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賽8年!孫楊究竟有何過?

2018年9月4日,由於對藥檢人員的身份懷疑,孫楊拒絕尿檢並在抽血結束後毀壞血液採樣。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FINA)裁決確定孫楊無罪,但在裁決中對孫楊做出了警告。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對國際泳聯裁決不滿,向國際體育仲裁院(CAS)提起上訴,起訴孫楊及國際泳聯。

2019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院在瑞士蒙特勒公開開庭審理WADA訴孫楊與FINA案。

2020年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公佈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的裁決書,孫楊被禁賽8年。

禁賽8年!孫楊究竟有何過?

在孫楊的行為上,其本應對可能違規的事件應當採取十分謹慎的態度,因為只要存在違規的爭議行為,孫楊的違規歷史就可能將他推向不利的方面,而在對檢查存在異議時,孫楊並沒有採取向上提出異議的最優做法,而是採取聽從信任人員的建議,直接讓保安毀壞血液採樣,這種行為幾乎是賭上了自己的全部比賽生涯。


禁賽8年!孫楊究竟有何過?

而在孫楊的法庭辯護上,孫楊方面採取對採樣人員是否符合《國際檢測與調查標準》(ISTI)中的資格認定,通過《國際檢測與調查標準》(ISTI)的內容來進行辯護,而ISTI的制定來源於起訴方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因此孫楊方面的辯護幾乎是建立在他人制定的規則上,而在法庭中,WADA請出了編纂ISTI的工作人員,證明孫楊方所採用的規定只是最佳建議,且該建議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時候是無法實行的。這樣的證明使得孫楊方的辯護毫無立足之處,法庭最終決定長達8年的禁賽也有其緣由。

當然,由規則制定方WADA請出編纂ISTI的工作人員來解釋孫楊方所立足的規定,這種操作確實存在疑問。孫楊方面可以向瑞士聯邦法院提起上訴,但上訴的成功率幾乎為0。孫楊為自己不謹慎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只是代價,過於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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