不會,作為上市公司,就算財務總監不行,公司老闆還是鬼精的。

當然,有些公司問了報紙公司資金流動性,就多放點錢,同時保持銀行借款。

具體到某家上市公司,需要綜合分析判斷,可能的解釋是哪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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