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鑼“模仿”雙匯包裝被判賠償120萬元並登報消除影響

金鑼“模仿”雙匯包裝被判賠償120萬元並登報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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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雙匯九款產品外包裝

金鑼被判賠120萬

1月3日電近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 臨沂金鑼投資有限公司、臨沂金鑼文瑞食品有限公司(下稱“金鑼文瑞食品”)因模仿 雙匯“玉米熱狗腸”在內的九款產品外包裝,引導消費者消費,經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臨沂金鑼投資有限公司、金鑼文瑞食品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 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20萬元並於三十日內在河南省省級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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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熱狗”與“玉米熱狗腸”

包裝模仿事件原尾

金鑼文瑞食品公司成立於2014年07月28日,註冊資金為5500萬美元,由臨沂金鑼投資有限公司全資控股。經營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登記經營範圍包括 生產、銷售肉製品、蛋製品、紙箱、食品用聚酯PET無汽飲料瓶、食品用複合膜袋和非複合膜袋、速凍食品、凍雞蛋液、食品添加劑、調味料等。 而臨沂金鑼投資有限公司則為金鑼(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資子公司。

在本案中,由於雙匯公司的 雙匯牌玉米熱狗腸使用的包裝膜已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其包裝裝潢均為雙匯公司獨創,所以認為雙匯牌玉米熱狗腸的名稱、包裝裝潢歸雙匯公司的特有。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根據實物對比圖片,被訴侵權產品包裝的形狀、顏色及圖案的整體佈局與雙匯公司涉案產品基本相同,將被訴侵權產品包裝中 較為突出的“玉米熱狗”文字與玉米棒圖形組合與原告雙匯公司涉案產品包裝中的“玉米熱狗腸”文字及玉米棒圖形組合進行比對,文字書寫方式及玉米棒形狀近似,顏色相同,圖形與文字的堆疊方式相同,因此被訴侵權產品的包裝裝潢與原告雙匯公司涉案“玉米熱狗腸”產品的包裝裝潢構成近似。

但金鑼投資公司、金鑼文瑞食品公司包括本案在內的系列行為表明,其明顯 有攀附雙匯公司產品知名度的主觀故意,金鑼投資公司、金鑼文瑞食品公司通過使用近似包裝獲取一定交易機會和市場份額的行為有違公平與誠實信用的市場競爭秩序,未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所以法院認為金鑼投資公司、金鑼文瑞食品公司生產、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的行為屬於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行為,系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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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停止生產、銷售涉案產品

經過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於1月2日發佈其民事判決書,要求金鑼文瑞食品公司和臨沂金鑼投資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涉案與原告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知名商品“玉米熱狗腸”特有包裝裝潢近似的“玉米熱狗”的產品的行為, 賠償河南雙匯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20萬元,並且在河南省省級報紙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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